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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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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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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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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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以可转债、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具体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主要是鉴于上述指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一致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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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截至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权证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0%,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比例147.37%,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11.36%,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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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一季度,虽然一月份信贷投放超万亿,但受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以及反腐倡廉政策强化影响,经济环比增速在一季度有所放缓,市场对后期经济复苏路径存在明显分歧;同时,受国外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影响,一季度新增外汇占款大量增加,导致银行间流动性持续宽松。受充裕的流动性以及新增配置需求推动, 利率曲线陡峭化下移;相比利率产品,信用债收益率下行幅度更大,其中收益率较高的城投债下行幅度最大。转债方面,受大盘蓝筹表现较好影响,以石化、电力为代表的转债整体表现突出。一季度,本基金增持了城投债,期间表现高于基准,主要是较高的信用债仓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9%。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优先于基准,是由于组合信用债持仓较高。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二季度,我们预计经济仍将保持弱复苏势头,通胀继续维持在低位;外汇占款以及央票到期将保证银行间市场充裕的流动性,预计资金成本将维持在宽松局面。鉴于上述判断以及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我们对债市持中性态度,收益率上行风险有限但下行空间亦不大,建议投资者可关注转债市场,在经济复苏概率较大的背景下,在经历前期下跌后的转债或有更好的投资价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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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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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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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9.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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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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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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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初及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进行了三次分红,指定媒体公告时间分别为2013年1月9日、2013年2月6日和2013年3月6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自2013年2月21日起包爱丽女士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督察长,由刘凯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自2013年3月29日起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书鹏先生接任,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7号)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11]187号)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