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邓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培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第一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1年0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 公司董事蔡鹤皋之妻,股东王永洁 | 在其配偶蔡鹤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蔡鹤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2年03月26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自博实股份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哈工大投资不会参与博实股份的日常经营活动,且向董事会推荐的董事人选不超过1人。 | 2011年01月31日 | 2012年9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本承诺函出具后,我校在持有博实股份的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博实股份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博实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我校承诺赔偿博实股份因我校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公司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和李振忠 | 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将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曾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投资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承诺赔偿股份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再与志伟物流发生除劳务派遣以外的交易。 | 2010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 | 针对部分员工的部分险种和公积金在原单位缴纳的问题,发行人将尽快与相关员工沟通并对上述问题予以规范;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全额承担发行人如被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 2012年01月10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陈博、初铭志、于传福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1年01月3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63,628,121.60 | 156,662,552.00 | 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434,364.70 | 27,813,549.38 | 4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654,067.82 | 27,829,369.29 | 46.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509,392.60 | -57,273,726.60 | 139.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08 | 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08 | 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3% | 4.29% | -1.16%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760,867,034.82 | 1,749,899,965.31 | 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45,463,387.11 | 1,303,315,277.53 | 3.23%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56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11% | 96,700,000 | 96,700,000 | | |
邓喜军 | 境内自然人 | 11.34% | 45,485,489 | 45,485,489 | | |
张玉春 | 境内自然人 | 9.91% | 39,739,552 | 39,739,552 | | |
王永洁 | 境内自然人 | 9.85% | 39,481,188 | 39,481,188 | | |
王春钢 | 境内自然人 | 8.61% | 34,527,077 | 34,527,077 | | |
谭建勋 | 境内自然人 | 4.06% | 16,295,876 | 16,295,876 | | |
李振忠 | 境内自然人 | 2.95% | 11,844,360 | 11,844,360 | | |
刘滨 | 境内自然人 | 1.97% | 7,896,540 | 7,896,540 | 质押 | 6,800,000 |
龚海涛 | 境内自然人 | 1.31% | 5,264,164 | 5,264,164 | | |
张志伟 | 境内自然人 | 1.31% | 5,264,164 | 5,264,164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02,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2,078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1,52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400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中国银行—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83,0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3,010 |
中国银行—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2,2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2,218 |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999,928 |
孙建昌 | 5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000 |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40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2,500 |
杨素芝 | 3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邓喜军、张玉春、王永洁、王春钢、谭建勋、李振忠六人,于2010年8月19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人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
上述股东中,除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外,公司未知上述三基金与上述其它股东之间,上述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79.0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定期存单应计利息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8.96%,主要原因系2012-2013年采暖期摊销供暖费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5.2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个别厂房完工转固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6.1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在2013年1月发放2012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86.6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缴纳2012年末计提各项税款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30.4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项目建设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32.6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应纳税差异转回所致;
9、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30.85%,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1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12.44%,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及营业税增加导致附加税计提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00.94%,主要原因系公司货币资金增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2013年一季度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51.80%,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盈利增长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9.30%,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631.91%,主要原因系公司购买货币基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未发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4,000.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0,396.87 | 公司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基金,该收益无所得税影响 |
所得税影响额 | 104,100.00 | |
合计 | 780,296.88 | --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2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0,063.32 | 至 | 11,980.15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584.1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营业务增长 |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4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报出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3年4月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1号),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点。
201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邓喜军先生(持有公司45,485,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4%)提交的书面临时提案。提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新增《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权限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包括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下同)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额度内可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导致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额可能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为确保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效果,现拟明确公司董事会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额度权限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值,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止。
注:本议案仅为明确公司董事会在现金管理过程中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额度权限,董事会对公司日均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的权限不作调整,仍按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通过的议案执行。
经审核认为:邓喜军先生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次增加的议案外,股东大会其余内容不变。新的股东大会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增加提案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6、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9号二楼1号会议室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权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议案11经董事会审核,作为临时提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的请提交全部证件手续的扫描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9号,邮编:15007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 系 人:陈 博
联系电话:0451-84367021
联系传真:0451-8436702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请携带上述证件手续的原件,以供验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5 | 《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 |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9 | 《关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1 |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权限的议案》 | | | |
说明:以上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日均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合计1.3亿元,购买两款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3年JG105期
2、发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5、产品代码:1101138105
6、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本金和约定收益。
7、产品收益率:3.10%/年
8、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4月19日
9、产品到期日:2013年5月24日
10、收益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返还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在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浦发银行将存款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叁仟万元整(RMB3,000万元)
1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存续期内,公司无产品的提前赎回权。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浦发银行决定提前终止产品,只需在拟提前终止前的1个工作日通过其有关的营业网点、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公告即可。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0%。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2、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标的: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浮动收益与6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
5、产品代码:不适用
6、产品类型: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
7、产品收益率:浮动收益
8、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4月19日
9、产品到期日:2013年10月16日
10、收益支付方式:本存款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结算账户。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壹亿元整(RMB1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存续期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或赎回。经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兴业银行可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67%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及超募资金购买上市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低风险现金管理业务,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使用。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含本次)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97%。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