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良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项 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在建工程 | 202,436,700.61 | 154,647,610.91 | 30.90 | 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03,000,000.00 | 155,000,000.00 | 30.97 | 本期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926,702.13 | 17,815,386.06 | -33.05 | 主要系2012年年终奖金发放所致 |
长期借款 | 16,268,000.00 | 5,000,000.00 | 225.36 | 系本期增加工行项目贷款所致 |
项 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24,306.92 | 1,078,701.94 | 41.31 | 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同比增加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交数增加 |
财务费用 | 4,248,006.61 | 653,035.59 | 550.50 | 主要系汇兑损益和融资租赁摊销同比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456,594.88 | 887,633.22 | 64.10 | 主要系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0,320.00 | 67,040.00 | 318.138 | 主要系远期结汇所致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72,987.50 | 128,254.88 | 34.88 | 主要系出售旧设备所致 |
项 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9,672,491.06 | 56,676,936.10 | 40.57 | 主要系本期采购设备付款较多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4,268,000.00 | 30,000,000.00 | 347.56 | 主要系本期取得流动资金借款较多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0 | 38,000,000.00 | 97.37 | 主要系本期到期借款还款较多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2,302.15 | 1,458,807.09 | 46.85 | 主要系员工离职退回住房公积金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74,000.00 | 74,228.00 | 1,751.05 | 主要系出售旧设备所致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97,978,537.43 | 217,674,857.80 | -9.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827,569.52 | 30,837,310.92 | -2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394,279.32 | 30,516,806.00 | -29.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72,659.72 | 8,856,181.11 | 39.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1 | -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1 | -2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2.26% | -0.71%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892,091,205.76 | 1,822,103,510.27 | 3.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9,353,950.54 | 1,397,526,381.02 | 1.56%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吴长鸿 | 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 2012年07月17日 | 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吴长鸿 | 在增持完成之日起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2年09月13日 |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李绍光、李瑜、叶继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李绍光、李瑜、叶继明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发行人股票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 2009年11月01日 | 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柳守丹、陈杰贤、李绍明、叶春柳、叶春艳 | 公司股东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柳守丹、陈杰贤、李绍明、叶春柳、叶春艳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3月02日 | 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公司股东吕圣初、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东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5.17%股权的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良彬 | 本公司股东吕圣初、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东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5.17%股权的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良彬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09年11月01日 | 十二个月 | 已于2011年9月10日履行完毕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09年11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绍光、吕圣初、叶继明、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双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 2009年11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所作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135.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000.00 | 主要是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奖淮委[2013-11]号,淮经信企信[2012-306]号和淮财工贸[2012-52]号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394.4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203.6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1,036.21 | |
合计 | 433,290.20 | --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59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吴长鸿 | 境内自然人 | 10.52% | 29,256,496 | 28,571,400 | | |
叶善群 | 境内自然人 | 10.28% | 28,571,400 | 28,571,400 | | |
玉环县亚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9% | 27,214,200 | 27,214,200 | | |
李绍光 | 境内自然人 | 7.71% | 21,432,060 | 21,432,060 | | |
叶继明 | 境内自然人 | 5.14% | 14,292,720 | 14,292,720 | | |
陈菊花 | 境内自然人 | 5.14% | 14,292,720 | 14,292,720 | | |
陈剑峰 | 境内自然人 | 5.14% | 14,292,720 | 14,292,720 | | |
蒋亦卿 | 境内自然人 | 5.14% | 14,292,720 | 14,292,720 | |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5% | 13,207,900 | | | |
吕圣初 | 境内自然人 | 3.90% | 10,847,984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3,20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7,900 |
吕圣初 | 10,847,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7,984 |
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05,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5,809 |
吴长鸿 | 685,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685,096 |
潘银珍 | 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000 |
袁野 | 606,098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09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97,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50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95,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770 |
徐福友 | 448,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8,450 |
漆昌斌 | 446,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75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4)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和蒋亦卿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为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上述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深圳中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吕圣初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1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967.94 | 至 | 6,830.91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09.92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业绩逐步回暖表现:除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和电动工具业绩环比均有明显回暖。其中,乘用车、商用车和工程机械环比更是达到两位数的增长。
根据对当前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和客户需求反馈分析,以及公司“小批量、多品种”产品结构调整到位,新产品陆续达成批量生产,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增长幅度预计为0-30%。公司力争全年实现主营齿轮业务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 |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3-01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09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9日在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因董事长吴长鸿先生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蒋亦卿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董事叶善群先生、吴长鸿先生委托蒋亦卿先生代为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201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3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关于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拟定以自有资金方式出资9,000万元,出资占比不超过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关于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2013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3-02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万元,投资成立浙江双环传动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双环传动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春娇
3、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6、经营范围: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销售、优特钢材料销售。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本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江浙地区,特别是公司所在地台州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程机械制造集群地之一,每年对加工原材料优质特种钢材需求量很大。但与之对应的却是,目前专业的优质特种钢贸易公司在江浙地区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大部分相关制造企业采取“小批量、多批次”的即时需求采购模式,导致采购成本和管理费用偏高。同时,随着制造业制造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客户层次的提升,客户对优质特种钢的服务需求也正在逐步提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从事优特钢销售经营业务。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基于稳健经营而导致的业绩不能实现预期目标,以及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市场空间拓展缓慢等风险。公司将协助全资子公司培育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完善后续经营管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不断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有效平衡风险和效益的关系,促进健康、持续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将通过稳健经营,不但以良好的业绩实现股东回报,又能达成公司供应链优化、优质供应商培育的积极效果。
(1)在财务管理方面,全资子公司除公司初期的出资额外,其经营资金需求将通过外部融资方式满足,以财务杠杆提高资产收益率;
(2)在经营模式上,全资子公司在满足公司自身对特种钢需求基础上,前期将采取“先安全、后效益”的稳健模式逐步拓展市场,确保经营安全;
(3)在客户资源选择上,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公司所在地及周边的机械车辆零部件加工集群地的优势,定向供应信誉佳、品质好的优质客户。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3-02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0万元(暂定,具体注册资金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9,000万元,占比不超过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设立。
3、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除本公司外,其他主要投资人基本情况及投资额待定,公司将持续披露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进展公告。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
(2)注册地点和营业地点拟设立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
(3)拟定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小额贷款公司具体信息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参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利用玉环县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小额贷款市场需求空间广阔的有利条件,为本地区域内优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小额贷款资金支持,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灵活优势,实现与其他中小企业的共赢。
2、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尚需报各级政府和部门审批,存在审批未获批准不能设立的风险。
(2)经营风险:小额贷款服务处于试点阶段,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等规定配合小额贷款公司做好相关的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经营。
3、对公司的影响
小额贷款公司拟定的营业地点玉环县拥有众多中小企业,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市场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小额贷款公司将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内部按照金融企业的模式运营,监管严格,整体投资风险可控。
此项投资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稳定和较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利用率,获得相应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3-01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