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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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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场外销售机构

场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联系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 33830160

联系人:康旭

12. 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23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13.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的初始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认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场内、场外认购费率相同,具体认购费率结构如下表:

业务类型金 额费率 
认购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200万≤M<500万0.5%
100万≤M<200万0.8%
50万≤M<100万1.0%
M<50万1.2%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登记机构根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认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人;场外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者场外认购本基金10,000 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1+1.2%)=9,881.42 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9,881.42+5.00)/1.00=9,886.4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 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9,886.42 份。

如果该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则认购份额经舍去后得到9,886份额,0.42份对应的资金0.42元(0.42份*1.00元/份=0.42元)将返还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时,该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9886份。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5)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

通过销售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售期内本公司场外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 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人可以在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场外销售机构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b.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c.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d.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及时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场外其他销售机构

场外其他销售机构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销售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销售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销售网点的说明为准。

(三)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或士兵证,下同)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账户卡的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经本人签字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上海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有)。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为结算方便快捷,请预留加入银联的银行卡账号。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5040005000649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36005

3. 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场内销售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销售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B:本人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C: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人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销售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人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海富养老

基金代码:521050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可以在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场外销售机构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c.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d.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f.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2)提出认购申请

a.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销售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b.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c.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二)场外其他销售机构

场外其他销售机构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并可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销售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销售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销售机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销售网点的说明为准。

(三)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工作日下午15:00以后和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书(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1)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户名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5040005000649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36005

5. 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场内销售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人申请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C:法人证明函

D:法人授权书

E: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F: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销售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A: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C:法人证明函

D:法人授权书

E: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F: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G: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代码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销售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人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海富养老

基金代码:521050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 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38650999

传真:021-50479997

联系人:包瑾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有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联系人: 康旭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 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www.tebon.com.cn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95558

联系人:顾凌

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俞会亮

网址:www.bigsun.com.cn

(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到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网址:www.guosen.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网址:www.hysec.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1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蒋丹丹

网址:www.ehowbuy.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张国勤

网址: www.1234567.com.cn

(四)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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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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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电话:(021) 232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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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莉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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