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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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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已于2013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30日、2013年4月1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各项事宜。鉴于重组资产边界尚未完全确定,重组方案需与主管部门、相关股东及中介机构商讨、论证、完善,仍需进行大量的核查、谈判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特申请延期复牌1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延期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争取于2013年5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5月24日前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将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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