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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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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4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85,871,076.1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658,146.53元,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70,516.9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82,584,343.06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464,023,162.50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2013年度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聘期1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48.00万元;同意公司承担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用8.03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及支付律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2013年度继续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和律师鉴证工作,聘期一年。

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012年度律师鉴证费及律师顾问费5万元;同意律师事务所因公司工作需要发生的差旅费0.2万元由公司承担。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5.00万元;监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2.38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7.79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薪酬,2012年度公司董事报酬(含兼任高管人员的薪酬)税前总额为373.47万元;监事报酬税前总额为99.00万元(含监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考虑到高管人员分管下属分、子公司身兼数职,工作量比较大,以及聘用人才的需要,为更好地调动和发挥高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根据行业水平及当地情况,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管人员2012年度税前报酬(含兼任董事的津贴)总额为348.02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详见附件)。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年报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41,97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4,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8,400.00万元;对外互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它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9,270.0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亏损,且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公司实际情况、企业长远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取得公司有关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后,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2年度公司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系经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支付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履行了以下程序: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聘用决议,与该所签定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约定书中确定了支付该所的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认为以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未发现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业务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对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严谨,业务熟练,审计客观、公正”的评价是恰当的。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决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考察该所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2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必要的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确保了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及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2)经我们审慎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并且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能够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2012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报酬,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2年度能够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及相关薪酬考核机制以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高管人员2012年度税前报酬(含兼任董事的津贴)。

独立董事:郭明瑞 马海涛 柳喜军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5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戚剑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事项: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在履职时能够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6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实业”)董事会定于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上午9:00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和会议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

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酒店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0、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7日-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3年5月9日下午4:0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301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传真:0535-2103111

联系电话:0535-2109779

联系人:何再权 王燕玲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

回 执

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41,97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4,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8,400.00万元;对外互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它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9,270.00万元。

一、拟定担保明细

1、拟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4,300.00万元,其中: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3,9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13,0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诚钢结构有限公司3,4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3,8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潮可利尔纺织有限公司4,0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1,7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10,000.00
小计 54,300.00
2、拟定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8,400.00万元,其中: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500.00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20,000.00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新诚钢结构有限公司1,000.00
烟台新潮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1,000.00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2,800.00
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2,900.00
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1,500.00
山东银和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银和怡海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00.00
烟台市麒麟宾馆有限公司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1,200.00
小计 38,400.00
3、拟定对外互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其中: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30,000.00
小计 30,000.00
4、拟定其它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9,270.00万元,其中: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恒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1,8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和达物资经销有限公司1,9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华海电子有限公司2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永华纺织有限公司2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功德利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咏志商贸有限公司1,900.0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友商经贸有限公司2,600.00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华海电子有限公司2,400.00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永华纺织有限公司2,400.00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功德利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400.00
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华海电子有限公司1,000.00
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恒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1,000.00
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咏志商贸有限公司490.00
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烟台恒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780.00
小计 19,270.00

二、拟定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拟定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烟台新潮秦皇体育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027.71万元,负债6,409.03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2,830.69万元,负债38,255.35 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420.18万元,负债7,786.83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烟台新诚钢结构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747.64万元,负债5,176.11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烟台新祥建材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19.19万元,负债5,893.09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6,683.21万元,负债59,408.11万元(其中预收账款41,917.94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9,751.06万元,负债212,427.17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367.72万元,负债6.83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烟台新潮铸造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811.68万元,负债3,380.39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烟台新潮可利尔纺织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50万元,负债0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0,993.11万元,负债217,684.38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恒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587.17万元,负债4,997.59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和达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031.11万元,负债2,060.56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华海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58.48万元,负债3,536.00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永华纺织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88.45万元,负债3,832.14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功德利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460.71万元,负债2,768.21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咏志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23.13万元,负债2,662.92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烟台友商经贸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92.97万元,负债2,801.86万元。

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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