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书>的议案》。
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更好的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项目,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发展,自愿向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乙方”)捐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华北电力大学中恒博瑞创业基金”。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捐赠金额:
甲方向乙方自愿捐赠人民币伍佰万元(RMB5,000,000元),分五年支付。
2、捐赠目的:
甲方在华北电力大学设立“华北电力大学中恒博瑞创业基金”用于:(1)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研究与实训;(2)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特色科研团队建设与创业实践;(3)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建设;(4)支持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班建设;(5)支持华北电力大学教师的科研创新项目。
3、捐赠支付:
(1)支付时间
甲方分五年支付捐赠款,每年支付一百万元(1,000,000.00元)。每年12月份前,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将捐赠款支付给乙方。
(2)乙方收到甲方捐赠款后,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
4、捐赠管理:(一)乙方接收捐赠款后,登记造册并监管捐赠款的定向使用;(二)乙方成立“华北电力大学中恒博瑞创业基金”专项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人协调双方组成专项项目财务部,遵照本协议决定捐赠款支出项目;(三)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如实回答。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