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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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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3—010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魏华德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陈远清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董事蔡勇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熊春英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史建三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独立董事关品方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王旭未出席本次会议,她授权独立董事关品方作为她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J18汽油发动机项目批准

 董事会批准J18汽油发动机项目,总投资为7.24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1.25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自主开发一款有竞争力的汽油发动机以支持相关的整车项目。项目投产时间为2015年下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相关设备、工装夹具和工程开发费用。

 2、模具厂五轴数控铣项目

 董事会批准模具厂五轴数控铣项目,总投资为138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支持复杂模具、检具、大型夹具的改造维修。投产时间为2014年下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相关设备的购置。

 3、J08项目追加前期费用批准

 董事会批准向J08项目追加前期费用2400万美元,折合1.66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J08是公司拟从福特汽车公司引进的一款SUV产品。本次追加前期费用主要用于相关的工程开发费用和购置模夹具。本次追加后,J08项目前期费用总额为6000万美元,折合3.88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2.22亿元人民币)。

 4、江铃重汽整车产能投资项目批准

 董事会批准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江铃重汽”)整车产能投资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62亿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122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一期工程旨在江铃重汽建设包括冲压、车身、涂装、总装、物流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的整车生产线,设计年产能为2万辆整车。项目投产时间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厂房土建工程、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

 江铃重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5、江铃重汽土地购买及发动机建设项目

 董事会批准以不高于人民币9800万元人民币购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178亩发动机建设用地,并授权董事长王锡高签署相关的土地交易合同;批准江铃重汽发动机制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04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重汽发动机制造项目一期工程旨在建立相关发动机缸体/缸盖机加工和装配生产线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计年产能为1万台发动机。项目投产时间预计在2015年下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厂房土建工程、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

 6、江铃重汽J16短期产品项目批准

 董事会批准江铃重汽J16短期产品项目,总投资为3370万元人民币(含前期已批准的121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J16是江铃重汽自主开发的一款重卡产品。投产时间为2013年下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相关设备、工装夹具和工程开发费用。

 7、日常性关联交易批准

 董事会批准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承接原南昌江铃新动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的销售业务,交易的其它主要条款不变。

 董事会批准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王锡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8、2013年度内控审计师聘请

 董事会批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的内控审计师,审计费用不超过46万元人民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2年的内控审计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以及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13—01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或“本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4月2日审议批准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晶马汽车”)以及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南昌友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魏华德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萧达伟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董事蔡勇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熊春英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史建三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独立董事关品方作为他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独立董事王旭未出席本次会议,她授权独立董事关品方作为她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现将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1、概述

 董事会批准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承接原南昌江铃新动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江铃新动力”)与公司的销售业务,交易的其它主要条款不变。

 由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有晶马汽车75%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王锡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2、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创业北路60号

 注册时间:1979年2月

 法人代表:邱天高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有75%股权, 其他个人持股25%

 经营范围:整车、配件的生产及销售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发动机、前桥、车架及其配件,预计2013年销售金额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

 4、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5、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只涉及关联交易方变更,交易的其它主要条款不变,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本公司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之间与晶马汽车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465万元人民币,与新动力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87万元人民币。

 二、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1、概述

 董事会批准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由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持有南昌友星50%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因此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王锡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2、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1328号

 注册时间:2012年9月13日

 法人代表:潘晓林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和南通友星线束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及金属制品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

 3、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南昌友星采购整车线束及部分发动机线束,预计2013年采购金额约为1.2亿元人民币。

 4、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市场价。

 5、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原向南通友星线束有限公司采购线束,因南通友星线束有限公司将其部分产品转移至其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的合资公司——南昌友星,因此本公司转向南昌友星采购线束。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史建三、关品方、王旭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的相关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而有续地进行。

 3、我们详细了解了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相关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和公平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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