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
基金简称 | 鹏华理财21天债券A |
基金主代码 | 20601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12-19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4月10日 |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206016)。定于2013年4月10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与赎回
3.1 申购时间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和每期固定扣款金额,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2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均为100元人民币(如果代销机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每期扣款金额高于100元人民币,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3.3交易确认
(1)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期实际扣款日,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3.4 基金的赎回
对通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扣款金额、约定扣款日、签约账户等事项 (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755-82353668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恢复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LOF) |
场内简称 | 鹏华价值 |
基金主代码 | 160607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 恢复大额申购日 | 2013年4月8日 |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 2013年4月8日 |
恢复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 本基金目前运作平稳,此前考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因素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影响已经减弱。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及本基金的直销网点自2013年4月8日起恢复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的日累计金额500万元(含申购费、转换费)以上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