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因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森
达)筹划有关公司国有股权转让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3月22日起停牌。景谷森达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2,026,748股国家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公司2013年4月3日接到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森达)的通知。2013年3月31日,景谷森达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该协议已获得云南省普洱市国资委及景谷县人民政府批准,尚需云南省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后生效实施;
2、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二、股权转让情况
1、受让方: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
年9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捌拾柒亿贰仟玖佰万元,经营范围:经营和管理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对省安排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优势产业项目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我省的重要投资项目,采取参股和根据国家批准的融资业务等方式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2、协议主要内容
景谷森达拟将持有景谷林业32,026,748 股国家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无偿划转给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划转基准日为2013年3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该股权无偿划转事宜须逐级报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影响
此次无偿划转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公
司32,026,74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4.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其它
1、各方签署协议后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后方能生效实
施。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逐级向国务院国资委上报相关申请文件,并及时通知公司。
2、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股股权划转事宜,协助完成相关划转程序,并就相关需要后续公告的事项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