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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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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3-01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聪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股份455,501,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64%。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69%。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8人,代表股份5,501,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独立董事王茁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徽荣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455,201,24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236,94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63,5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车千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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