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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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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1日

 2. 预计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2013年第一季度收到的政府补贴同比2012年第一季度大幅下降。

 2. 为本年销售扩张做准备,公司研发投入和销售费用支出增加。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13年第一季报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沈吉章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56人,实际出席56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金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附件:简历

 金锋先生:1982年出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质量工艺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质量工艺部副部长、监事。

 截至披露日,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2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根财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4. 会议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10点

 5. 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2日

 6.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7号升华大酒店二楼2号会议室;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根财先生、姚锦海先生、魏松先生、沈安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勇先生、李根美女士、鲁爱民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陈根财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姚锦海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魏松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4选举沈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陈根财、姚锦海、魏松、沈安林四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201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李根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3选举鲁爱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勇、李根美、鲁爱民三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201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名莫志良先生与鲍继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2.1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

 2.1.1选举莫志良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1.2选举鲍继荣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莫志良、鲍继荣两位候选人当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人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股东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201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刘志华、黄忠兰

 3.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根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根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陈根财(召集人)、李勇、李根美;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鲁爱民(召集人)、魏松、李根美;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李根美(召集人)、陈根财、鲁爱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鲁爱民(召集人)、陈根财、李根美。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根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沈安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设备、能源、环保、安全、后勤等方面的工作;同意聘任姚建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相关工作;同意聘任吴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采购相关工作;同意聘任戚国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相关工作。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魏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魏松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2-8409712

 传真:0572-8409677

 电子邮箱:ws@jinlei.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17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徐袁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费伟强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褚敏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褚敏豪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2-8409712

 传真:0572-8409677

 电子邮箱:cmh@jinlei.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17号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附件:简历

 陈根财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浙北耐火材料厂营销员、厂长。2000年起就职于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2003年起担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德清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

 截至披露日,陈根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5万股,与陈连庆、姚锦海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魏松先生:1971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宁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披露日,魏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勇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博士,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洛阳耐火材料厂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科研所所长,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根美女士:1962年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本科学历,一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李根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鲁爱民女士:1964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和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鲁爱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沈安林先生: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设备能源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沈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姚建良先生: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姚建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军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采购总监、销售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吴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戚国方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现任本公司销售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戚国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珺女士: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浙江老爸食品营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经理、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披露日,朱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袁琳先生: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披露日,徐袁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费伟强先生:1981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融资部部长助理、融资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费伟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褚敏豪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披露日,褚敏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4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莫志良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金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金锋简历见2013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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