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3-008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宗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畅、王晓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78,616,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78,61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畅、王晓燕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3-009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2,000万元——3,000万元 | 盈利:772.47万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不振,产品订单不足。预计201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左右,主营业务毛利下滑较大,导致公司整体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