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4.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058,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68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64,05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正义 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