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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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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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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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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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是公司实现业绩扭亏和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一年。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扭亏、转型、增盈”的经营方针,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本年度一系列调整举措,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光通信产业为核心的产业格局,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2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收入12.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5%,实现净利润1855.69万元。
1)、光通信产业:
本报告期内,光通信产业继续实现快速发展,为公司创造了持续、稳定的收入和效益。2012年销售各类光缆12.62万皮长公里,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除集采订单外,纯自营订单比例继续稳步提升;光纤三期下半期3塔6线扩产项目于2012年一季度投产后,现有光纤第一工厂的产能达到1200万芯公里,并于2012年实现产销1100万芯公里,实现销售收入7.34亿元,净利润8200万元。光纤第二工厂于2012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截止到2012年底累计投资2.2亿元,现已完成全部9塔18线厂房及外围配套设施的建设,首期6塔12线已全部安装到位(预留3塔位,将择机扩产),并于2013年一季度陆续投产。本年度新建第二工厂可新增产能900万芯公里,达产后两光纤工厂总产能将达到2100万芯公里,一跃成为国内最大光纤制造企业之一。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光纤光缆自主品牌营销规模继续扩大,已累计向三大通信运营商供应合格光缆40余万芯公里。
另外,光纤光缆公司在增加产能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及流程,设备拉丝及制缆效率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光纤、光缆公司分获“小巨人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称号,并获得天津市及高新区相应的政策支持。
2)、其他高科技产业:
为进一步突出核心产业,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公司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34%的股权及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了转让(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12 年7月17日和2012 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一方面为上市公司贡献了部分利润,另一方面还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往来事项一并解决,同时为上市公司增加了现金流入,对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改善、增加对核心业务光通信产业的投入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另外,公司下属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年度通过加强内控建设,规范企业运作,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同时依靠科技创新和市场开拓,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产业规模稳步提升,盈利能力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天津市滨海新区小巨人领军企业”荣誉称号及“天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
3)、工业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和大股东鑫茂集团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地产剥离事项,但由于受到地产宏观调控环境、资产规模、剥离资金筹措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剥离事项尚未取得最终突破。针对此种情况,公司一方面采取多种营销手段继续加大各工业地产公司存量房产的销售力度,另一方面,积极调整贷款结构,努力减少财务费用,通过增收节支等多种措施降低地产板块亏损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上述努力,该板块较去年同期亏损幅度已有所降低。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无新纳入的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
2.报告期内,减少了两家子公司: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及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华苑软件专修学院2012年4月30日股东会决议,该公司予以清算注销,清算日为2012年5月29日,估自该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11月1日本公司与天津瑞和天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持有子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瑞和天孚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11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该日起不再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杜克荣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07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本次董事会由杜克荣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8,556,934.4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255,243.36元。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含税)。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292,497,816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8,774,934.4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六、201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2年度报告审计支付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与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其他印刷品印刷(含复印);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保安监控、防盗器材生产与销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经销、计算机知识培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纸张批发与零售;机械、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施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地产经营(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为准);通信用光纤、光缆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停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硬件、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处理与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计算机修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自有房屋出租业务;保安监控、防盗器材生产与销售;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经销、计算机知识培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纸张批发与零售;机械、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施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用光纤、光缆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停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以上第1-4、7、8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08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2名,监事杜克玉未出席。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二〇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一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二〇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二〇一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〇一二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认定报告》。
监事会意见:
①.本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科学、严谨,完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②.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③.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④.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⑤.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⑦.公司监事会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第1-4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 | 鑫茂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83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韩伟 | 汤萍 |
电话 | 022-83710888 | 022-23080182 |
传真 | 022-83710199 | 022-83710199 |
电子信箱 | whan@xinmaokeji.com.cn | tangping@xinmaokeji.com.cn |
| 2012年 | 201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0年 |
营业收入(元) | 1,298,633,705.35 | 1,208,620,970.26 | 7.45% | 862,941,95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556,934.43 | -65,002,901.95 | 128.55% | 7,007,99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500,926.89 | -68,682,191.11 | 62.87% | -22,689,14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938,219.63 | -155,802,640.87 | 141.68% | 48,079,832.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4 | -0.2222 | 128.53% | 0.0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4 | -0.2222 | 128.53% | 0.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8.83% | 11.29% | 0.97% |
| 2012年末 | 201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0年末 |
总资产(元) | 2,352,860,766.98 | 2,098,318,568.56 | 12.13% | 2,509,669,547.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54,136,954.09 | 735,853,688.77 | 2.48% | 720,551,175.74 |
报告期股东总数 | 42,3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 40,80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5% | 70,350,872 | 0 | 质押 | 68,540,000 |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1.78% | 5,214,551 | 0 | | |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1.45% | 4,255,420 | 0 | | |
王广慧 | 境内自然人 | 0.47% | 1,372,860 | 0 | | |
毛婧琳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312,120 | 0 | | |
杨秀英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95,000 | 0 | | |
沈杰民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71,460 | 0 | | |
朱永利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070,860 | 0 | | |
陈坚 | 境内自然人 | 0.29% | 857,000 | 0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七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0.28% | 819,104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无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除控股股东外其他股东的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