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3年3月15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3年3月28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王琳、金耀华、方庆海、周新农、周绍文、张亚斌、魏远、罗赤橙、罗建军共9人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叶泽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周绍文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伍中信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张亚斌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2年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3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46,245,117.82元,2012年当年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为48,752,589.00 元,201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97,492,528.82元。
根据公司2012年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议案》;
公司2012年年初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67,314,425.70元,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741,791.99元,截至2012年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75,056,217.69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从聘任天职所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天职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建议继续聘任天职所作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聘期1年。同时根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湘价服[2004]140号),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审计的工作量,拟支付天职所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8万元,该审计费含审计人员审计期间食宿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3-7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13-8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大唐华银南山风电场一期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组织项目单位编制了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并聘请了湖南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按审计后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实际总投资为45791.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9239.99万元,安装工程投资3145.16万元,设备购置29523.76万元,其他投资3882.18万元(其中资本化利息952.41万元)。实际投资比执行概算节约2198万元,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总投资节约8796万元,单位千瓦投资9,284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聘任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开展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调查及筛选,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天职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85,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详见临2013-9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对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议案》;
2012年,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下,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努力拼搏,开拓创新,面对湖南火电市场大幅萎缩的极端环境,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良好态势,实现整体扭亏为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对公司年度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领导正职当期含税奖励金额为22.7万元/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平均含税奖励金额为16.795万元/人。
上述奖励包含在公司披露的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额度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叶泽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3年第1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13年3月15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13年3月28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召开本年度第1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静远、石峰、廖金华、钟伍叁、甘伏泉、彭朝晖共6人参加了会议,监事刘建新因公出差,授权监事钟伍叁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会议时间: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本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议项:
1.《201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聘任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
14.《关于对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截至2013年5月2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
3、公司邀请的中介机构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会议出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3.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联系电话:0731—85388088、85388028。传真电话:0731—85510188。
邮 编:410007
联系人:冉红燎、汤俊驰。
(五)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和相关公告中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特此委托。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账户号码: 股票账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7
关于公司2013年度燃煤购销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控制公司燃煤交易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2013年将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发电所需燃煤交易,并提供相关劳务。
一、关联方概述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厂”)、大唐耒阳发电厂(以下简称“耒阳电厂”)、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门电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燃料”),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海外”),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时代”)。
(一)湘潭电厂、耒阳电厂、大唐国际、大唐燃料,大唐海外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关联企业,股权等情况如下表:
股东方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股权比例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王 琳 | 33.34%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建龙 | 60%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耒阳发电厂 | 内部核算单位 | | 100%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刘顺达 | 36.07%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刘小平 | 100%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海外(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吴 静 | 100% |
(二)石门电厂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参股企业,参股比例为49%。
(三)黑金时代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参股企业,参股比例分别为5.06%和5.08%。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3年,燃料公司将向湘潭电厂、耒阳电厂、石门电厂、大唐国际、大唐燃料、大唐海外、黑金时代购销日常发电所需燃煤,并提供相关劳务。
为了避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湘火电企业在燃煤采购上的无序竞争,实现降低燃料采购成本,确保燃煤质量和供应量,公司联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其他在湘火电企业设立燃料公司,集中采购煤炭,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计划订货、统一采购调运、统一定价结算的“四统一”。燃料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更多的是指导和服务性功能,通过集中订货、集中采购、集中调运、集中采制化等提供优质服务。
2013年度,若没有重大政策变化或市场大起大落,预计燃料公司将向大唐国际采购煤炭40万吨左右,向大唐燃料采购煤炭130万吨左右,向大唐海外采购煤炭50万吨左右,向黑金时代采购煤炭120万吨左右,共计340万吨左右,金额约27亿元;预计将大唐国际销售煤炭10万吨,向大唐燃料销售煤炭20万吨,向黑金时代销售煤炭5万吨,向湘潭电厂销售煤炭500万吨左右,向耒阳电厂销售煤炭290万吨左右,向石门电厂销售煤炭200万吨左右,共计1025万吨左右,金额约82亿元。具体购销数量和金额最终由公司发电生产实际情况确定。
三、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任何交易,都是严格遵循交易公允性原则,按市场规则定价。
公司上述煤炭采购均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签订供应合同,销售价格按0.8元/吨加收进销差价,采购等费用由相关关联方负担。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大集中的电煤采购与配送,降低了煤价,提高了煤质,保障了电煤供应,大大减少了电煤流通环节费用及服务费用,实现了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当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8
关于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筹资渠道,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继续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的结算、授信、贷款、票据等金融业务。
一、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3.34%的股份,并持有财务公司64.5%的股份。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其主要方式为公司将资金存放入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融资或通过财务公司对公司投资企业进行委托贷款等。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含委托贷款)利率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5%。预计2013年至2015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系统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的成员单位,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能源产业的发展。三是该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与财务公司开展这些业务后,公司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压力将得到缓解,并通过财务公司金融平台实现资金的合理调度,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结算的透明度,降低资金成本。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控股,根据有关规定,以上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人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3-9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3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
软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一公司”)将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节能产品和服务。
(二)先一公司系2004年12月20日由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持股7470万元,持股比例为99.6%。
(三)上述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交易总额
(一) 相关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股东方 | 被投资单位(关联方)名称 |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股权比例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王 琳 | 33.34%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金耀华 | 99.6% |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大唐先兴软件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建龙 | 60% |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张正良 | 51% |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大唐先一能源管理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刘元议 | 100%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控股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控股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中国大唐集团山西分公司 | 内部核算单位 | |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中国大唐集团贵州分公司 | 内部核算单位 | | |
| 其他关联方略 | | | |
(由于先一公司相关交易为经常性业务,所涉交易对象的数量及金额根据市场变化,因此并不固定)
(二)预计先一公司2013年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定价依据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标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集成、节能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参照市场价格采用议标或招标等方式确定。交易结算均采用现金结算,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具体合同协商确定。
(二)定价依据
先一公司关联交易产品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产品价格均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客户方协商确定。如按照客户单位要求需公开招标的,先一公司将参与相关投标工作。
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相关交易利润均为先一公司享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先一公司和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先一公司的产品范围涵盖集团级信息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节能降耗技术优化、能源管理服务等,相关软件产品及项目较多,对提升先一公司的管理、销售、服务以及技术创新能力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2013年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将给先一公司和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叶泽、周绍文、张亚斌、伍中信预审,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