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及
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003003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4月2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3年4月2日
恢复申购日2013年4月8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2013年4月8日
暂停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2]116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限制申购业务的日期、金额及原因说明限制申购业务起始日2013年4月8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万元)1000
限制申购业务的原因说明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注: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3日,本公司将暂停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2013年4月3日,本公司将暂停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机构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2013年4月2日,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13年4月8日起,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将继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中“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3年4月3日赎回及转换转出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4月8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能源ETF
基金主代码5106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证监许可[2012]122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2月25日

至2013年3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3月2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3,17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48,544,354.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42,571.0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48,544,354
利息结转的份额42,571
合计548,586,92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3月28日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10,032,6701.83%10,000,0001.82%不少于三年
其他
合计10,032,6701.83%10,000,0001.82%

注:持有份额总数中含作为发售代理机构获得的投资者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股票认购佣金。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