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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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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25版)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于特定认购费率,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适用于一般认购费率,具体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元)一般认购费率特定认购费率
M<100万0.6%0.24%
100万≤M<500万0.3%0.09%
500万≤M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如: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 1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6%。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5.20 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1+0.6%)=9,940.36 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9,940.36+5.20)/1.00=9,945.56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

基金 9,945.56 份。

4、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款项。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投资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认购的限额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人民币,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三、开户与认购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开户。

2、尚无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已有的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后方可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方可直接认购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三)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 年4月26日的9:30~17:00。周六、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6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如已开立证券卡,投资者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4、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其他代销机构包括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的直销中心向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投资人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

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3、认购程序:

(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卡时请注意: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基金开户申请表

② 开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证件)。

③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基金开户申请表》

② 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 银行账户确认书

⑤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件)

⑥ 《预留印鉴卡》

⑦ 传真交易协议

⑧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司一般不接受法定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作为基金账户的开户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如果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坚持要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未对投资者年龄做明确限制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决定是否予以办理。

已在本公司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开户)。

(2)认购基金: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申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汇总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③ 填妥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已填好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要求客户填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后再做业务。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①通过直销柜台新开户或以前没有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投资者需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与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需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

(4)缴款:

投资者需按照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银行账号:4000040519200062443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27708405(同行),102584004055(跨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

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178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袁桢

2、银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3、券商代销机构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47892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金达勇

联系电话:028-86137782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c168.com.cn

(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热线: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655

公司总机: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客服热线: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4、第三方代销机构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雅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姚杰

网址:www.noah-fund.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蒋章

网址:www.ehowbuy.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传真:(+86-10) 6202 0088 转8802

客服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蒋泽君

网址:www.10jqka.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9

传真:(0755)82021153

联系人:潘艳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 34 层

负责人:赵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 34 层

联系电话:(010) 58091000;(0755) 23982200

传真:(010) 58091100;(0755) 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刘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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