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场内简称:建信优势) |
基金主代码 | 165313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1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4月3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4月3日 |
注:(1)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1.50% |
100万元≤M<500万元 | 1.0%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注:M为每日累计申购金额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2)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申购金额(M) | 场外赎回费率 | 场内赎回费率 |
Y<1年 | 0.50% | 0.50% |
1年≤Y<2年 | 0.25% | 0.50% |
Y≥2年 | 0% | 0.50% |
注: 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公司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低赎回费率,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于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的官方网站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下转A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