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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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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 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8月1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2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

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自2012年8月10日起生效,报告期为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1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

3.2.1.2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

注:天弘债券发起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2.1 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0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2年8月10日—2013年2月9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3.1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12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

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于2004 年11 月8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8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股东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8%)、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十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13年8月10日成立,三季度债券市场调整,成立之初本采取稳步建仓的策略,规避市场下行带来的利率风险。3季度末,我们判断信用债的收益率水平已经调整到位,4季度流动性会伴随财政存款的投放等诸多有利因素出现季节性转好。报告期内,4季度初,本基金加快了建仓步伐,对于信用债进行了加仓,并持有适当比例的利率品和短融中票,保持组合较好的流动性;4季度末,信用债收益率已经处于较低位置,有一定的上行压力,本基金对于长久期的企业债进行了减持。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17元,B类份额净值为1.015元。本报告期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70%,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0.9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我们判断经济整体走强,基建投资成为最大的拉动力,下半年能够对冲制造业投资的下滑;物价整体上行,下半年有一定的压力,但整体可控。消费物价中枢水平维持在3%附近,物价中枢较高制约宽松政策的空间;财政政策积极、货币政策中性。债券市场资金面持续平稳,市场风险偏好上升,债券整体收益率有上行风险,但空间不大;信用产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影子银行治理等诸多因素,可能出现需求方萎缩、供给方继续扩大的情况,利率出现可能在政策冲击下出现脉冲式上行,但中期利率中枢难以显著上行。

投资策略上,由于债券收益率下行幅度有限、存在上行压力,风险大于潜在的收益,本基金将适度调低组合久期和杠杆,保持组合较好的流动性,适度参与转债市场的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获取稳健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研究总监及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天弘债券发起式基金份额总额为1,311,498,726.40份;其中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份额净值378,568,490.1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72,274,071.81份;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基金份额净值953,520,055.81元,基金份额总额939,224,654.59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8月10日,报告期间为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无上一年度可比数据(下同)。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 树 强 崔 德 广 薄 贺 龙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1.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7.4.1.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1.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1.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1.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1.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1.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1.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1.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1.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1.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1.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2 关联方关系

注: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

7.4.3.2 关联方报酬

7.4.3.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3.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3.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B类基金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

份额单位:份

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

份额单位:份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的交易委托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认购费用为1,000.00元,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告的每笔认购金额大于(含)500万元时,认购费率为1000元的规定。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3、本基金于2012年8月10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持有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10,000,800.08份,占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比例为0.30%;截至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基金10,000,800.08份,占本报告期末基金总份额比例为0.76%。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对本基金份额进行申购、赎回、转入或转出等。

4、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B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分别采用A、B类各自级别的份额。

7.4.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7.4.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3.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4 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6,800,000.00元,于2013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有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B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B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天弘债券发起式A类:

单位:份

天弘债券发起式B类:

单位:份

注: 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吕传红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37号文核准批复,由童建林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7万元整。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审计服务5个月。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新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情况: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它重要信息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2年3月16日发布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96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壹亿元人民币增加至壹亿捌仟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注册资本金增加完成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公告日前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2012年7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日运用公司固有资金1000万元整,作为发起资金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420008),认购费用1000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3、2012年9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9月12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天弘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420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11,498,726.4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债券发起式A天弘债券发起式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200084201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372,274,071.81份939,224,654.59份

基金简称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童建林赵会军
联系电话022-8331020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service@thfund.com.cn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2-83310988、400710999995588
传真022-83865569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894,830.73
本期利润8,187,801.4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7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4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8,568,490.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70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1,246,397.89
本期利润25,454,268.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53,520,055.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29%0.04%-0.13%0.02%1.42%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0%0.04%-0.99%0.04%2.69%0.00%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0%0.04%-0.13%0.02%1.23%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50%0.04%-0.99%0.04%2.49%0.00%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2年
合计

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2年
合计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年限
刘冬本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本公司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8月6年男,经济学硕士。历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观策略研究分析师。2008年加盟本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宏观策略研究员。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82,102,454.93
结算备付金 3,067,976.17
存出保证金 8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382,442,972.2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1,382,442,972.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182,704.66
应收利息7.4.7.514,605,414.5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1,042,491.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1,504,294,013.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8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73,301,912.19
应付赎回款 10,299,348.30
应付管理人报酬 949,796.65
应付托管费 271,370.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402,550.17
应付交易费用7.4.7.716,388.51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7.4.7.8164,101.32
负债合计 172,205,467.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7.4.7.91,311,498,726.40
未分配利润7.4.7.1020,589,819.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2,088,545.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04,294,013.57

项 目附注号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收入 45,794,683.70
1. 利息收入 38,285,077.3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8,479,535.35
债券利息收入 22,309,433.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496,108.01
其他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14,835.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7.4.7.131,914,835.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7.4.7.14
股利收益7.4.7.15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65,500,841.0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 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793,929.79
减:二、费用 12,152,614.06
1. 管理人报酬 6,485,123.18
2. 托管费 1,852,892.36
3. 销售服务费 2,920,664.71
4. 交易费用7.4.7.1810,969.55
5. 利息支出 641,096.9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41,096.91
6. 其他费用7.4.7.19241,867.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642,069.6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642,069.64

项目本期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46,943,389.223,346,943,389.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3,642,069.6433,642,069.6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035,444,662.82-13,052,250.09-2,048,496,912.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326,009,001.352,366,209.56328,375,210.91
2.基金赎回款-2,361,453,664.17-15,418,459.65-2,376,872,123.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11,498,726.4020,589,819.551,332,088,545.95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项目本期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6,485,123.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401.003.81

项目本期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852,892.3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A类B类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800.24115,800.24
中国工商银行2,400,352.842,400,352.84
合计2,516,153.082,516,153.08

项目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800.08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800.08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800.08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2.69%

项目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关联方

名称

2012年8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82,102,454.93196,971.84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1213012华包债12/11/2813/01/09网下新债申购100.00100.00205,85020,585,000.0020,585,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固定收益投资1,382,442,972.2091.90
 其中:债券1,382,442,972.2091.90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5,170,431.105.66
其他各项资产36,680,610.272.44
合 计1,504,294,013.57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C0食品、饮料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信息技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
 合计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248,159,000.0018.6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48,159,000.0018.63
企业债券749,732,715.2056.28
企业短期融资券10,003,000.000.75
中期票据350,914,000.0026.34
可转债23,634,257.001.77
合 计1,382,442,972.20103.7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2024112国开411,200,000118,800,000.008.92
12022812国开281,000,00099,770,000.007.49
128236912二重集MTN1700,00070,889,000.005.32
12218512力帆01500,00051,250,000.003.85
128032912港航债500,00050,520,000.003.79

8.9.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序号名 称金 额(元)
存出保证金85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20,182,704.6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4,605,414.56
应收申购款1,042,491.05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合 计36,680,610.27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5石化转债5,145,500.000.39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A类2,401155,049.5997,900,074.5326.30%274,373,997.2873.70%
B类5,188181,037.91168,949,062.4017.99%770,275,592.1982.01%
合 计7,589172,815.75266,849,136.9320.35%1,044,649,589.4779.65%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A类
B类100.000.00
合计100.000.00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10,000,800.080.76%10,000,800.080.76%三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其他
合计10,000,800.080.76%10,000,800.080.76%三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583,956,91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59,196,821.7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70,879,660.6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2,274,071.8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2,762,986,478.5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266,812,179.64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090,574,003.5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39,224,654.59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券商名称交易单

元数量

债券交易债券回购备注
债券交易量占债券交易总量比例回购交易量占回购交易总量比例
渤海证券104,041,909.49100.00%4,121,414,000.00100.00%

序号证券公司名称所属市场数量
东北证券上海
国联证券上海
东方证券深圳
中信证券深圳
华泰证券深圳
上海证券深圳
中国银河证券上海、深圳各1

序号证券公司名称所属市场数量
中邮证券上海
华泰证券上海
华宝证券上海
山西证券上海
中银国际证券深圳
西藏同信证券上海、深圳各1
英大证券上海、深圳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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