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 权 拍 卖 公 告

 受新疆三维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委托,定于2013年4月 26日拍卖新疆三维矿业有限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6000万股股权。

 一、参与本次股权的意向竞买人须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国银行业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竞买人须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但三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除外),且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附2010、2011、201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10)意向竞买人的有权决策机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母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其受让标的企业股份;(11)近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12)优先考虑标的企业原股东,以及同时参与认购标的企业2011年度增资扩股新股的意向受让方;(13)优先考虑有投资金融机构经验的意向受让方;(14)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买受人自行承担于拍卖成交后因身份不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银监局及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要求而不能过户的风险和后果。并且买受人不得因此而追究委托人及拍卖人的责任。

 注意事项:凡符合本次股权竞买条件的竞买者,请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保证金2400万元交到以下管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开户行:乌鲁木齐农村信用合作社大十字分社

 账户名: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8020 4111 2010 1007 80928

 行号:402 881 000 365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保证金收据及相关资料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到下列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25日,有意者请与下列拍卖公司联系。

 三、拍卖时间:2013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1:30整

 四、拍卖地点:新疆乌市 红旗路27号城市朗辰大酒店11楼芙蓉厅

 五、监督电话:

 管理人监督电话:0991-2331249 13999824982

 自治区工商局监督电话:0991-2811825 2811737

 六、联系电话:

 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0991-2317088 13579816080

 新疆嘉盛拍卖有限公司 0991-2814085 13899876003

 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0991-2650307 13899858993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公司 0991-2334891 13199856283

 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0991-8861066 13999990092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