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3年3月5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进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119,29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2012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772,228.66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18,459,729.75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03,826,203.53 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7,158,462.60 元,期初资本公积金为646,710,187.78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646,710,187.78元。
公司决定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505,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8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982,021.6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和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与铁岭黄海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14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进巅回避了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29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的召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