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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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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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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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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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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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 本基金于2012年8 月16 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足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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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比例限制为: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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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根据《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建仓期为6 个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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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华安安信封闭、华安安顺封闭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股票、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龙头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300指数(LOF)、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等34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955.90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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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2次。原因: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数量极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而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查的结果来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8月,在各位投资者的鼎力支持下,华安逆向策略基金宣告成立,基金成立之初,适逢市场下跌,所以我们采取了保守的策略,一直维持了低仓位运作,我们原拟于年底前提升仓位,但市场的反弹提前于我们的判断,在银行股快速拉升之后,本基金没有追涨,导致最后一个月,基金没能跟上市场的涨幅,从而使得全年收益极其有限。
在2013年开年之后,逆向策略及时提升了仓位,将股票持仓从原来的20%左右上升到80%以上,从一月中旬之后,基金进入一个比较良好的运行状态。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2年4季度,新一届政府上任,将新型城镇化作为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A股市场给予其高度的热情和期待,以铁路、水泥为代表的基建股大幅上涨,同时,因为对中国经济信心增加,以银行为代表的低估值板块表现更为突出,市场一改2季度以来的颓废走势,呈现强势上涨行情。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市场真正走好的决定因素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但鉴于经济转型的长期性,投资在很长时间内也仍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明确了未来转型的长期性。在这个过程中,周期性行业将视产能与需求的配置情况展示盈利的波段性,但鉴于目前国内较大的产能,波动将较之前减弱,其适合投资的时间长度也将下降,而与民生相关行业的长期价值将更加显著。
目前市场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前景争议颇多,悲观者认为GDP增长率将在一两年内下降到5-6%的低水平,而乐观者依然看好长期潜在增长率在8%以上。我们对国内经济给予比较乐观的看法,但不能否认,目前我们面临诸多约束,包括资源、环境等等,而在前几年大放流动性之后,我们将警惕经济增速一旦上升带来的通胀压力及由此带来的紧缩预期。在2013年,美国何时退出QE也将是左右资本市场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对于2013年的市场,我们较2012年乐观,但将时刻注意风险。
我们认为2013年的市场仍然充满结构性机会,关系民生的行业以及军工、环保等主题板块可能持续提供投资机会,在未来的投资中,我们将重点关注能够持续增长的行业和公司,在合理的估值下增加对其配置,对于周期性行业,则依据逆向投资策略,按照对行业的盈利预期进行波段操作。目前逆向策略基金较小的规模为灵活操作提供了便利,我们将尽力为投资人获取良好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 首席投资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华安安顺封闭、基金安瑞、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宏利股票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杨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12年金融、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投资研究部总监。
黄勤, 固定收益部总监, 经济学硕士。曾在上海银行资金部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04年8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ETF和华安上证龙头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庄贤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214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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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基金份额总额171,485,441.15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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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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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8月16日成立。合同生效当期不是完整报告期。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李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03号《关于核准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2,305,855.8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2,412,630.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6,774.3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根据《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成立六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具体的收益分配政策请参见本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章节。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无。
7.4.8.1.2权证交易
无。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2012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7,999,368.5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0,003,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刊登于www.huaan.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1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2年2月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尚志民先生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尚志民先生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2)、2012年9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秦军先生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秦军先生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3)、2012年9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章国富先生不再担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转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国富先生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4)、2012年9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薛珍女士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薛珍女士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2、本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56,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5)通知托管人
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新增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易单元1个。
退租交易单元:无。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简称 | 华安逆向策略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040035 |
交易代码 | 040035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16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71,485,441.15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投资者情绪的逆向择时策略、基于估值回复的进行行业配置策略、基于逆向思维进行个股精选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冯颖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21-38969999 | 010-66105799 |
电子邮箱 | fengying@huaan.com.cn | custody@icbc.com.cn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50099 | 95588 |
传真 | 021-68863414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huaan.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223,054.36 |
本期利润 | -575,318.8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2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1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2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67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71,665,989.4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30% | 0.39% | 7.96% | 1.02% | -7.66% | -0.6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0.10% | 0.32% | 6.31% | 1.05% | -6.21% | -0.7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陆从珍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08-16 | - | 12年 |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历任上海市工商局职员;京华山一证券上海公司高级研究员;中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研究员;东方证券研究部资深研究员等职。2008年3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5月16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担任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8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69,826,948.17 |
结算备付金 | 165,569.31 |
存出保证金 | 198,948.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002,368.50 |
其中:股票投资 | 47,999,368.50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10,003,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117,277.18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15,728.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188,326,840.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5,479,418.53 |
应付赎回款 | 506,571.6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17,508.11 |
应付托管费 | 36,251.36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213,192.63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207,909.21 |
负债合计 | 16,660,851.4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71,485,441.15 |
未分配利润 | 180,548.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665,989.4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8,326,840.93 |
项 目 |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328,684.16 |
1.利息收入 | 906,161.9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43,144.28 |
债券利息收入 | 50,479.4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12,538.21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301,744.8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309,844.88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8,100.0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47,735.56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6,531.54 |
减:二、费用 | 1,904,002.96 |
1.管理人报酬 | 1,121,983.43 |
2.托管费 | 186,997.26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385,617.36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209,404.9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5,318.80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5,318.80 |
项目 |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32,412,630.24 | - | 232,412,630.2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575,318.80 | -575,318.80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0,927,189.09 | 755,867.09 | -60,171,322.0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061,699.30 | -8,294.04 | 1,053,405.26 |
2.基金赎回款 | -61,988,888.39 | 764,161.13 | -61,224,727.26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71,485,441.15 | 180,548.29 | 171,665,989.44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121,983.4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672,988.75 |
项目 |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6,997.26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银行 | 69,826,948.17 | 338,661.52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47,999,368.50 | 25.49 |
| 其中:股票 | 47,999,368.50 | 25.49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0,003,000.00 | 5.31 |
| 其中:债券 | 10,003,000.00 | 5.3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0,000,000.00 | 31.86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9,992,517.48 | 37.17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331,954.95 | 0.18 |
7 | 合计 | 188,326,840.9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30,472,577.53 | 17.75 |
C0 | 食品、饮料 | 576,300.00 | 0.34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9,588,677.53 | 5.59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5,294,600.00 | 8.91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385,000.00 | 1.39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628,000.00 | 1.53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3,225,535.71 | 1.88 |
G | 信息技术业 | 3,496,271.24 | 2.04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109,000.00 | 1.23 |
I | 金融、保险业 | 3,432,000.00 | 2.00 |
J | 房地产业 | 5,263,984.02 | 3.07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 合计 | 47,999,368.50 | 27.9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450 | 康得新 | 250,000 | 6,075,000.00 | 3.54 |
2 | 002250 | 联化科技 | 300,000 | 5,850,000.00 | 3.41 |
3 | 600208 | 新湖中宝 | 1,221,342 | 5,263,984.02 | 3.07 |
4 | 000488 | 晨鸣纸业 | 849,539 | 3,542,577.63 | 2.06 |
5 | 600406 | 国电南瑞 | 218,108 | 3,496,271.24 | 2.04 |
6 | 601998 | 中信银行 | 800,000 | 3,432,000.00 | 2.00 |
7 | 600096 | 云天化 | 260,000 | 3,369,600.00 | 1.96 |
8 | 600428 | 中远航运 | 820,747 | 3,225,535.71 | 1.88 |
9 | 002078 | 太阳纸业 | 609,200 | 3,155,656.00 | 1.84 |
10 | 600963 | 岳阳林纸 | 706,710 | 2,890,443.90 | 1.6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858 | 五 粮 液 | 10,630,016.45 | 6.19 |
2 | 600104 | 上汽集团 | 9,117,500.00 | 5.31 |
3 | 600010 | 包钢股份 | 6,770,734.00 | 3.94 |
4 | 002450 | 康得新 | 6,594,989.23 | 3.84 |
5 | 002250 | 联化科技 | 6,239,318.70 | 3.63 |
6 | 600887 | 伊利股份 | 5,965,000.00 | 3.47 |
7 | 600208 | 新湖中宝 | 5,816,290.20 | 3.39 |
8 | 600837 | 海通证券 | 5,783,000.00 | 3.37 |
9 | 600362 | 江西铜业 | 5,608,900.00 | 3.27 |
10 | 600157 | 永泰能源 | 5,220,834.15 | 3.04 |
11 | 600153 | 建发股份 | 4,598,299.76 | 2.68 |
12 | 600518 | 康美药业 | 4,200,000.00 | 2.45 |
13 | 600963 | 岳阳林纸 | 4,172,966.80 | 2.43 |
14 | 601318 | 中国平安 | 4,061,492.70 | 2.37 |
15 | 000629 | 攀钢钒钛 | 3,936,000.00 | 2.29 |
16 | 600031 | 三一重工 | 3,920,500.00 | 2.28 |
17 | 601989 | 中国重工 | 3,726,659.33 | 2.17 |
18 | 002501 | 利源铝业 | 3,686,708.70 | 2.15 |
19 | 000157 | 中联重科 | 3,532,826.28 | 2.06 |
20 | 601998 | 中信银行 | 3,333,249.59 | 1.9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04 | 上汽集团 | 10,868,729.27 | 6.33 |
2 | 000858 | 五 粮 液 | 8,155,000.00 | 4.75 |
3 | 600010 | 包钢股份 | 6,132,489.18 | 3.57 |
4 | 600887 | 伊利股份 | 5,781,185.00 | 3.37 |
5 | 600362 | 江西铜业 | 5,725,938.51 | 3.34 |
6 | 600157 | 永泰能源 | 5,243,060.00 | 3.05 |
7 | 600837 | 海通证券 | 5,194,740.00 | 3.03 |
8 | 601318 | 中国平安 | 4,160,000.00 | 2.42 |
9 | 002501 | 利源铝业 | 3,800,954.95 | 2.21 |
10 | 600031 | 三一重工 | 3,723,900.00 | 2.17 |
11 | 000629 | 攀钢钒钛 | 3,409,000.00 | 1.99 |
12 | 600153 | 建发股份 | 3,369,500.00 | 1.96 |
13 | 000157 | 中联重科 | 3,299,282.32 | 1.92 |
14 | 600015 | 华夏银行 | 3,012,000.00 | 1.75 |
15 | 002436 | 兴森科技 | 2,865,955.50 | 1.67 |
16 | 300159 | 新研股份 | 2,267,025.00 | 1.32 |
17 | 002068 | 黑猫股份 | 2,165,024.80 | 1.26 |
18 | 002236 | 大华股份 | 2,162,847.01 | 1.26 |
19 | 002385 | 大北农 | 2,141,772.75 | 1.25 |
20 | 600519 | 贵州茅台 | 2,065,000.00 | 1.20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158,413,914.85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110,740,537.03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003,000.00 | 5.83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003,000.00 | 5.83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0,003,000.00 | 5.83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0318 | 12进出18 | 100,000 | 10,003,000.00 | 5.83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98,948.8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7,277.18 |
5 | 应收申购款 | 15,728.9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31,954.95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2439 | 70,309.73 | 49,458.86 | 0.03% | 171,435,982.29 | 99.97%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411,536.10 | 0.24%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 | 232,412,630.24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061,699.3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61,988,888.39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71,485,441.15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89,404,467.08 | 33.22% | 79,114.13 | 32.68%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736,800.00 | 0.27% | 670.80 | 0.28%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4,489,341.21 | 1.67% | 3,864.31 | 1.60%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33,335,750.61 | 12.39% | 30,348.78 | 12.54%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30,185,848.05 | 11.22% | 27,481.30 | 11.35%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15,672,096.43 | 5.82% | 13,868.24 | 5.73%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2 | 2,222,206.40 | 0.83% | 1,966.42 | 0.81%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31,955,988.88 | 11.87% | 29,092.60 | 12.02%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36,168,608.22 | 13.44% | 32,927.86 | 13.60%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24,980,345.00 | 9.28% | 22,742.51 | 9.39%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50,000,000.00 | 44.64%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0,000,000.00 | 44.64% | -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0,000,000.00 | 10.71%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