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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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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2012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2年9月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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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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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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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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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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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5日,在本报告期内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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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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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金收益的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A类

 (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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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B类

 (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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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5日生效,基金自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根据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投资范围的有关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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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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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5生效,合同生效当年净值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A类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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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B类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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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在本年度累计分配收益5,653,269.15元,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5,643,164.89元,计入应付收益科目10,104.26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成立于2004年4月,由中国光大集团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人民币,两家股东分别持有55%和45%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今后,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着14只开放式基金,即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光大保德信添天盈季度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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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投资对象备选库建立与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作为公平交易执行的制度保障。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的对待公司管理包括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在内的所有组合,范围包括股票、债券等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全过程控制,形成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具体的控制方法包括:

 事前控制:1、研究人员通过内部晨会、邮件和统一的研究报告平台系统发布投资建议,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2、各个投资主体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权限范围内自主决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3、建立规范的一级市场股票债券询价申购和配售等审批流程、银行间债券价格公允性审批流程;建立和定期维护二级市场投资对象备选库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库。

 事中监控:1、主动管理型的基金,严禁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股票的反向交易,严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债券的反向交易,确有需要进行日内反向交易的,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2、交易环节中所有指令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交易所指令均需通过恒生系统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分发和委托下单。

 事后分析:对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和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同时在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特别的,对同一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重点进行分析。若出现异常交易行为,则及时进行核查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对于公平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具体的分析方法如下:第一步,在A组合买入或者卖出某只证券的当日(3日、5日)内,统计A组合在此期间的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均价,同时统计B组合在同期、同方向交易同一只证券的均价,然后比较两者的均价差异,其中买入溢价率 = (B组合交易均价/A组合交易均价-1),卖出溢价率 = (A组合交易均价/B组合交易均价-1);第二步,将发生的所有交易价差汇总进行T检验,置信区间95%,得到交易价差是否趋近于0的判断结果,并计算A组合与B组合同向交易中占优次数的比例为占优比例,用溢价率乘以成交量较少方的成交量计算得到B组合对A组合溢价金额大小,将所有同向交易溢价金额求和,除以A组合平均资产净值来计算对A组合净值的影响,称为单位溢价率。判断同向交易价格是否有显著差异有以下四条标准:交易价差不趋向于零、样本数大于30、单位溢价率大于1%、占优比例不在45%-55%之间。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本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银行存款,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同向交易,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经济经历了上半年加速下行在政策放松刺激下企稳反弹。四季度,工业增加值连续三月走高,12月达到10.3%,较年内8.9%的低点上涨1.4个百分点,投资和消费也稳中有升,固定资产投资四季度基本稳定在20.7%,而12月消费也达到15.2%,较11月上涨0.3个百分点。年末通胀符合预期,尽管12月在蔬菜价格超季节性上涨的带动下,食品价格环比上升将使得CPI有所反弹,但受翘尾因素影响,1月又恢复2%的低位。进出口方面,受海外经济疲软影响国内出口增速疲软,短期持续大幅改善可能性不大。信贷持续低迷,M2维持在14%左右的增速,虽然直接融资的力度在逐步加大,但仍无法撼动银行中长期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主导地位,而且随着理财资金的膨胀,对实体经济资金产生了很大的分流作用。政策方面,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央行上半年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6月和7月初分别将基准利率下调0.25%,而下半年则主要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资金净投放,除了央票持续停发外,还通过持续逆回购以及新创设的SLO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抑制资金价格波动。资金面的宽松使得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下行,特别是短融的信用利差从年初的300BP缩减到目前的150BP左右,尽管由于信用违约的风险暴露在三季度有所反复,但总体下行态势明显。同业存款方面,4季度进入年底阶段,较上季度继续好转,价格趋于稳定。特别是跨元旦和跨春节因素明显,银行报价呈现脉冲式上涨。按照契约要求,添盛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和银行间质押式回购,我们通过扩大交易对手范围、多方询价来提高组合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26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522%;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B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02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52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1季度,通胀受翘尾因素影响3月会下探在2.5%左右,整体不高,需求端将继续改善,政策存在放松空间。从公开市场到期投放来看,全年仅一万亿左右,尚未扣除约6000亿的逆回购到期。加上SLO的推出,预计资金面将维持整体宽松。但目前阶段的反弹不会改变经济增速中枢下移的趋势,特别是在结构调整过程中会出现个别行业企业盈利恶化带来的信用违约事件,信用利差将向合理水平回归。在此背景下,添盛基金在兼顾收益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会适时调整信用债的投资比例。操作上把平衡性作为第一位,谨慎投资,力求在投资标的种类、比例方面做到平衡和风险的可控。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由公司分管高管、监察稽核部、运营部、投资研究部(包括基金经理、研究团队、数量分析小组)、IT部代表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审计师沟通后形成建议,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估值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提交推荐建议前, 应审慎平衡托管行、审计师和基金同业的意见,并必须获得估值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员包括监察稽核代表1人、研究团队代表1人、基金经理代表1人、数量分析小组代表1人、基金会计代表3人、与估值相关的IT工程师1人、运营部主管1人、公司分管运营的高管1人。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参与讨论,仅享有一票表决权。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估值委员会讨论,负责就估值政策调整的合规事宜与监察稽核部协商,负责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估值业务并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负责与托管行、审计师、基金同业、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就估值程序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投资研究部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业绩影响的评估,数量小组负责估值政策调整对投资绩效的评估;IT部就估值政策调整的技术实现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自然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2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2年度,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2年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及其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晓艺对本基金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3年3月25日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3)第20166号,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正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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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15,236,563.6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9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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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9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傅德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雷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万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 第1071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443,462,391.1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43,822,310.6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59,919.5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设A 级和B 级两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等级,不同基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及1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大额存单、逆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期票据、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其中,本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和备付金存款。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期之前10个工作日至开放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不受上述投资比例限制,但必须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9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9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2年9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2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级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等级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分配后转入所有者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投资人基金账户。

 7.4.4.11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8% / 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基金A级和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基金B级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0.25%和0.01%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债券回购融资。

 8.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债券正回购。

 8.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4.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8.4.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8.9.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9.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持有本基金的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于2012年5月28日公布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变更的公告》,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原总经理谷娜莎同志不再担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由刘树军同志担任。具体内容请参阅在2012年5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是7万元,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本期新增一个上海交易单元:光大证券(24840)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并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应本着安全、高效、低成本,能够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增值研究服务的原则,对该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研究实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基本选择标准如下: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对于某一领域的研究实力超群,或是能够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投资研究团队按照(1)中列出的有关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的选择标准,对备选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对通过初选的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研究团队各成员在其分管行业或领域的范围内,对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评分。

 根据各成员评分,得出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综合评分。

 投资研究团队根据各机构的得分排名,拟定要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并报本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本管理人交易部门、运营部门配合完成专用交易单元的具体租用事宜。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的情况。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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