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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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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5313,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3年4月1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的投资者自2013年4月1日起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530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3年3月29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3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A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3002953102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B类份额,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人民币,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当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元;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赎回。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两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两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四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该份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3、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即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收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非直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者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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