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 协议为公司与BFI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后期还需签订具体的投资合同。合同的签订时间、实施内容、进度以及具体的投资额度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同为准,故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 后期具体投资方案、合同等将按相关权限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1. 2013年3月20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Biofuel Industries Pte. Ltd.(以下简称“BFI公司”)签署了《新加坡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双方在新加坡合作建设、运行生物质发电项目(电力执照号码为EMA/WEG/001,以下简称“本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框架协议。
本生物质发电项目预计投资额为4000-5000万新币,约折合人民币2-2.5亿元,实际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同为准。项目规模为装机容量1×9.9MW,日消耗燃料量约260-300吨/日。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Biofuel Industries Pte. Ltd.
注册号:200303416N
注册地址:51 Shipyard Crescent, Singapore 627809
法定代表人:EUGENE LEE
注册资本:700万新币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营业范围为:1)回收非金属废料 (如海洋粘土和油泥)(38309);2)总承包商(房屋建筑包括主要升级工程)(41001)。
公司与合作方无关联关系。
三、项目介绍
1.项目所在地:位于新加坡裕廊工业区(51 Shipyard Crescent, Singapore 627809)。
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1×9.9MW。
3.项目使用燃料:园林废弃物及装箱废板等,日消耗燃料量约260-300吨/日。
4.预计投资额:4000-5000万新币,约折合人民币2-2.5亿元。
5.资金来源:公司为主自筹。
6.项目进展:已获得生物质发电项目执照,电力执照号码为EMA/WEG/001,并已具备建厂所需的土地、水源、输电及电力接入许可。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义务
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行该项目;BFI公司负责燃料供应的保障、负责获得该项目股东变化的确认、生物质电厂执照的继续有效及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更。
2.合作方式
1)合作方式:公司投资、建设生物质电厂,由BFI公司负责供应燃料,燃料供应的回报根据上网电量的销售收入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红。
2)若有更好的合作方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3.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旨在确定公司与BFI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2.如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生物质综合利用领域向前迈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3.本协议以及正式投资协议的签订,预计会有前期费用产生;但对公司2013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备查文件:
1.《新加坡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