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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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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3-01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0年、2011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3月12日起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证券简称由“ST四环”变更为“*ST四环”,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23.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1.92万元,2012年末公司净资产6152.08万元,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9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2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自2013年3月22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21日停牌一天,于2013年3月22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四环”改为“四环药业”,证券代码仍为000605。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重组尚未完成,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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