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20日在大连成大大厦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1,977,11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4.07 |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因腿伤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葛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实施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一期项目的议案 | 191,977,11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 | 191,977,11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张贞东律师和车燕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