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4%。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前股本情况
2010年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万股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至22,130万股。
201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11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35,408万股。
2012年4月25日,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36,236万股。
2012年11月16日,因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战海、毕监辉、桂艳男、刘新浪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完成了对其已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7万股的回购注销,由此公司总股本减至36,219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对象卢柏强先生承诺:认购的100万股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0年3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
201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11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卢柏强认购的100万股增至160万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家。
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 备注 |
1 | 卢柏强 | 1,600,000 | 1,600,000 | 无质押、无冻结 |
| 合计 | 1,600,000 | 1,600,000 |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