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0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

 1、东塑集团2012年3月15日质押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的10,000,000股股票和2012年3月29日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朝阳支行的20,000,000股股票,于2013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2%。

 2、东塑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0,000股股票,质押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为东塑集团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限从2013年3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于2013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4%。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7,693,56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54%,其中已质押股份为77,52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7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79%。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