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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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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8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岱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海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杨向荣先生、张海强先生、陈岱松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71,318.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78,310.09元,减去本年已计提盈余公积1,712,153.88元后,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8,937,475.0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73,210,927.14元。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拟定2012年度的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9,855,012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8,441,824.68元留存至下一年度;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9,855,01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8,225,425.94元。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总监汤吉英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张海强先生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敬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公正、客观地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鉴于此,提请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5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012年,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金牛支行”)申请了两笔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分别为2012年3月12日申请的2000万元和2012年5月15日申请的14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该两笔款项已于或将于近日到期归还。

根据农行金牛支行2013年度对公司授信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需要,2013年度公司拟向农行金牛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4200万元,仍由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在该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贷款方案为:

1、同意公司向农行金牛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4200万元,期限壹年。其中3400万元为续贷,800万元为新增贷款。

2、上述贷款仍由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权1525万股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十、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有关条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郑蓉、殷丽萍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5,770股。2012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的55,770股股权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并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由此公司总股本从349,910,782股减少至349,855,012股,注册资本从349,910,782元人民币减少至349,855,012元人民币。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后需对《公司章程》(2012年8月版)进行修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章程的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49,910,782元人民币。”

拟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49,855,012元人民币。”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9,910,782股,均为普通股。”

拟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9,855,012股,均为普通股。”

原章程“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修改为:“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依据本章程规定当届董事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前述第一百一十一条的具体权限为:

(一)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对外担保: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2、公司的担保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拟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二条 除本章程所列的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10)。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18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到会监事占应出席会议监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 ,弃权0人。通过此预案。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总监汤吉英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拓深内控范围,深化内控工作重点,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切实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1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报告。

以上议案中,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0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1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大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13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及相关媒体记者。

5、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3年4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6、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渝灿

(3)联系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4)邮政编码:610075

(5)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1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拟清算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获悉参股公司成都新兴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公司”)拟进行清算,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履行决策程序,清算结果以其清算报告为准。公司在取得清算报告后,将按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创业投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10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000元,其中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上海联盟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出资20,000,000元,占20%,本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10%,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10%,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10%,北京展廓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10%,四川大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10%,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000元,占5%。成立时的注册资本经四川新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新验(2000)第027号】审验。根据创业投资公司2006年6月6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注册号为51010910009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注册资本壹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学果,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新大道创业路18号高新大厦,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不含证券投资咨询)。

近三年,公司从创业投资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的情况:

年度分回的投资收益(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10年1008.01%
2011年70033.59%
2012年40011.88%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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