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6日在公司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3010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1,679,040.58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0,567.60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93,301,597.37元,减去2011年度分红款25,266,284.00,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98,023,786.35元。
201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并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提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6,331,42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分配,共计派发现金18,949,713.00元,其余可分配利润79,074,073.35元转入2013年度;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52,662,840股。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2年3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报审计单位。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3011号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权限的议案。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3012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61%,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525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0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6日在公司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志平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核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管理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781,4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0元,共计募集资金453,499,986.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等12,4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99,986.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1]第5006号)。
2、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余额:
(1)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 | 是 | 20,356.91 | 10,184.22 | 1,850.18 | 3,381.13 | 33.2% | 2013年11月30日 | 0 | 是 | 是 |
2、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9,997.55 | 9,997.55 | 2,325.69 | 2,425.97 | 24.27% | 2013年11月30日 | 0 | 是 | 否 |
3、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4,997.31 | 14,997.31 | 732.8 | 2,123.72 | 14.16% | 2013年11月30日 | 0 | 是 | 否 |
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 6,815.9 | 1,104.32 | 1,104.32 | 16.2% | 2013年12月31日 | 19.75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351.77 | 41,994.98 | 6,012.99 | 9,035.13 | -- | -- | 19.7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1)我公司制剂出口的主要市场为德国和英国市场,受欧债危机影响,政府削减开支,医药市场受影响,市场低迷,客户降低了其未来的需求;(2)因人民币的升值,导致客户采购成本上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12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5月8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11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缩减及变更用途结余的3,356.7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及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于银行。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根据《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13,703,893.20元。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 44,110.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12.9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35.1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172.6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172.6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3.06%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已累积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035.1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1,370.3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356.79万元。2012年利息收入为632.55万元。 |
4、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根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并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财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25日,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财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11月25日,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财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8月3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财通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于2011年11月25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 | 10,184.22 | 1,850.18 | 3,381.13 | 33.2% | 2013年11月30日 | 0 | 是 | 否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 | 6,815.9 | 1,104.32 | 1,104.32 | 16.2% | 2013年12月31日 | 19.75 | 是 | 否 |
合计 | -- | 17,000.12 | 2,954.5 | 4,485.44 | -- | -- | 19.75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决策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于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会事和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该事项具体内容2012年8月14日和2012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一、年初结余 | 201,076,218.55 |
二、本年减少 | |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 60,129,935.26 |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20,000,000.00 |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567,900.00 |
三、本年增加 | |
1、利息收入 | 6,325,509.91 |
2、归还募集资金 | 420,000,000.00 |
四、年末结余 | 113,703,893.20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95046100018010000000 | 8,186,863.2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98759750987 | 3,208,107.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300165635053010000 | 9,308,922.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大通支行 | 定期存款 | 295046100608510019078 | 2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定期存款 | 353260038118 | 15,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定期存款 | 3300165635049011078 | 58,000,000.00 |
截止到2012年度余额 | | | 113,703,893.20 |
4、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出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中准专审(2011)5052号),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1930.61万元。京新药业于2011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5、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8月14日,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变更为两个项目“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和“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缩小为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总投资由20,356.91万元缩减至为10,184.22万元,仍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并将多出来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中,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10,015.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6,815.90万元。关于剩余的3,356.79万元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项目进展等情况,另行择机确定合适用途。该议案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2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3356.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于11月21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
二、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方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3月16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新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61%,此议案尚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22日止。但公司必须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9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7号文核准,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099,98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万元) | 项目实施主体 |
1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 | 10184.22 | 京新药业 |
2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 | 6815.90 | 京新药业 |
3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 | 9,997.55 | 内蒙京新 |
4 | 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 | 14,997.31 | 上虞京新 |
目前,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处于建设中。
鉴于该等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1年11月24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5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5月8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11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合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的资金9,035.13万元,其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使用了3,381.13万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1,104.32万元,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2,425.97万元,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2,123.7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61%,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525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公司必须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22日止。但公司必须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2013年5月22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21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京新药业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1,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7.61%,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京新药业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且京新药业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京新药业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3年4月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3年4月9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下午15:00 至2013年4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一楼贵宾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3日和2013年4月8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席人身份证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3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20 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7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
4 | 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7 |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00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 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 至议案7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 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8日15:00 至4月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徐小明、曾成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4、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5、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6、邮 编:312500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同意”“反对”“弃权”明确选择一项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