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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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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力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京粮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债券期限:6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40%—1.40%,即簿记建档区间为4.80%—5.8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京粮集团/集团/公司:指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及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债权代理协议: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的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权代理人/京粮支行:指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粮支行。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352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

 法定代表人:胡新民

 联系人:徐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

 电话:010-51672079

 传真:010-51672100

 邮政编码:10002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晏志凡、祁正雷、胡浪玢、黄杉、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879、010-85130379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二)分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陈玫颖、史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

 电话:010-66025242、010-66211557

 传真:010-66025253

 邮政编码:100033

 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宋倩倩、赖正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电话:020-87322668-204、020-37588515

 传真:020-87321755

 邮政编码:510095

 三、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田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010-88170735、010-88170738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泽敏

 联系人:江亮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电话:010-51120372-801

 传真:010-51120377

 邮政编码:100070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马丽娜、连之月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

 负责人:彭雪峰

 联系人:张刚、陈玲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

 电话:010-58137518

 传真:010-58137711

 邮编:100007

 七、债权代理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粮支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102

 负责人:李小军

 联系人:张艳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102

 电话:010-51672300

 传真:010-51672308

 邮编:1000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京粮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四、债券期限:6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40%—1.40%,即簿记建档区间为4.80%—5.80%(Shibor基准利率为《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8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二、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

 十三、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3月19日。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3月20日。

 十五、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3月22日。

 十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3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19日。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五、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六、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接受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的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实施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机构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将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企业名称: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

 (三)法定代表人:胡新民;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五)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代理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机动车险。一般经营项目:粮食储存、加工、销售;销售油脂、油料、饲料;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市大型国有粮食企业,自成立以来,发行人本着“做市场、做品牌、做资本”的“三做”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秉承“用精良铸就京粮”的理念,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的健康之路。经过十三年的发展,发行人已经成为粮食行业具有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供应保障力、产业带动力的知名企业,在首都粮食安全流通体系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回顾“十一五”,发行人基本构建起了涵盖采购、仓储、物流、加工、终端的粮食产业链,“一链”产业的延伸不断推进;同时现代物流不断巩固提高、不动产经营效益提升,“两翼”板块高速发展为集团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展望“十二五”,发行人将继续丰富“三做”内涵,优化产业发展模式、资本运作模式、价值创造模式,构建“一链两翼多园区”的产业格局,打造都市粮食安全,维护首都粮食安全,向中国最具竞争力的现代粮食产业集团迈进。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20,942.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03,173.3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04,845.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3%;2011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81,358.75万元,实现净利润38,958.7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731.88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北京粮食局下属企业的基础上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2月2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京政函【1999】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北京市粮食局所属的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实际占有的国家资本金9亿元作为出资,组建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6月11日,发行人注册成立,根据成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营业执照编号为110000000442360。

 2009年3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首开集团等8家企业划转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通知》(京国资【2009】70号),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划转注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2009年6月,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全部股权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北京市国资委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国有独资出资人,是该中心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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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各级职权,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连任。

 董事会对出资人北京市国资委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向北京市国资委报告工作,执行北京市国资委决定;

 (2)制订公司章程和章程的修改方案;

 (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5)制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

 (6)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其实施监控;

 (8)制订公司主营业务资产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包括转让国有产权方案);

 (9)制订公司重要子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组方案;

 (10)除依照有关规定须有国资委批准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外,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有关事项;

 (11)制订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等的决策程序、方法,投资收益的内部控制指标;

 (12)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15)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6)制订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

 (17)拟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所属子企业兼职事项;

 (19)决定公司是否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20)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

 (21)向控股、参股企业推荐或选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

 (22)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监事每届任期3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5)市政府、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3、经营管理层

 发行人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人。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资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拟定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

 (6)拟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7)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0)履行相关程序后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范围以外的管理人员;聘任财务负责人需经董事会同意;

 (11)提出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12)列席董事会会议;

 (1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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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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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企业共有22家,三级子公司54家,四级子公司11家。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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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北京智博慧建筑设计院系发行人实际管理和控制的公司。

 (一)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股份”)由发行人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鑫牛润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合称“其他三家发起人”)于2010年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97,500.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农畜产品、投资及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发行人将米、面、油、食品等主要粮食加工企业的研发、采购、储存、加工、贸易、销售经营等核心业务主体进行剥离、重组改制,置入京粮股份,并联合战略投资者,计划培育该公司3年后实现登陆A股主板上市,最终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粮油产品生产和贸易企业。京粮股份最终股权结构将为发行人控股67%,发行人以“现金+股权+资产”出资方式进入;其他三家发起人均以现金出资方式进入,持股比例分别为17%、8%、8%。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京粮股份总资产471,132.91万元,净资产174,665.40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7,741.03万元,净利润7,812.97万元。

 (二)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天津”)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发行人通过该公司进行天津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项目建成后,京粮天津将成为集加工、储存、贸易、物流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粮油加工仓储物流产业企业。同时该子公司也帮助京粮集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植物蛋白油脂加工产业链,蛋白油脂加工物流板块也将进入行业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京粮天津总资产83,169.76万元,净资产56,013.19万元;2011年度处于公司运行初期,并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船食品”)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7,688.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生产销售面粉、食用油、面制品、大米。古船食品拥有从瑞士、英国、日本等国引进的先进面粉生产线和食品生产线,生产能力为日处理小麦3,150吨,可生产通用粉、专用粉、营养强化面粉三大类四十余种产品,拥有完善的营销网络,产品国内畅销,生产和科研能力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古船食品于2000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于2003年通过了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是国家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营养强化食品首批试点生产单位之一,首批荣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简称计量“C”标)。古船面粉连续11年获得北京市经委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认定的“北京市名牌产品”,2002年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放心面”称号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又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或“QS”标志)。古船商标连续8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古船”牌小麦粉在2004年和2007年两次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古船食品总资产67,260.28万元,净资产16,432.76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322.95万元,净利润1,174.44万元。

 (四)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船油脂”)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6,200.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制造食用油及油脂,销售粮食、包装食品、糖、油、饮料、调味品等;主导品牌有古船、火鸟、古币三个系列,产品涉及大豆油、花生油、葵花油、山茶油、香油等三十多个产品及规格。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古船油脂总资产52,728.85万元,净资产13,460.84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709.93万元,净利润370.65万元。

 (五)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

 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宝油脂”)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5,050.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生产食用植物油及副产品及油脂油料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油脂、食用油料、定型包装食品,普通货物运输。

 绿宝油脂作为北京最大的油脂加工企业,产品覆盖北京各行业及周边各省并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等殊荣。绿宝油脂以国际职业经理人、油脂专家为企业领军者。其橄榄油、葵花油、各种调和油以高档次、高品质、高附加值、高水平服务著称。销售额与利润连续10年以10%的比例递增。绿宝油脂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为广大消费者持续长久地提供食品安全保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绿宝油脂总资产15,104.04万元,净资产6,610.61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369.82万元、净利润252.26万元。

 (六)北京市西南郊粮食仓库

 北京市西南郊粮食仓库(以下简称“西南郊仓库”)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4,135.6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粮食和食用油的收购、存储、销售等。西南郊仓库下属有南梨园、半壁店、荆家务三个分库,占地面积560亩,总仓容40万吨。

 截至2011年末,西南郊仓库总资产39,289.61万元,净资产19,458.4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487.96万元,净利润262.56万元。

 (七)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京粮物流”)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商业物业管理(商业不动产运营和物业管理);煤炭物流;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分拣、包装、配送、危化品运输、物流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

 2005年起连续四年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为中国物流百强企业,2005年通过了ISO9000-2000的质量认证体系,2010升级为中国物流企业分级AAAA级企业,为国内外130余家工商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拥有由仓储(WMS)、配送(TMS)、商贸分销(DCM)系统组成的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以专业的物流服务与管理严谨著称。

 京粮物流以“打造物流产业链,产业链创造价值”为指导思想,以商贸不动产、商贸分销、综合物流为整体产业布局,努力成为京粮集团商贸物流的龙头企业。

 截至2011年末,京粮物流总资产58,445.07万元,净资产13,416.49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293.90万元,净利润1,001.79万元。

 (八)北京古船米业有限公司

 北京古船米业有限公司(简称“古船米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2,700.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销售粮油食品、副食品、饮料、塑料编织袋、食品包装机械;加工碾料、面粉、塑料编织袋;大米生产、加工、销售。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传承京粮集团“为健康每一天”的质量观念,视质量为企业生存发展之基,先后进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体系、C标计量、绿色食品、有机大米加工、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基地等认证工作,从原粮采购、运输、储存到加工、包装、检测,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规程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公司通过“做市场、做品牌”,“古船”大米在北京市场的铺市率达到90%以上,形成以绿色有机产品为主的通用、精品、特色五大系列近五十多个单品,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古船米业总资产49,813.56万元,净资产1,684.97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181.02万元,净利润746.62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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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胡新民,男,195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日用杂品公司党委书记,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人事部长、党委副书记,北京旅游商品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燕莎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国丰,男,1962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粮食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市粮食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刘建伟,女,195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交电公司党委常委、副经理,北京市一商局教育处处长,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干部处副处长(正处级),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郑国本,男,194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通县副县长,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商和顺,男,194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北京市第一商业局党组书记、副经理,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党组书记、经理,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共有监事6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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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仇章建,男,195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韩世春,男,197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孙志解,男,196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李军鸿,女,196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彬,男,195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审计师。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刘洪涛,男,197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有6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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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国丰,个人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王光仁,男,195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粮食局组织干部处副处长,北京市马连道粮库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北京市粮食局党委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老干部活动站站长,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王志刚,男,1954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粮食储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马连道粮食仓库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市西南郊粮食仓库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刘占军,男,195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铜厂党委书记、厂长,亚运会集资部部长,北京亚奥实业总公司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北辰房地产股份公司总经理,北京市社科联党组副书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建新,男,1961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古船面粉集团副总经理,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路振儒,男,1956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兴粮食局财务科长,芦城乡党委副书记,芦城乡工业总公司副经理、经理,北京京谷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作为北京市大型国有粮食企业,近年已在粮油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和贸易等方面取得行业领先地位,形成了完善的粮食流通业务板块。同时发行人在现代物流板块业务不断扩大,下属公司连续四年跻身全国物流百强企业,在现代物流业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了专业化的现代物流业务板块。

 (一)粮食流通行业

 粮食流通主要是指在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和进出口等经营流动活动。

 目前,粮食流通行业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81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7号)、《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88号)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9年第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下列粮食行业政策的陆续出台,对稳定增加我国粮食产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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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政策指引及规范下,“十一五”期间的全国粮食市场现状如下:

 1、粮食供需平衡:“十一五”期间,粮食连年丰收,粮食消费稳步增长,但总体上实现了由供不应求转变为供需基本平衡且略有结余。同时国家采取储备量吞吐、政策性粮食购销、移库、进出口调剂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在供需平衡的基础上达到了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的平衡。

 2、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十一五”期间,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粮油储备规模进一步充实。在此基础上,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管理工作也逐步规范,储备粮购销、轮换和库存管理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粮油加工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粮油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加工能力快速增长,主要产品产销量持续增加,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产量稳定增长,产品结构得到改善的基础上产品质量也得到了提升。

 4、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在粮食现代物流设施、仓储烘干设施、储备油罐建设以及仓房维修改造、农户科学储粮装具配置等方面有了明显突破。中央投资逐年增加,地方投资积极性也大大增强,全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共投入资金达到近800亿元。

 5、全国统一粮食市场体系基本形成:2007年8月28日,国家粮食局印发的《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国粮政【2007】202号),分别对粮食收购、零售、批发和期货市场提出了目标、任务和措施,全国共有18个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据此出台了地方粮食市场建设规划或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粮食市场体系发展。

 展望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为落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这是未来五年我国粮食和农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

 (二)现代物流行业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现代物流不仅单纯的考虑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货物配送问题,而且还考虑从供应商到生产者对原材料的采购,以及生产者本身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运输、保管和信息等各个方面,全面地、综合性地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的问题。因此,现代物流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把制造、运输、销售等市场情况统一起来考虑的一种战略措施。

 我国近几年的现代物流业发展迅速,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分析,中国物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均高速增长。从物流行业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经济增长对物流的需求越来越大,经济发展对物流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由于物流运行条件的改善,社会物流总效益在提高;从物流业细分类增长情况看,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等发展最快,说明物流增值服务在加速发展;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从简单应用发展到复杂应用,从战术层面发展到战略层面,从管理驱动发展到市场驱动,从技术推动发展到变革推动。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物流业的发展,使物流业迅速成为在全球具有巨大潜力和发展空间的新兴服务产业。现代物流已被我国政府、企业所重视,出现了迅猛的发展势头。政府从产业发展高度将发展现代物流作为支持经济持续发展、 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降低社会成本、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重要策略,生产企业把物流作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和获取企业竞争优势的战略机会,传统物流企业(运输、仓储等企业)把发展现代物流作为重新打造企业、寻求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企业再发展的战略目标。

 总体来看,我国的现代物流行业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流作业一体化:现代物流的精髓在于其系统整合的概念,即整合传统的作业领域,将生产、销售、包装、装卸、运输、存储、配送、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等分散的、跨越各企业部门的活动综合、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系统来管理,节约流通费用,提高流通的效率与效益。

 2、物流管理信息化:物流系统是一个大跨度系统。物流活动一直处于动态变化过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商品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以空前的速度自由流动。物流活动范围、流动速度也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物流业正向全球化、网络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信息化已成为物流活动的核心,成为物流创新的动力。

 3、物流资源社会化: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化的发展,一方面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另一方面各专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生产企业与零售行业所需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大部分由不同的物流中心、批发中心与配送中心提供,以实现少库存和零库存。现代物流社会化趋势是社会经济活动发展、物流规模经济效益、物流资源综合利用的必然结果。

 4、物流体系综合化:现代物流离不开运输与仓储。仓储现代化则要求高度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以组织高效的人、机、物系统;而运输现代化要求建立铁路、公路、水路、空运与管道的综合运输体系,这是物流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现代物流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5、三流一体化:按照一般的流通规律,商流、物流、信息流是三流分离的。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不同的材料,产品或商品的转移形成不同的流通方式与营销形态,为了适应这一变化,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发达国家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已基本实现了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此外,代理制的推行也使现代物流更趋科学合理,因为这种方式的流通体制更有助于实行三流合一。“三流合一”已成为现代物流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北京市政府确定的粮油供给应急预案的唯一执行主体,在保证首都粮油供应、稳定价格、军粮特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1年,京粮集团继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纺集团有限公司之后,位列“中国百佳粮食企业”排名第四位,是国内具有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供应保障力、产业带动力的知名企业。发行人的小麦加工能力位居全国前三位,拥有北京市第一大主食面包生产线和第二大汉堡包生产线。发行人旗下粮食加工品牌“古船”2004年获得中国名牌称号,2006年被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2010年在“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中评估价值为36.66亿元,其中古船面粉全国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北京市场铺市率达到100%。古船小麦粉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大磨坊面粉、古币香油、华藤大米、绿宝食用油被评为北京名牌产品。发行人粮食仓储规模庞大,拥有北京地区最大的粮食储备体系,担负着部分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性粮油储备职能。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承担了60%的军粮供应任务,并在奥运会、60周年国庆、两会期间承担粮油供应职能。

 同时,发行人现代物流行业的代表公司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粮物流”)自成立之初就致力于现代化仓储物流业的发展,以粮油专业物流为基础,以仓储、配送、铁路货运为经营主业,为国内外工商企业提供安全、便捷、快速、周到的第三方物流增值服务。京粮物流下设北京东区、北京西区、分销、物业经营、空港国际五个事业部,在海淀田村、海淀杏石口、丰台张仪村、西直河、亦庄、顺义南法信、昌平沙河、怀柔庙城等地建成了9个物流基地。仓房面积17万平方米,运输车辆达400多部,日运力超过600吨,配送网络覆盖北京地区,同时开展干线运输和异地快速配送业务,拥有铁路专用线直达仓库。通过近10年的发展,京粮物流已经实现了专业化仓储、网络化配送、信息化管理、合作化经营,通过了ISO9001服务体系认证,多次获得“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的荣誉称号。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销售网络完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较高

 2001年,发行人提出“做市场,作品牌,做资本”的“三做”战略,以市场和消费者为着眼点,完善销售网络,树立其品牌形象,并不断推进与高端客户的合作。发行人以“古船”品牌为核心,以绿宝、火鸟、古币、大磨坊、华藤、正大等品牌为重点构建了自身的产品品牌体系,提高了市场影响力。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拥有日处理小麦3,150吨的生产能力,属于特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同时利用大型综合超市,如易初莲花、物美的市场渠道,迅速将销售区域扩展到东北、西北、华北及南方等31个省市自治区,在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中国市场商品销售统计”中,古船面粉销量在2009-2011连续三年在同类产品中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全国第一;发行人的其他粮油产品也遍布北京市1,300余家超市,铺市率超过90%,市场知名度很高。发行人还加强与大客户的战略伙伴关系,长期为稻香村、伊利、纳贝斯克、肯德基(华北地区)、全聚德等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2、仓储规模较大,承担政策性粮油储备职能,收入来源稳定

 发行人在北京的昌平、房山、顺义、大兴、怀柔等地形成了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粮食仓储企业集群。截至2011年末拥有自有产权粮库26个,有效仓容170万吨,是北京市最大的粮食储量体系。同时,发行人还担负着部分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粮油储备的职能,其中包括以小麦和玉米为主的战略储备和以成品粮为主的应急储备,该种代中央及地方进行粮油储备的业务可为发行人带来稳定的收入。

 3、产品质量稳定,维护首都粮食安全

 发行人是北京市政府确定的粮油市场应急供应预案的唯一执行主体,承担着维护首都粮食安全的责任。发行人同时也承担了北京军区驻军的粮油供应职能,其下属的5个粮油供应站,每年完成北京军区60%的军粮供应。在“奥运”、“国庆阅兵”、“两会”等重大活动中,发行人都承担了粮油食品的特供任务。仅“奥运”期间,发行人就供应粮油产品719吨,其中向奥运核心区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麻酱5大类30多个规格的产品共322吨。

 4、重视产品研发,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重视科技研发,每年的科技专项投入均在2,000万元以上,科研技术水平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发行人积极推广储粮新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科学保粮率达到90%以上;发行人加大有机绿色健康食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制开发力度,开发出高、中、低档三大系列、170余个品种的米、面、油、面包产品。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下设1个研发中心和8个中心化验室、1个烘焙实验室,配备了完善的小麦和面粉检测设施,并根据市场需求,引进日产汉堡生产线,提高其烘焙方面的生产能力,位居全国烘焙行业第二名。2008年以来,发行人共申请专利项目10余项,其中液态低热量油脂、新型低温冷榨榨油机、食用油包装桶三项技术已获得专利。发行人的粮油食品研发能力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和市科委的高度认可。2005年北京市粮食科学研究所划入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国内首个粮油食品产业研发基地落户发行人。

 5、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条,优化产业格局,整体竞争力持续提高

 2006~2011年,发行人将主业定位为“一链两翼”的产业格局,一方面沿粮食产业的上下游延伸,建立了以粮食采购、储运、加工、销售为主要环节的粮食产业链,另一方面以现代物流业和商业不动产经营为“两翼”,建立起包括资本运营、市场营销的“多支撑”产业发展平台。

 发行人以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京海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京海储运中心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业发展良好,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京粮物流现已拥有9个物流基地,仓房面积17万平方米,运输车辆400余部,为百安居、宝马、易初莲花、大中电器等著名企业提供物流服务,形成北京地区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物流快速反应系统,近年来多次跻身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位列北京前5名。天津京海石化运销有限公司和天津京海储运中心主要从事石化和货物的储运业务,两公司于2010年划入后进一步充实了发行人现代物流业务板块。

 发行人依托存量土地资源,开发商用不动产项目,并采取销售和租赁经营相结合方式获取长期回报,有效提高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投资开发的龙德广场项目,成为了奥北地区最大购物中心,出租率95%以上,年租金收入1.7亿元。

 6、有力的政府支持保证长期健康发展

 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唯一的粮食企业,发行人拥有北京地区最大的粮食储备体系,能够享受到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仓房建设维修资金补贴、贴息贷款等。同时,国家鼓励粮食流通企业跨区域进行产业化经营,到粮食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补贴。

 7、大力开展粮源基地产销合作项目,获得一手粮源

 发行人合理利用产区的资源优势以及销区的市场优势,向粮食主产区扩展经营,并进一步加强了粮源基地建设,在东北三省、山东、河北、山西等粮食主产区以租赁、委托收购、合作经营等方式建立了40余个粮源基地。同时,发行人通过构建全国性的采购网络,提高对粮源的掌控能力,在河北、东北、河南、山东、内蒙等粮食主产区,设立直营采购基地126个。此外,发行人还在河南省拥有6万吨异地储备的优质小麦,与各个产区建立了长期的良好的产销合作关系,从而扩大了自身的原粮来源,提高了自身的买方竞价能力,有利于发行人提高原粮质量水平,降低其采购、生产成本。

 8、通过企业改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

 发行人由北京市粮食局所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组建而成,1999年创始初期,下属企业众多且缺乏经营活力,公司发展受限。十多年间,发行人对下属中小企业进行改制整合,消化了大量不良资产。发行人还进一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相关改制工作,将古船面粉集团的优良资产剥离,组建了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将拥有市场营销优势的新华福兴公司与北京香油厂重组,建立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迄今为止,两项改制工作分别为企业创收约10亿元。通过上述内部整合,发行人有效地压缩了资产链条,减少了管理层级。

 同时,发行人还建立了完备的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立了由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公司管理机构,并根据企业流程制定内控制度,每个下属企业均有其内控手册,将制度与流程结合起来,确保了制度的可行性。内控工作重在建设,关键在于执行,特别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监督更是重中之重。发行人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上,充分发挥了集团财务总监派驻机制的作用。财务总监作为集团总部派出人员在整个内控体系中成为监督内控制度在企业贯彻执行的重要节点,从而构建了完整的监督体系,有效推动了内控体系的贯彻执行。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粮食流通行业

 首先,从粮食贸易来看,发行人该业务主要由下属的北京市西南郊粮食仓库、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北京市粮食公司等经营,主要从事粮食的采购、储存、贸易,以及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收储轮换业务。

 (1)采购方面,发行人原粮贸易的采购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从生产者手里直接进行收购,即通常所指的第一手粮源,其在发行人原粮采购总量中所占比重约为80%;二是从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其在发行人原粮采购总量中所占比重约为20%。发行人通过构建全国性的采购网络,提高对粮源的掌控能力,在河北、东北、河南、山东、内蒙等粮食主产区,设立直营采购基地126个。原粮的销售则主要以山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等粮食深加工企业为主。

 (2)储存方面,发行人在昌平、房山、顺义、大兴、怀柔等地形成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的粮食仓储企业集群,截至2011年末发行人仓储规模达到183.62万吨,且发行人的仓储能力保持大幅增长之势。

 此外,由于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为应对自然灾害等导致粮食歉收的一系列不确定因素以及稳定粮食价格,1998年我国对粮食储备体制进行了改革,开始实行中央、省、市、县四级粮食储备体制,发行人担负着部分中央和北京市政策性粮油储备及代理轮换职能,并能够获得相应补贴。

 目前,发行人下属共有7家独立核算的粮食储备企业,共承担中央和北京市级、区、县级储备总计约120万吨。储备粮所需的收购资金全部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解决。2010年6月13日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221号),要求“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储备粮总规模,负责将市储备粮所需补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拨付市储备粮补贴。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费用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鉴于储粮成本增加的现状,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的函》(京财经一【2011】1504号),小麦、玉米的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上调至120元/吨;稻谷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上调至140元/吨。

 (3)贸易方面,发行人粮食贸易以内购内销为主,出口贸易规模很小,贸易品种主要为稻谷、小麦、玉米和油料,近年来发行人粮食贸易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

 其次,从粮食加工销售来看,发行人该业务主要由下属的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北京古船面包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北京正大饲料有限公司等经营,主要从事面粉、油脂、大米、面包、饲料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的产品销售主要以超市和行业大客户销售为主。发行人在总部设立了品牌事业部,统一对下属加工企业进行营销和品牌管理;下属各子公司设立各自的销售部门,直接负责经销商和销售渠道管理。在与超市合作方面,发行人与北京市的物美、超市发、京客隆、易初莲花等主要超市均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粮油产品综合铺市率超过90%,在北京市场占据了较高市场份额,其中古船面粉在北京的市场占有率高达40%以上。发行人在不断巩固北京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拓展外埠市场业务,销售区域扩展到东北、西北、华北及南方等31个省市自治区。此外,发行人注重集团客户的培养,不断推进大客户战略,与稻香村、伊利、纳贝斯克、肯德基、全聚德等行业内大客户合作,长期为其提供优质产品,大客户逐渐成为发行人重要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

 2009至2011年,发行人主要产品古船面粉的销售量分别为298,326吨、352,209吨和521,055吨,年均复合增长率32.16%;古船油脂的销售量分别为84,335吨、134,594吨和113,926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23%;正大饲料的销售量分别为152,142吨、161,196吨和176,220吨,年均复合增长率7.62%。发行人不断向粮食加工产业链的深加工延伸,将面粉进一步加工成面包,北京古船面包食品有限公司长期为北京市内所有肯德基汉堡包提供面包坯。

 2、现代物流行业

 发行人从事现代物流的核心子公司为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京海石化运销有限公司和天津京海储运中心,公司以上述公司为代表的现代物流业是其“一链两翼”的主业定位中的重要“一翼”。京粮物流现有九个物流中心,包括田村物流中心、杏石口、亦庄、西直河、怀柔、顺义空港物流中心等,形成了北京地区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物流快速反应系统;物流仓储经营面积17万平方米,运输车辆400余部,物流客户百余家,包括神州数码、海信、大中电器、宝马等知名企业。京粮物流已连续三年跻身中国物流百强企业,位列北京物流企业前五名。在此基础上,公司在屈臣氏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区一类城市的干线配载业务也以开始运行;除此以外,公司已安全顺利地为17家客户提供了危险品异地运输服务;并取得海关监管业务资质,可在空港经济圈开展高端的物流业务。

 2009年底,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北京海实业总公司实施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09】325号),北京市国资委决定对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北京海实业总公司实施重组。2010年,京海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式划转给京粮集团,并由京粮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2010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京海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而京海实业公司主要子公司天津京海石化运销有限公司和天津京海储运中心主要从事石化和货物的储运业务,划转并入后进一步充实了公司现代物流业务板块。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发行人在“十二五”期间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为构建“一链两翼多园区”的产业格局,打造都市粮食产业,延伸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价值链。

 “一链”指粮食产业链。“十一五”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粮食产业链,油脂业获得一定的发展,粮食产业链初步形成。“十二五”时期,集团继续实施内部流程再造,进一步整合粮油资源,把以仓储为基点的粮食专业物流提升为以贸易为基点的专业粮油贸易,以生产为基点的粮食加工提升为以市场营销为基点的粮油加工,以实体经济为基点的产业链发展提升为以实体经济和资本运营相结合且重点推进资本运营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相融合的扩张线路。继续上游建基地,下游找市场,全面提升上游基地和下游市场的内涵,做强做优做大粮食产业链。

 “两翼”指商贸产业和不动产经营业。“十一五”时期,现代物流业初具规模,存量资源产业化基本形成。“十二五”时期,全面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和零售终端方面的连锁经营,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京粮商贸产业,这是两翼中的一翼。继续推进存量资源统筹发展,加大商业地产的开发运营力度,大力发展自有物业管理,向高附加值资源产业迈进,形成系统发展的增值资源产业,提升京粮不动产经营业,这是两翼中的又一翼。

 “多园区”是“十二五”时期集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主要指目前逐步培育的以工业园区、粮食物流园区和商贸园区为基础的京粮产业集聚区。“十二五”时期,要抓住部分主业上市的有利时机,逐步培育以粮油工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和商贸产业园区为基础的京粮产业集聚区。以产区、销区为重点,加快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的步伐,完善产业配套,实现产业衔接,形成产业集群。分类构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在产业链各环节实现价值提升。以资本为纽带实现工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和商贸产业园区的协同发展。

 最终争取达到“十二五”期间,总收入、总利润翻一番,职工年收入保持不低于8%的增长,主业在国内主板A股上市,京粮集团综合竞争实力位居地方粮食企业前三名。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本部分所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2012)中磊(审B)字第0212号”的审计报告。在上述审计报告中,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发行人2012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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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二)发行人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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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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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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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见《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到期的短期融资券规模为8亿元,有关情况如下列示:

 ■

 除上表所列发行情况外,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无其他已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7亿元,具体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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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介绍

 1、京粮集团天津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

 (1)项目备案情况

 该项目已于2009年6月26日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予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项目备案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09】192号)备案。

 (2)项目建设主体

 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发行人三级子公司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天津市塘沽区海滨大道2669号临港工业区,项目占地20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6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000吨/日植物蛋白油脂生产线、1,000吨/日毛油加工线及1.2吨/小时大豆磷脂生产线,建设20万吨储油罐、20万吨粮食筒仓及粕库、50万箱成品油油库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120万植物油、年产90万吨植物蛋白的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规范大豆产业调控政策;是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是构建首都粮食安全体系的需要;是集团落实十二五发展战略的需要。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6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与银行贷款。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可大幅提升京粮集团油脂仓储能力,形成年产120万吨植物油料、90万吨植物蛋白的油脂加工能力。本项目分为两期开展,预计于2013年竣工投产,一期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15.4亿元,投资回收期3.5年;二期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38.5亿元,投资回收期6.6年。

 (7)项目进度说明

 该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5月,总建筑面积83,255平方米中的80,000平方米已经开工建设,该项目四大功能区:仓储区、加工区、成品库区和综合配套服务区已经基本完工,已开工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96.09%。累计已完成投资额约5.50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4.62%,项目进展顺利。

 2、京粮集团古船米业榆树仓储加工物流基地建设一期工程

 (1)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于2009年3月23日经吉林省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粮集团古船米业榆树仓储加工物流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榆发改字【2009】82号)批准。

 (2)项目建设主体

 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发行人四级子公司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133,3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综合加工稻谷10万吨、仓储5万吨的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粮食加工布局向主产区转移行业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首都大米供应安全;是落实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调整储备粮总量和产业结构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稻米能力20万吨,仓储能力15万吨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能力。本项目预计于2012年底竣工投产,达产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5.62亿元,投资回收期11年。

 (7)项目进度说明

 该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截至2012年5月,开工建设面积达到5.4万平方米,环城基地大米主车间投产运行,钢板仓、烘干塔、锅炉房、汽车衡、一站式服务用房、车库等配套设施全部投入使用;闵家粮库1、2、6号仓、成品库、车库、配电室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开工率达到93%。累计已完成投资1.83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70.38%,项目进展顺利。

 (二)补充营运资金

 随着经营业务的发展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提高。发行人拟将此次募集资金中的16,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适应国内外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满足发行人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需要。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建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对募集资金支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高管人员,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及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7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设置了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以回避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风险。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发行人将针对本期债券建立专门的财务制度,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情况进行即时跟踪,并根据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妥善归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为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做好充分保障。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项目收益保障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

 京粮集团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天津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项目及古船米业榆树仓储加工物流基地建设一期工程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收益将作为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重要资金来源。

 天津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大幅提升京粮集团油脂仓储能力,形成年产120万吨植物油料、90万吨植物蛋白的油脂加工能力。本项目分为两期开展,预计于2013年竣工投产,一期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15.4亿元,投资回收期3.5年;二期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38.5亿元,投资回收期6.6年。

 古船米业榆树仓储加工物流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稻米能力20万吨,仓储能力15万吨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能力。本项目预计于2012年底竣工投产,达产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5.62亿元,投资回收期11年。

 (二)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是债券本息偿还的重要保证

 京粮集团2009年至201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752,797.30万元、942,775.87万元和1,381,358.7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967.96万元、31,737.43万元和38,958.75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997.25万元、29,713.85万元和32,731.88万元,三年平均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23,147.66万元。京粮集团盈利能力较强,预期利润可长期保持平稳增长趋势,能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较强保证。

 (三)持有的优质可变现资产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保障

 京粮集团持有多家优质子公司股权,其对外总投资规模达22,319.95万元;京粮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总体规模较大,投资性房地产中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在内账面价值总计79,567.00万元,固定资产中包含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在内的资产账面价值总计200,153.41万元。除去144,609.72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已经用于抵押贷款外,均具备良好的可变现性。上述优质可变现资产均可作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保障。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签订债权代理协议

 根据京粮集团与京粮支行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京粮支行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充分行使债权代理人的权利和职责,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从而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五)设立偿债资金监管帐户以明确偿债资金安排

 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现金流计划,按照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计划,京粮集团在京粮支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建立偿债资金提前准备机制。偿债资金专户由发行人在银行设立,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同时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定期提取偿债资金,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六)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

 京粮集团多年来与各大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在银行系统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在各家合作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达人民币115亿元,其中已使用的额度为51.3亿元,未使用的额度仍有63.7亿元。因此,当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京粮集团也完全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

 总体而言,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已有明确的资金安排来源,并足以覆盖债券本息资金偿还,预计资金落实情况良好,偿债保障措施较强。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风险:

 受国际环境变化、国家宏观经济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策:

 在设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案时,考虑到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发行人确定了适当的票面利率水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可能的利率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与对策

 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三)偿付风险与对策

 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

 目前,发行人下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为本息兑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发行人下属企业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此外,发行人将积极行使出资人权利,对下属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促成其履行利润分配的必要程序并获得必要批准,从而使投资收益以现金形式收回,尽可能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财务风险与对策

 1、流动负债占比较大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

 截至2011年12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45.4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3.35%,其中短期借款为24.27亿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53.37%。目前发行人流动负债和短期借款所占比重较高,资产和负债期限匹配程度有待提高。此外,发行人2009~2011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41、1.44和1.47,呈略升趋势,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策:

 发行人现金流量逐步得到改善,发行人20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且较2010年有较大改善,预计未来几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还将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而上升。发行人现有货币资金和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积累将为发行人债务的偿付提供充分的保障。

 2、经营现金净流量较低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

 受粮食行业季节性收购的影响,在粮食采购的高峰时期,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发行人的经营现金净流量水平一直不高。另一方面,发行人为扩大规模,每年的投资支出较大,因此企业主要通过筹资的方式来获取投资支出所需现金,2009~2011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处于较高水平,分别为13.51亿元、17.78亿元和4.38亿元。经营现金净流量水平较低有可能对发行人进一步的业务发展造成压力。

 对策:

 发行人将加大以“古船”品牌为代表的优势产品销售,同时积极拓展高附加值的粮食深加工业务,在扩大营业收入的同时提升经营毛利率与经营活动现金获取能力。此外,发行人为扩大规模而投资的项目逐步达产后,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营运能力,显著提升整体盈利。

 (二)经营风险与对策

 1、价格波动风险与对策

 风险:

 发行人粮食贸易业务玉米、小麦等商品购销价格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和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变化,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周期性波动,价格的波动有可能对发行人该项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同时发行人粮食加工业务所需的小麦、稻谷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

 对策:

 发行人在加强自身产能建设的同时将使用必要金融工具对农产品进行套期保值来锁定相应的利润,避免因为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给企业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与对策

 风险:

 随着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行人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唯一的粮食企业,在北京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但仍然面临大型粮食企业、其他地方粮食企业、中小及个体粮商所带来的竞争压力。

 对策:

 行业竞争给企业带来了产业优化升级的动力,作为北京市粮食企业的排头兵,发行人将会在巩固自身地域优势外,积极发展天津等周边地域的粮食加工贸易,整合区域资源,加强物流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逐步扩大辐射地域的服务。

 3、整体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与对策

 风险:

 从发行人盈利能力看,2009~2011年发行人毛利率为11.74%、9.04%和7.68%,尽管在过去的几年中,发行人通过劣势企业退出等方式逐渐摆脱了包袱,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但盈利水平仍偏低。主要原因是粮食属于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战略物资,这就决定了粮食行业是个微利行业;另一方面,发行人承担着保障北京市粮食供应稳定的职责,并非完全以盈利为目标。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弱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策:

 近几年里,发行人积极将所属的二级子公司的资源重新整合,业务细分后重新定位使得发行人的经营业务范围不断扩张。随着子公司在各自领域的扩大和发展,在未来几年中,发行人将以粮食加工贸易为主并在现代物流、不动产经营等方面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深度挖掘已经开展的玉米精深加工业务,通过该项高附加值的业务来应对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与对策

 风险: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保证,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维护粮食市场的稳定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粮食市场的购销价格予以调控。为保证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政府采取托市收购和临时收储政策,以刺激和鼓励粮食生产,该政策的实施使得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人民生活的正常有序,尤其在通货膨胀上升较快的时期内,国家有可能对粮食产品终端销售价格采取一定的调控措施,以防止食品价格的过快增长,这将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对策:

 发行人以执行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维稳物价并保证人民生活的正常有序为前提。发行人将通过金融工具的合理运用来提高自身提抵御政策风险的能力,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并降低加工成本,从而提高收益。

 (四)管理风险与对策

 风险:

 发行人在人力资源方面仍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善。发行人由原北京粮食局下属企业改制后组建而成,原离退休人员较多,人员负担较重。尽管发行人进行了一系列改制,减轻了部分负担,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发展,发行人将有可能面临人力资源缺乏的风险,对发行人未来的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对策: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发展,发行人将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并进一步引进综合高素质人才,加快劣势企业的退出,通过改造优化人力资源使得人力资源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并使发行人在人力资源优化中逐步受益。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观点

 京粮集团主要从事粮食贸易与物流、粮油食品加工、现代物流及不动产经营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仓储能力较大、“古船”品牌市场价值较高以及公司土地和房产资源较多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有息债务不断增加以及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程度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大公对京粮集团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

 1、公司具备较大的仓储能力,在粮食主产区拥有规模较大的自主产权基地,一手粮源采购占比达到80%,粮食贸易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2、公司是北京市属最大的粮油企业,2012年随着对区县粮食企业的整合,公司工业总产能进一步提高;

 3、公司“古船”品牌价值和市场知名度较高,产品销售渠道较为通畅,在北京地区超市覆盖率超过90%,并与肯德基等大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4、公司拥有数量较大的土地和房产资源,近年来公司逐步加大不动产开发经营力度,采取销售和租赁经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长期回报和稳定的现金流入;

 5、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三费占收入比重持续下降。

 (三)主要风险

 1、近年来,我国粮食加工行业发展较快,但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较粗放、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健全、食品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2、受成本上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不断下降;

 3、公司有息负债持续增加,未来一年到期有息债务金额较高,债务偿付相对集中;

 4、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较少且有所波动,对债务的保障程度较不稳定。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公司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公司、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公司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本期债券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系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应当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本次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就本次债券发行履行了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内部审核程序,已获得现阶段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

 3、发行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4、发行人已聘请具有从事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5、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本意见书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本次债券承销方式为承销团余额包销,主承销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资格;

 8、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作为本次债券发行审计机构的资质。

 综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三年连审财务报告

 (五)发行人2012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本期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八)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

 (九)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

 联系人:徐平

 电话:010-51672079

 传真:010-56172100

 邮政编码:100022

 互联网网址:http://www.bjlsjt.com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晏志凡、祁正雷、胡浪玢、黄杉、刘国平、彭子源

 电话:010-85130879、010-85130379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108.com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

 

 

 

 

 

 

 

 

 

 

 

 

 

 

 

 

 

 

 

 

 

 

 

 

 

 

 

 

 

 

 

 

 

 

 

 

 

 

部门主要职责
党委办公室、团委负责协调集团党群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宣传、团的建设等工作
组织人事部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劳资、招聘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纪检监察部负责集团党的纪律检查、集团的监察等工作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集团内部的行政事务管理、文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计划、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税务申报、内部审计;负责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监督集团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管理、集团科技和质量的管理等工作
产业发展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的投资计划以及监督管理后续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集团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设立相关工作;负责集团新建项目的前期调研、可研分析以及后续审批等工作
法律事务部负责集团法律事务工作,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障集团的合法权益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额持股比例(%)
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97,500.0097,500.0067
天津古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01,000.00100
龙德置地有限公司20,184.0010,092.0050
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4,957.50462.36100
天津京海储运中心15,000.0015,000.00100
北京市南苑植物油厂9,657.7012,077.00100
北京大磨坊面粉有限公司3,707.271,806.6749
北京市古船粮食调销中心524.38524.38100
北京市粮食科学研究院724.001,000.00100
10北京京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0.001,000.00100
11北京兴时尚商贸中心2,806.004,496.30100
12北京市蓝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0.00300.00100
13北京市粮食公司467.00467.00100
14北京市南郊粮食收储库2,441.002,441.00100
15北京市源益盛粮油总公司422.001,475.82100
16北京市西南郊粮食仓库4,135.604,135.60100
17北京京粮物流有限公司5,000.005,000.0057
18天津京海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4,850.002,200.0045.34
19华北京海实业总公司6,677.236,677.23100
20北京正大畜牧有限公司5,000.002,500.0050
21北京京粮兴业资产管理中心2,315.202,315.20100
22北京智博慧建筑设计院 *300.000.00

 

 

 

 

 

 

 

 

 

 

 

 

 

 

 

 

 

 

 

 

 

 

 

 

 

 

 

 

 

 

 

 

 

 

 

 

 

 

 

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
胡新民58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国丰50副董事长
刘建伟59董事
郑国本63外部董事
商和顺64外部董事

 

 

 

 

 

 

 

 

 

 

 

 

 

 

 

 

 

 

 

 

 

 

 

 

 

 

 

 

 

 

 

 

 

 

 

 

 

 

 

 

 

 

 

 

 

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
仇章建58监事
韩世春42监事
孙志解48监事
李军鸿49监事
王 彬53监事
刘洪涛40监事

 

 

 

 

 

 

 

 

 

 

 

 

 

 

 

 

 

 

 

 

 

 

 

 

 

 

 

 

 

 

 

 

 

 

 

 

 

 

 

 

 

 

 

 

 

姓 名性别年龄职 务
王国丰50总经理
王光仁55副总经理
王志刚58副总经理
刘占军57副总经理
王建新51副总经理
路振儒56财务负责人

 

 

 

 

 

 

 

 

 

 

 

 

 

 

 

 

 

 

 

 

 

 

 

 

 

 

 

公布日期文件名称
2004年5月2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
2006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
2009年5月10日《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
201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2011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

 

 

 

 

 

 

 

 

 

 

 

 

 

 

 

 

 

 

 

 

 

 

 

 

 

 

 

 

 

 

 

 

 

 

 

 

 

 

 

 

 

 

 

 

 

 

 

 

 

 

 

 

 

 

 

 

 

项 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资产合计1,120,942.181,010,428.65730,934.93
所有者权益合计403,173.37366,216.38266,094.6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304,845.19278,967.79226,723.19
资产负债率64.03%63.76%63.60%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1,381,358.75942,775.87752,797.30
净利润38,958.7531,737.4312,96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31.8829,713.856,997.25

 

 

 

 

 

 

 

 

 

 

 

 

 

 

 

 

 

 

 

 

 

 

 

 

 

 

 

 

 

 

 

 

 

 

 

 

 

 

 

 

 

 

 

 

 

 

 

 

 

 

 

 

 

 

 

 

 

 

 

 

 

 

 

 

 

 

 

 

 

 

 

 

 

 

 

 

 

 

 

 

 

 

 

 

项 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资产项目
流动资产667,258.39663,799.95408,105.06
长期股权投资22,319.9523,407.4449,238.83
固定资产200,153.41185,927.22169,526.40
在建工程112,454.9327,429.9015,891.49
无形资产35,225.0823,250.461,699.03
资产总计1,120,942.181,010,428.65730,934.93
负债项目
流动负债454,714.81461,894.20290,079.10
长期借款147,263.45159,153.45163,953.45
负债合计717,768.81644,212.27464,840.32
所有者权益项目
股东权益合计403,173.37366,216.38266,094.61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04,845.19278,967.79226,723.19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1,381,358.75942,775.87752,797.30
营业利润24,098.3439,549.2515,745.29
利润总额45,515.0239,798.3818,152.67
净利润38,958.7531,737.4312,967.9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31.8829,713.856,997.25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37.04-12,157.728,146.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96.83-118,681.28-40,74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808.02177,784.00135,131.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850.3946,933.05102,531.37

 

 

 

 

 

 

 

 

 

 

 

 

 

 

 

 

 

 

 

 

 

 

 

 

 

 

 

债券类别发行人已发行金额

 (亿元)

发行日期期限票面

 利率

短期融资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6-201年3.94%
短期融资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10-151年5.11%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项目总投资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1,00054,000
京粮集团天津临港粮油加工仓储物流工程65,00039,000
京粮集团古船米业榆树仓储加工物流基地建设一期工程26,00015,000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16,000
合 计70,000

 

 

 

 

 

 

 

 

 

 

 

 

 

 

 

 

 

 

 

 

 

 

 

 

 

 

 

 

 

 

 

 

 

 

 

序号承销团成员销售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6层杜永良

 谢 丹

010-85130869

 010-8513066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樊莉萍0755-82130833

 010-6621155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宋倩倩

 赖正源

020-87322668-204

 020-37588515


 

 发 行 人: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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