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013年3月14日、15日、18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已同控股股东及其托管方进行了电话沟通。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在2013年1月7日预计2012年亏损约8800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实际业绩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2011、2012年度连续亏损且201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年报披露后被退市风险警示(*ST),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