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韶关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