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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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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重组 或助推电力体制改革
王荣

 □本报记者 王荣

 

 “电监会并入能源局之后,电力体制改革如何推进目前还不好说。”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电监会应电力体制改革而生,现在并入能源局之后,统归发改委管理,或许难以再发出独立声音,但他同时也指出,改革的趋势没变,对于电力体制改革,主管部门或许另有考虑。

 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展改革委管理。

 电力安全监管效力或增强

 “至今电力市场没有形成,电监会职能作用逐渐虚化。”这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对电监会当前状态的描述,被认为是电监会被撤并的主要原因。

 2003年3月,电监会应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而设立,其职责被定位为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生产质量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市场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分析上述职能发现,电力改革领域至关重要的价格制定归属于发改委价格司,电监会并不涉及;电力项目的审批也归发改委,因而电监会监管的主体实际并不存在。

 林伯强指出,合并之后,背靠有实权的发改委,电监会对于电力市场的监管可能更有力。

 长期从事能源领域研究的行业研究员则认为,能源领域目前的问题是过度管制和垄断。长期以来,能源行业大多为垄断企业经营,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近年来虽然在天然气管网领域、页岩气领域出现突破,但示范意义大于实际影响。如今,电监会并入能源局后,应避免出现更多行政之手干预市场运行的情况,应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或助推电力体制改革

 电监会被撤并,未来电力体制将如何持续?按照中编办的解释,电监会与能源局合并后将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中编办指出,电力是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独立于能源局之外,造成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业发展。重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

 2003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八字方针——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输配分开,多经努力,目前,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接下来就是输配分开,输配分开的核心在于输配成本的核算。在2012年,电监会先后赴江苏、南方电网开展输配电成本监管调研,并在苏州、深圳开展输配电财务及成本独立核算试点,为推动输配分开做了大量工作。

 今年,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提出,将从电网企业上下工夫,探索输配分开,由政府制定出台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负责把电网建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路费,用于电网投资建设和维护。同时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让发电侧和用户侧电价由市场形成,上网电价和煤炭价格联动。

 就在电监会与能源局传出合并消息之后,有媒体报道,两会之后,能源局还将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高度垄断的电网公司可能面临拆分。不过,鉴于既有各方利益博弈短期难平衡,中信证券的研究报告指出,短期内电监会与能源局的合并对行业无关痛痒,国家电网的运营格局还是会持续,特高压的交流项目的核准、招标、开工仍是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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