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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3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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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控制人提议10送8派1.6元
□本报记者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中鼎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于3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鼎湖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夏鼎湖提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送8股。夏鼎湖控制的中鼎集团持有中鼎股份3.4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42%。

 公告显示,夏鼎湖提议分配主要原因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该提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532万元;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0.72亿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夏鼎湖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成员达成一致意见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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