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川港航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1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六)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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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274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1号2楼
法定代表人:贺晓春
联系人:荆汝东、唐海墨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1号2楼
联系电话:028-87025763
传真:028-87044888
邮政编码:610041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何涛、陈建男、蒋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联系电话:010-66299505、66299529、66299536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尉文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84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吉爱玲、郭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01、010-85127672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 斯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4室
联系电话:010-66220557
传真:010-66220637
邮政编码:100140
三、担保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郑勇
联系人: 王岭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28-85263089
传真:028-85262207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
联系电话:010-88170889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五、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王强、钟彦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金岗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23-67866807
传真:023-67723599
邮政编码:40002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朱侃、田力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电话:021-63504376-841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七、发行人律师: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住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4楼
负责人:李启军
联系人:徐涛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4楼
联系电话:028-85265586
传真:028-85265552
邮政编码:610041
八、债权代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营业场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
负责人:史砫
联系人:刘浪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瑞联路39号
联系电话:028-87088015
传真:028-87088025
邮政编码:61009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川港航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1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二、发行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三、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3年3月5日止。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3月1日。
十五、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3年3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它相关机构办理。
二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如需)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投资者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及相关方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若需)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做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五)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1号2楼
法定代表人:贺晓春
注册资本:16,886.60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510000000106159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阅办B96第01061号”文批准,于1996年6月26日由四川省交通厅出资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为:内河港航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开发管理;内河港航项目的投资咨询;内河港航工程合资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内河港航建设投资相关业务。
公司拥有四川渠江金盘子航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嘉陵江金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嘉陵江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港口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江桐子壕航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等18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39,571.17万元,负债总额614,773.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9,957.93万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05.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23.81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公司为1996年5月2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阅办B96第01061号”文批准,于1996年6月26日由四川省交通厅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8,886.60万元。
1999年9月,四川省交通厅根据《关于“以陆补水”资金安排给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本金的通知》(川交航函计统(1999)123号),对公司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至16,886.60万元。
2008年11月,四川省交通厅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划转给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4月,四川发展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划转给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00%股份。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司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代表四川省人民政府进行内河港航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开发管理,内河港航建设项目投资咨询的企业法人。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
1、出资人
根据《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设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2、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1)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四川交投任命。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和解聘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列席董事会议。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职员。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遵循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及需要设置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规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生产经营部、财务资产部、征地移民协调部和总工办等职能部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18家子公司,其中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四川省嘉陵江航运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其余16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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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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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业务主要涉及电力、内河航运和旅游三个行业。
(一)电力行业
1、全国电力发展现状与前景
201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036.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8%。其中,水电发电量达6,107.8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1%;火电发电量达38,137.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8%;核电发电量达863.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87%;风电发电量达7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16%。
2002年4月以后,国家实行“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为主要内容的电力体制改革,伴随着两大电网公司及五大电力集团的成立,电力工业正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国内电力紧缺的局面逐步得到缓解,电力供需基本达到平衡。电力行业进入了大机组、大电厂、大电网、超高压、自动化、信息化,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电力产业政策的基本方针是:重点发展电网,积极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适当发展核电,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与节能并重,高度重视环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阐述了我国“十二五”期间的水电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8,750万千瓦,到2015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84亿千瓦,已建常规水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水电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的71%;继续加快开发、尽早开发完毕开发程度较高的长江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黄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重点布局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规划装机容量合计超过2亿千瓦、开发率仅为11%的水电基地。
我国丰富的水能资源是发展水电行业的良好基础。近年来,水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稳定增长。水电受自然制约,全国水电机组多年平均的年利用小时约为3,300小时,较全国火电设备多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5,031小时低1,700余小时。因此,具有调节性能、能够发挥联合调度优势的水电资产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根据我国水电规划,到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8亿千瓦。
2、四川省电力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四川素有中国“水电王国”之称,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等大河飞流直下贯穿全省。四川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总计1.44亿千瓦,占全国四分之一以上。其中,技术可开发量1.2亿千瓦,占全国的26%,是我国水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中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3,437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发展农村水电得天独厚的条件,开发前景非常广阔。因此,四川的水电资源将参与全国的资源优化配置,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川省经过多年开发建设,相继建成了龚嘴、铜街子、宝珠寺、二滩、紫坪铺等大型和特大型水电站。目前,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流域梯级开发正在加速推进,瀑布沟、溪洛渡、向家坝、锦屏一、二级等特大型水电站开工建设,四川省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水电产业基地。四川电网通过南、北部两个通道、三回500KV线路与重庆电网相连,川渝电网之间形成了联系较为紧密的500KV环网,并与华中华东四省电网联网,建立了“川电外送”通道。目前,正在建设的还有四川至上海正负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
(二)内河航运行业
公司涉及的港口水运业务为长江中上游流域的内河航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航运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地位作用突出,在四川省发展潜力巨大。
1、内河航运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具有内河航运资源丰富的天然优势,发展内河航运具有成本低、效益高的比较优势,能耗低、污染轻的独特优势,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优势和继续发展的潜在优势。加快发展内河航运事业,建设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把内河航运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科学规划,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以航道、港口和船型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干流发展带动支流发展,以内河航运发展带动流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内河航运与公路、铁路、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统筹内河航运与水利、水电、环保建设相衔接,努力实现内河航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
2、四川省内河航运发展具有较明显的资源优势
四川省地处长江上游,河流众多,全省现有通航河流176条,通航水库、湖泊147个,航道里程达到11,726公里,其中通航航道11,004公里,库区航道1,558公里。水路交通以长江为主轴,与嘉陵江、岷江共同构筑起水运出川大通道,涪江、渠江、沱江、金沙江、雅砻江等其他河流在省内纵横分布,与主通道共同形成叶脉状的水运网络。
基于得天独厚的水运条件发展四川的内河航运产业,对促进四川对外开放和发展四川经济都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四川省努力打造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的形势下,四川内河航运有了新的发展契机。
根据《四川省航运规划报告(2001~2050)》,四川省内河航运发展的总体目标为:依托“一横二纵”发展长江、岷江、嘉陵江高等级航道,建设渠江、沱江、涪江、金沙江、赤水河等地区性干线航道;2010年,实现嘉陵江昭化以下全线渠化,建设泸州枢纽港、宜宾枢纽港、南充港、乐山港;2020年,建设地区性干流航道、库区航道及港口设施,形成配套的航运主网络,使四川内河航运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基本适应四川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旅游行业
1、全国旅游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2011年,全年国内出游人数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06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42万人次,增长1.2%。其中,外国人2,711万人次,增长3.8%;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0,831万人次,增长0.6%。在入境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5,758万人次,增长3.4%。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增长5.8%。国内居民出境人数7,025万人次,增长22.4%。其中因私出境6,412万人次,增长24.5%,占出境人数的91.3%。同时,旅游投资规模大幅增长,企业经营业绩开始回升,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
研究预测,2010年至2020年,中国旅游业将保持年均10.4%的增长速度;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因此,作为六大新兴消费热点行业之一的旅游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2、四川旅游行业发展现状与前景
2011年,四川省旅游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共实现旅游总收入2,449亿元,同比增长29.9%;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全面高速增长,各项指标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
国内旅游市场方面,2011年,四川省累计接待国内旅游者3.5亿人次,增长28.9%;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410.6亿元,增长29.5%。接待入境旅游者163.97万人次,增长55.9%;实现旅游外汇收入5.9亿美元,增长67.8%。全省累计出境游客总人数为56.9万人,增长19.7%。其中,前往香港旅游人数为12.86万人,增长11.3%;前往澳门旅游人数为8.49万人,增长22.6%。
四川省旅游资源丰富,旅游行业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旅游资源的陆续开发、旅游品牌的逐渐推广,四川的旅游行业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以航电项目为主,开拓港口物流、水上运输、旅游观光等多元化业务的综合性经营主体。公司在上述领域具有良好的经营基础和较强的资源优势,在所处领域具备领先的行业地位。
1、航电项目
目前,公司在嘉陵江流域航电业务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司直接控股的航电项目占国家批准的嘉陵江渠化开发十四级规划中的八级,另外渠江金盘子航电项目共控股嘉陵江流域中9个航电项目,并参股十四级规划中的其余五级。近两年,小龙门航电项目第四台机组、凤仪航电项目两台机组和沙溪公司三台机组陆续投入运行,这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
2、港口物流
公司所属泸州港是四川省唯一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是川、滇、黔、渝乃至东南亚和南亚地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通往长江流域、东北亚地区和北部湾经济区的主要港口,也是四川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打造西部经济高地的重要支撑,是区域性次级枢纽,是具有百万标箱吞吐能力,集干散货、重大件、件杂货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大港。
3、货物运输
2008年以来,根据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厅航务局的领导下,公司作为主力军,积极参与谋划四川水运的发展。公司运输业务持续增长,新建六艘3,500吨级集装箱船舶,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伙伴关系,逐步建立起稳定的货源基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2010年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承运的彭州石化特大型设备,最大单件重量达940吨,创下了全国内河运输距离最长、单体重量最大的记录。
4、旅游服务
公司开发的嘉陵江生态旅游区旅游资源丰富,自然人文景观众多,发展潜力巨大。嘉陵江生态旅游区包括嘉陵江秀观湖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和嘉陵江太极湖生态文化旅游园区。
秀观湖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因秀观电站建成后,江水渠化形成,沿线有古寺庙、桐子湖电站大坝、平洲草色、永寿寺、千佛岩、驼岛园、印山公园、白鹤观、回民清真寺、古代码头、沿口古镇、山水岩墓群、军事城堡、宝箴塞等景观。嘉陵江太极湖生态文化旅游园区位于武胜县烈面镇,气势恢弘,烟波浩淼,因湖水环绕山川在此形成一个宏大的天然太极图形而得名。该区有建于南朝齐的古汉初县城遗址、汉王坟、东汉崖墓群、唐窑遗址、江陵寺、小南海、东西关电厂等自然、人文景观。
(二)竞争优势
1、政策优势
水电是可再生的绿色清洁能源,水电开发长期以来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再生清洁能源上网电量电网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水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竞价上网格局中拥有优先上网等政策优势。
2、成本优势
与国内火电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较明显的发电成本优势。公司电力生产主要依靠嘉陵江天然来水,与发电相关的成本大大低于火电企业,尤其是近年来燃料煤价格上涨、运力紧缺及国家提高环保要求的情况下,火电发电成本上升,公司成本优势将更为突出。
3、跨行业发展优势
四川“5.12”特大地震后,新的产业布局规划给沿江临港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公司在业务上具有涵盖水电、港口、航运的跨行业优势,积极参与流域综合开发,符合沿江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有利于构建优势互补的持续发展模式,实现水运建设的滚动开发。
4、税收优惠优势
公司所属主要发电企业按《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该政策将减轻财税负担,有利于公司将资源配置在降本增效和创新研发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行人业务模式及发展规划
(一)业务模式
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内河港航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开发管理,内河港航项目的投资咨询,内河港航工程合资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内河港航建设投资相关业务。随着相关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在上述领域基本上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式,逐步建立了领先优势,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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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收入
2009-2011年,公司发电收入分别为51,175.88万元、50,164.82万元和56,738.41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93.90%、92.35%和90.51%,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电力销售业务主要由四川嘉陵江桐子壕航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嘉陵江金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渠江金盘子航电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经营。
2、港口作业及运输收入
2009-2011年,公司港口作业及运输收入分别为3,302.41万元、4,135.58万元和5,867.1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6.06%、7.61%和9.36%,占比逐年增加。公司港口作业及运输业务主要由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和四川南充嘉陵江港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经营。随着乐山港、南充港、广元港等港口的竣工启用,公司港口作业收入将进一步增加。
3、旅游服务收入
2009-2011年,公司旅游服务收入分别为20.01万元、21.30万元和82.8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0.14%、0.04%和0.13%,主要由子公司四川嘉陵江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现阶段旅游服务收入占比较小,但随着四川嘉陵江旅游景区日渐成熟以及市场对沿江旅游需求的增加,旅游服务收入将成为公司未来收入的快速增长点。
(二)发展规划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根据四川省政府确定的水运发展总体定位,制订了 “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加快推进岷江、嘉陵江航道建设。按照“以航运为主,航电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支持,努力推进岷江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加快岷江高等级航道建设;续建嘉陵江苍溪枢纽,实现沙溪、凤仪枢纽蓄水,力争2012年实现嘉陵江川境段亭子口以下航道全部渠化;加快推进渠江广安段航道整治和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
2、加快推进重要港口建设。按照“市企合作,综合开发,市场运作”的原则,以企业主体的身份,积极介入条件成熟的港口建设项目,推进泸州—宜宾—乐山、广安—南充—广元两大港口群建设;加快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力争尽早形成生产能力,成为四川省第一个百万标箱大港;加快广安港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南充港和广元港前期工作;加快南充旅游客运码头建设。
3、加快发展港口物流和航运产业。公司按照现代化港口的建设理念,积极推动港口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物流基地;以集装箱码头为依托,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发展航运、仓储等现代物流,使单纯以装卸为主的港口发展成为多功能、多层次、多方位物流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加快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和老旧船舶的更新改造,加快六艘3,500吨级集装箱多用途船舶的投运;紧紧把握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机遇,进一步拓展大件运输市场,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全面启动集装箱货源拓展营销工作,争取集装箱船舶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9-2011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12]2970号审计报告《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9-2011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表11-1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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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1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769,554.05万元、896,102.83万元和1,139,571.17万元,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09-2011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396,632.53万元、408,191.04万元和524,797.71万元,净资产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资金注入、股权划入、电价上涨电费收入以及省交通厅拨付的车辆购置税补助、港口建设费和以路补水款等计入资本公积。
2009-201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5,343.48万元、55,322.32万元和67,305.36万元,稳中有升。2009-2011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8,349.86万元、5,383.67万元和5,213.44万元,2010年和2011年较2009年有一定回落,主要系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营业成本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变动等因素所致。从目前利润情况及长远来看,港口和旅游等服务项目具有收入回收期长、现金流稳定、增长平稳的特点,在未来一段时间里,项目投入运营过程中的收入规模将持续增加,这将为公司提供稳定、长期和可持续的利润来源。此外,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的适度多元化、低成本直接融资业务也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2009-201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1,724.98万元、31,272.57万元和66,664.52万元,2011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流入明显增加。
二、发行人经审计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财务报表(见附表二、三、四)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营运能力分析
表11-2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二)盈利能力分析
表11-3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100%
3、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三)偿债能力分析
表11-4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EBIT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11-5 发行人2009-2011年主要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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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2012年7月,发行人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2]MTN158号)注册通过,并发行共计8亿元人民币中票,期限为5年。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中期票据余额为8亿元,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共计7亿元,其中6亿元将用于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建设工程项目,其余1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如下表所示。
表13-1 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明细表
单位:亿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6亿元将用于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建设工程项目。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该项目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10]1186号),并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审批[2010]617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用地预审意见(川国土资函[2010]1408号)。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建设工程包括航道整治、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和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内河航运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内河航运运力,实现西南地区与东南亚、东北亚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联通,扩大内河航运运输网络,缓解西南地区水运运力不足的行业现状,对西南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本项目作为广安建设川东综合交通枢纽的重要内容,是广安建设通江达海的东向大通道上的重要组成,其建设将为广安枢纽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和四川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本项目也将承担起腹地资源开发货物大进大出的运输任务,为腹地资源优势转化成现实优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项目的投资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4.30亿元(不含该工程渠江影响段桥梁改建工程),其中航道整治工程投资2.54亿元,船闸工程投资8.42亿元,码头工程投资13.33亿元。公司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69%。
(五)项目实施主体与发行人的关系
该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承平港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发行人与广安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合资筹建、2010年11月12日注册成立,发行人持股比例为95%。
(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的营运收入主要包括货物港务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保管费等。根据交通部相关资费标准计算,本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实现营运收入1.99亿元,对外租赁部分还可实现年租赁收入730万元。根据财务盈利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实现财务净现值0.41亿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3%。
发行人对本项目业主—四川广安承平港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为并表子公司。项目运营收入将直接流入项目业主,所获得净利润也将留存于公司,用于债券偿还。
(七)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截至2011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2143亿元,完成总投资的0.926%。设计工作方面,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图已全部通过审查;设备采购方面,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等设备的招标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方面,已完成了控制性工程5#、6#泊位桩基础、地梁承台和前沿框架第一层立柱和进场临时道路施工。
三、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扩张比较快,资金使用期限较长,补充营运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亿元补充营运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公司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出资人的利益。
如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使用。一方面,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减少资金闲置;另一方面,对于确已出现的暂时性资金闲置和节余资金,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进行资金运用。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偿还,实行专款专用,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概要
担 保 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勇
注册资本:350亿元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经营范围:公路、港口、航道及以航道渠化为主的航电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
四川交投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四川交投资产总额为1,820.7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93.90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2亿元,实现净利润13.69亿元。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四川交投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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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表(见附表五、六、七)
二、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是四川省交通厅直接领导下的省内高速公路建设主体,在四川高速公路行业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代表四川省交通厅对全省控股高速公路进行“建、管、养、营”一体化经营和管理。公司下属高速公路资本金比例低,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未来随着在建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新项目的陆续开工,公司仍将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高速公路业务及水力发电可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现金流,加之公司目前可动用的货币资金存量充裕,可获来自政府的支持力度较大,可为其偿债提供一定保障。总体上,担保人资信水平较高。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四川交投出具了《担保函》,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在担保函中承诺:
1、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在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3、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每年付息金额固定,到期还本,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
一、偿债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以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为保证,按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为保证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兑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将成立债券偿付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债券事务。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未来的收入与利润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表15-1发行人2009-2011年营业收入和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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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发电、港口作业与运输以及旅游服务等业务。其中,发电收入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为最主要来源,主要由四川嘉陵江桐子壕航电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经营。由于公司的主要航电销纳有合同保证,因此发电贡献的收入和利润有望保持稳定。同时,随着乐山港、南充港、广元港等港口以及6艘3,500吨级集装箱船舶的运营,公司的港口作业与货物运输收入也将大幅增加。近三年,公司的净利润虽有一定波动但盈利态势未变。
此外,公司2009-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稳中有升且处于较高水平,对偿还债务本息具有较强的保障能力。
(二)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产生的可支配收益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来源
本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实现营运收入1.99亿元,对外租赁部分还可实现年租赁收入730万元。根据财务盈利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实现财务净现值0.41亿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43%,效益较好。
发行人对本项目业主—四川广安承平港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为并表子公司。项目运营收入将直接流入项目业主,所获得净利润也将留存于公司,用于债券偿还。因此,募投项目将为发行人偿债提供稳定的保障支持。
(三)良好的银企关系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境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并保持了良好稳定的授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授信额度合计达到53.21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5.34亿元。在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时,发行人将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四)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期债券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交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交投是四川省政府直属的省级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在四川高速公路行业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代表四川省交通厅对全省公路进行“建、管、养、营”一体化经营和管理,其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收费及水力发电可为其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加之四川交投目前可动用的货币资金存量充裕,可获来自母公司及政府的支持力度大。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四川交投资产总额为1,387.7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81.99亿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78.25亿元,实现净利润6.9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75亿元。四川交投资产规模大,财务结构稳健,盈利能力可观,资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经四川交投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信用等级为AA+,增级效果明显,债券偿付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债权代理人协议》并相应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其中明确了债权代理人的职责和权限、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方式、召开方式、议案及表决方式等事项。该协议的签订以及会议规则的制定进一步保障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保障,能够有效地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持续融资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站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公司近年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公司当前的外部融资来自于银行贷款,如果国家货币和利率政策变化导致信贷规模缩减,或是公司偿债能力下降,均可能降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使公司具有一定的融资压力。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61.48亿元,未来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将直接影响业务经营。
2、流动性风险
由于自身所处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固定资产占比很高,资产流动性指标整体处于偏低水平,并且流动资产占比总体基本呈下降趋势,因此公司的资产结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电力企业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经济下行周期将直接引起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电力需求减少,若未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电力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电力市场建设将逐步完善,我国将全面推进电价改革,加快发展电力区域市场。虽然水电同火电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相比在优先上网和运营成本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公司仍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外,四川省内发电机组的集中投产等因素也可能加剧行业竞争,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3、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电力及港口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大规模的项目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公司2010-2012年在水电和码头业务方面的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70.36亿元,从项目资金来源看,资金为公司自筹。未来较大的资本支出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管理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分布较广,管理链条较长,尽管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体系,但仍有可能出现监督管理失控,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有潜在的管理风险。并且公司下属电站数量较多、分布较广,且多数位于缺电县、农村等地,公司在对发电设备的安全检测、维护检修、人员培训、设备操作方面与现代水电企业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公司科学管理能力面临一定的挑战。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我国对电力行业的政策和发展方针是 “大力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当发展风电”。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文件把水力发电列为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积极投资、优先投资,确保水电全额上网。公司主营水电生产与我国电力行业发展政策一致。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水资源费征收风险
目前,公司根据四川省的规定,按实际售电量0.25分/kw·h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根据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向,未来水资源费仍可能发生变动,对公司发电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移民风险
水电项目建设需要筑坝蓄水,不可避免会淹没部分库区。库区移民工作的妥善处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一旦处理不当发生移民阻工、冲击电厂、群体上访等现象,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的移民工作处理的比较好,尚未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入项目为内河航运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可能存在由于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况延误工期,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完工投产或工程造价超出预算等,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四、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如获得批准或核准,本期债券流动性有可能得到增强,有利于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要求。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通过加强经营管理,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保持着良好的资信记录,并得到多家银行的贷款授信,这将保证公司具有持续的债务融资能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项目和公司目前大部分在建、拟建项目都是四川省级或成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将得到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另外部分项目计划将在近期投产,预计将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从而大大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
2、经营风险的对策
水电是可再生的绿色清洁能源,水电开发长期以来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再生清洁能源上网电量电网公司必须全额收购。发行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增强行业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
3、管理风险的对策
针对下属子公司较多、分布较广、管理链条较长的特点,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体系,项目建设实现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方面,公司注重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控制管理成本的增加,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费用的超支,降低项目建设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着力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检测、维护检修、人员培训、设备操作等方面的要求,从内部提升公司竞争力,最大限度降低管理风险所带来的影响。
4、政策风险的对策
公司将积极收集经营范围内的各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争取准确地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情况的研究,以积极适应环境变化。
5、移民风险的对策
公司专门成立了征地移民协调部,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目所在地的移民稳定和施工区的社会稳定。
(三)与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对策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和项目投资,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将始终坚持“控制工期、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争创一流”的指导思想,建立精干高效的工程管理模式,完善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体系,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在建工程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的可控、在控,降低项目建设风险。
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观点
新世纪公司对发行人本次发行7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债券偿还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主要优势/机遇
公司以发展四川省内河航运为主线,形成了水电、港口及航运三类业务的运营主体,并在政策、资金及税收等方面得到当地政府及股东的持续支持,巩固了行业地位和综合实力。
公司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发电机组设备利用小时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可获取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水电作为清洁能源长期受国家政策扶持,为四川港航的经营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期债项由四川交投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四川交投经营状况较好,资本实力较强,经营性现金流稳定,能够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风险/挑战
公司发电业务对嘉陵江来水依赖程度较大,嘉陵江来水量变化将对其经营稳定性构成一定压力。另外,上网电价调整也对公司盈利波动产生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偏小,港口资产占用资金规模大且仍难以形成必要的营业收入及现金流入规模,中长期偿债压力偏大。
公司在水电及港口建设方面仍面临很大的后续投入压力。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新世纪公司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一)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公司对发行人的持续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新世纪公司将在每年发行人公布年报后的1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公司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由新世纪公司持续跟踪评级人员密切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当发行人发生了影响前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及时跟踪评级,如发行人受突发、重大事项的影响,新世纪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对原有信用级别进行调整,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二)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发行人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发行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签署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和新世纪公司应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新世纪公司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第十八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法人独资公司,具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已经取得申请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五、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合法主体资格;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担保函内容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已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发行进行信用评级。
七、发行人已聘请主承销商并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八、发行人编制的《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均具备从事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业务资质。
十、除本法律意见书所披露以外,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对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法人独资公司,具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法定条件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九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文
(二)《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 2009-201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六)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八)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债权代理协议》;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询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海墨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231号2楼
联系电话:028-87025763
传真:028-87044888
邮政编码:830063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涛、陈建男、蒋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联系电话:010-66299505、66299529、66299536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http://www.sdp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附表二:
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附表二(续):
■
附表三:
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附表四:
发行人2009-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附表五:
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附表五(续):
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附表六:
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附表七:
担保人2011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四川港航、公司、发行人 |
指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发展 |
指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交投 |
指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的“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家发改委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承销团 |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余额包销 |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
元 |
指人民币元 |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元) |
1 |
四川省嘉陵江航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16,000,000.00 |
2 |
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34,128,800.00 |
3 |
四川嘉陵江金银台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5.00% |
362,380,000.00 |
4 |
四川广安承平港务有限公司 |
95.00% |
40,000,000.00 |
5 |
四川南充都京港务有限公司 |
95.00% |
20,000,000.00 |
6 |
宜宾三江港口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0.25% |
3,000,000.00 |
7 |
四川嘉陵江金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40,000,000.00 |
8 |
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40,000,000.00 |
9 |
四川嘉陵江沙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10,000,000.00 |
10 |
四川嘉陵江小龙门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20,000,000.00 |
11 |
四川嘉陵江苍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10,000,000.00 |
12 |
四川嘉陵江凤仪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90.00% |
10,000,000.00 |
13 |
四川渠江金盘子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80.36% |
112,000,000.00 |
14 |
四川嘉陵江桐子壕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80.00% |
240,000,000.00 |
15 |
南充市达海港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80.00% |
2,500,000.00 |
16 |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
60.00% |
76,420,000.00 |
17 |
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1,000,000,000.00 |
18 |
四川嘉陵江旅游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7.50% |
80,000,000.00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发电收入 |
56,738.41 |
90.51% |
50,164.82 |
92.35% |
51,175.88 |
93.90% |
港口作业及运输收入 |
5,867.18 |
9.36% |
4,135.58 |
7.61% |
3,302.41 |
6.06% |
旅游服务收入 |
82.85 |
0.13% |
21.30 |
0.04% |
20.01 |
0.04% |
合计 |
62,688.44 |
100.00% |
54,321.70 |
100.00% |
54,498.29 |
100.00% |
项目 |
2011年度/末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1,139,571.17 |
896,102.83 |
769,554.05 |
其中:流动资产 |
269,620.45 |
171,902.17 |
123,199.51 |
负债总额 |
614,773.46 |
487,911.79 |
372,921.52 |
其中:流动负债 |
227,833.03 |
126,657.82 |
40,356.39 |
所有者权益 |
524,797.71 |
408,191.04 |
396,632.53 |
营业收入 |
67,305.36 |
55,322.32 |
55,343.48 |
净利润 |
5,213.44 |
5,383.67 |
8,349.86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
66,664.52 |
31,272.57 |
31,724.98 |
项目 |
2011年度/末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1,139,571.17 |
896,102.83 |
769,554.05 |
应收账款 |
9,457.54 |
9,508.12 |
8,746.32 |
存货 |
7,772.40 |
1,913.67 |
1,831.86 |
营业收入 |
67,305.36 |
55,322.32 |
55,343.48 |
营业成本 |
34,004.92 |
28,853.72 |
26,232.3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7.10 |
6.06 |
6.86 |
存货周转率(次) |
7.02 |
15.41 |
16.52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07 |
0.07 |
0.08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营业收入 |
67,305.36 |
55,322.32 |
55,343.48 |
营业利润 |
6,748.96 |
7,755.66 |
9,858.38 |
营业外收入 |
794.23 |
292.63 |
241.16 |
净利润 |
5,213.44 |
5,383.67 |
8,349.86 |
营业利润率 |
10.03% |
14.02% |
17.81% |
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1.34% |
2.21% |
总资产收益率 |
0.51% |
0.65% |
1.14% |
项目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资产合计 |
1,139,571.17 |
896,102.83 |
769,554.05 |
其中:流动资产 |
269,620.45 |
171,902.17 |
123,199.51 |
负债合计 |
614,773.46 |
487,911.79 |
372,921.52 |
其中:流动负债 |
227,833.03 |
126,657.82 |
40,356.39 |
资产负债率 |
53.95% |
54.45% |
48.46% |
流动比率 |
1.18 |
1.36 |
3.05 |
EBIT利息保障倍数 |
1.43 |
1.61 |
1.69 |
项目 |
2011年度/末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64.52 |
31,272.57 |
31,724.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375.76 |
-83,025.13 |
-107,445.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352.20 |
78,817.90 |
38,928.6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640.96 |
27,065.34 |
-36,791.81 |
序号 |
项目简称 |
审批情况 |
预算总
投资 |
计划使用债券募集资金 |
1 |
渠江广安(四九滩—丹溪口)航运建设工程项目 |
川环审批[2010]617号、
川国土资函[2010]1408号 |
24.30 |
6.00 |
2 |
补充营运资金 |
- |
- |
1.00 |
合计 |
|
|
24.30 |
7.00 |
项 目 |
2011年度/末 |
总资产(亿元) |
1,820.75 |
总负债(亿元) |
1,226.86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593.90 |
利润总额(亿元) |
17.66 |
净利润(亿元) |
13.69 |
资产负债率 |
67.38% |
流动比率 |
1.52 |
速动比率 |
1.50 |
净资产收益率 |
2.54% |
项目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营业收入 |
67,305.36 |
55,322.32 |
55,343.48 |
净利润 |
5,213.44 |
5,383.67 |
8,349.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66.664.52 |
31,272.57 |
31,724.98 |
承销商 |
发行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事业部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
刘文沁
尹丽鸽 |
0755-22625862
0755-2262106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
尉文佳 |
010-88005084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号 |
赵锦燕
曹砾 |
010-85127685
010-85127686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4室 |
斯竹 |
010-66220557 |
项 目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1,451,062,505.75 |
674,652,880.18 |
403,999,463.85 |
应收票据 |
34052256.19 |
2,891,473.09 |
4,447,101.10 |
应收账款 |
94,575,437.31 |
95,081,241.43 |
87,463,240.62 |
预付款项 |
246,888,837.34 |
434,724,993.50 |
469,999,362.81 |
其他应收款 |
243,712,345.26 |
489,912,605.75 |
244,221,067.27 |
存货 |
77,723,961.39 |
19,136,735.87 |
18,318,601.22 |
流动资产合计 |
2,696,204,471.912 |
1,719,021,657.06 |
1,231,995,060.38 |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3,354,915.48 |
44,949,903.48 |
73,396,274.04 |
长期应收款 |
- |
900,000.00 |
9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41,584,623.22 |
316,398,792.55 |
266,941,026.75 |
固定资产原价 |
4,914,216,653.09 |
4,526,488,935.83 |
4,495,507,989.48 |
减:累计折旧 |
888,937,639.53 |
712,026,180.56 |
536,726,655.27 |
固定资产净额 |
4,025,279,013.56 |
3,814,462,755.27 |
3,958,781,334.21 |
在建工程 |
4,263,656,791.33 |
3,001,261,823.51 |
2,082,217,232.56 |
工程物资 |
5,694,061.84 |
35,016,089.78 |
51,676,117.98 |
无形资产 |
27,150,815.12 |
28,828,544.85 |
29,437,786.07 |
长期待摊费用 |
893,765.91 |
45,610.39 |
62,637.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364.55 |
143,103.26 |
133,025.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99,507,234.52 |
7,242,006,623.09 |
6,463,545,433.97 |
资 产 总 计 |
11,395,711,706.43 |
8,961,028,280.15 |
7,695,540,494.35 |
项 目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415,051,253.1 |
34,919,524.70 |
83,819,233.20 |
应付账款 |
78,792,610.88 |
27,674,481.86 |
20,295,233.43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60,213.68 |
6,777,418.45 |
6,291,018.25 |
应交税费 |
-29,623,045.42 |
1,879,079.59 |
21,424,492.22 |
其他应付款 |
339,009,185.44 |
513,617,683.01 |
260,733,915.3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500,000.00 |
67,000,000.00 |
7,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0,053,972.61 |
608,709,999.9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78,330,300.54 |
1,266,578,187.60 |
403,563,892.49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3,655,640,000.00 |
3,595,840,000.00 |
3,301,84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200,401,746.00 |
401,746.00 |
401,746.00 |
专项应付款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362,536.53 |
16,297,937.62 |
23,409,530.2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69,404,282.53 |
3,612,539,683.62 |
3,325,651,276.26 |
负 债 合 计 |
6,147,734,583.07 |
4,879,117,871.22 |
3,729,215,168.7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股本) |
168,866,000.00 |
168,866,000.00 |
168,866,000.00 |
资本公积 |
3,895,929,555.61 |
3,290,407,881.36 |
3,246,119,500.75 |
盈余公积 |
4,055,680.41 |
4,055,680.41 |
- |
未分配利润 |
330,728,046.54 |
288,489,990.37 |
260,285,235.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399,579,282.56 |
3,751,819,552.14 |
3,675,270,736.05 |
*少数股东权益 |
848,397,840.80 |
330,090,856.79 |
291,054,589.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47,977,123.36 |
4,081,910,408.93 |
3,966,325,325.6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395,711,706.43 |
8,961,028,280.15 |
7,695,540,494.35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73,053,614.80 |
553,223,169.04 |
553,434,790.48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626,884,427.95 |
543,216,963.11 |
544,982,943.02 |
其他业务收入 |
46,169,186.85 |
10,006,205.93 |
8,451,847.46 |
二、营业总成本 |
622,170,097.16 |
485,457,172.86 |
467,247,277.5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317,053,928.57 |
279,575,174.49 |
255,398,348.99 |
其他业务成本 |
22,995,236.98 |
8,961,999.93 |
6,925,269.16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893,491.47 |
8,082,588.91 |
8,070,581.49 |
销售费用 |
2,752,776.42 |
1,978,093.34 |
1,727,094.73 |
管理费用 |
80,581,337.64 |
54,275,912.94 |
44,970,966.43 |
财务费用 |
169,319,251.00 |
131,657,224.24 |
143,927,063.65 |
资产减值损失 |
19,574,075.08 |
926,179.01 |
6,227,953.12 |
投资收益 |
16,606,110.29 |
9,790,584.01 |
12,396,269.8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489,627.93 |
77,556,580.19 |
98,583,782.76 |
加:营业外收入 |
7,942,302.10 |
2,926,329.59 |
2,411,630.90 |
减:营业外支出 |
1,801,050.16 |
506,578.31 |
1,117,698.01 |
四、利润总额 |
73,630,879.87 |
79,976,331.47 |
99,877,715.65 |
减:所得税费用 |
21,496,517.39 |
26,139,628.75 |
16,379,128.6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134,362.48 |
53,836,702.72 |
83,498,587.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238,056.17 |
46,600,435.48 |
74,522,015.03 |
*少数股东损益 |
9,896,306.31 |
7,236,267.24 |
8,976,571.97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6,534,945.88 |
643,582,940.52 |
625,832,319.1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7,642,699.17 |
214,930,732.31 |
53,004,622.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4,177,645.05 |
858,513,672.83 |
678,836,941.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2,444,250.46 |
85,297,232.28 |
48,902,193.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8,491,454.78 |
60,358,321.62 |
49,404,888.8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362,340.09 |
113,346,460.44 |
107,147,476.6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234,392.15 |
286,785,972.58 |
156,132,566.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532,437.48 |
545,787,986.92 |
361,587,124.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645,207.57 |
312,725,685.91 |
317,249,816.9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12,878.19 |
52,135,185.23 |
8,000,137.3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600,896.89 |
76,090.00 |
494,4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525,532.59 |
51,999,266.30 |
9,216,938.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039,307.67 |
104,210,541.53 |
17,711,476.1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374,995,941.55 |
857,812,756.39 |
1,038,116,077.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00,000.00 |
47,100,000.00 |
54,05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6,400,970.64 |
29,549,091.4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3,796,912.19 |
934,461,847.85 |
1,092,166,077.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3,757,604.52 |
-830,251,306.32 |
-1,074,454,601.7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7,431,119.36 |
89,653,021.36 |
195,620,000.00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236,800,000.00 |
1,380,900,000.00 |
773,7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11,968.53 |
345,799.16 |
3,505,325.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7,343,087.89 |
1,470,898,820.52 |
972,825,325.1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031,700,000.00 |
474,100,000.00 |
379,443,003.0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96,339,051.71 |
208,431,116.78 |
204,095,601.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2,000.00 |
188,667.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3,821,051.71 |
682,719,783.78 |
583,538,605.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3,522,036.18 |
788,179,036.74 |
389,286,720.0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6,409,625.57 |
270,653,416.33 |
-367,918,064.7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652,880.18 |
403,999,463.85 |
771,917,528.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1,062,505.75 |
674,652,880.18 |
403,999,463.85 |
项目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985,721,137.61 |
应收票据 |
34,052,256.19 |
应收账款 |
349,198,756.58 |
预付款项 |
8,520,222,160.74 |
应收利息 |
398,937.34 |
应收股利 |
5,429,128.67 |
其他应收款 |
3,859,558,277.11 |
存货 |
330,947,675.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988,655.86 |
其他流动资产 |
542,76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3,631,276,985.96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17,164,115.00 |
长期应收款 |
2,999,657,084.24 |
长期股权投资 |
661,523,117.61 |
投资性房地产 |
179,773,172.68 |
固定资产净额 |
65,774,883,579.35 |
在建工程 |
65,538,231,604.02 |
工程物资 |
5,694,061.84 |
固定资产清理 |
13,593.94 |
无形资产 |
11,788,178,346.11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4,138,196.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2,038.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14,008.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8,443,912,918.65 |
资产总计 |
182,075,189,904.61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84,807,253.10 |
应付账款 |
2,398,046,855.62 |
预收款项 |
189,463,560.11 |
应付职工薪酬 |
185,950,290.48 |
应交税费 |
442,743,905.71 |
应付利息 |
398,691,352.07 |
应付股利 |
6,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9,627,484,213.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40,5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220,138,479.65 |
流动负债合计 |
22,193,825,909.8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2,171,191,862.31 |
应付债券 |
5,937,775,944.29 |
长期应付款 |
22,401,746.00 |
专项应付款 |
1,950,234,308.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903,305.7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42,349,758.8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491,856,925.88 |
负 债 合 计 |
122,685,682,835.7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股本) |
29,890,100,000.00 |
资本公积 |
25,093,828,517.23 |
未分配利润 |
-3,900,262,703.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092,369,560.99 |
*少数股东权益 |
8,297,137,507.8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389,507,068.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2,075,189,904.61 |
项 目 |
201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002,177,759.64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02,177,759.64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9,779,468,491.20 |
其他业务收入 |
222,709,268.44 |
二、营业总成本 |
8,649,270,226.65 |
其中:营业成本 |
4,752,036,495.92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4,683,756,355.59 |
其他业务成本 |
68,280,140.3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38,936,392.69 |
销售费用 |
7,074,350.11 |
管理费用 |
530,281,160.41 |
财务费用 |
2,994,785,024.79 |
资产减值损失 |
26,156,802.73 |
投资收益 |
393,059,440.2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45,966,973.26 |
加:营业外收入 |
94,561,172.27 |
减:营业外支出 |
74,198,192.13 |
四、利润总额 |
1,766,329,953.40 |
减:所得税费用 |
396,885,506.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9,444,447.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5,119,346.68 |
*少数股东损益 |
1,084,325,100.40 |
六、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39,158,493.09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330,285,953.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4,857,895.2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5,428,058.79 |
项 目 |
201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77,999,978.9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831,437.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97,831,416.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3,050,995.1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0,533,643.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4,661,357.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131,062.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5,377,059.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2,454,357.3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9,123,468.9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6,172,028.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561,247.0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776,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1,293,345.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72,926,090.0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3,256,486,588.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1,501,3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70,708,707.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88,696,596.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15,770,505.9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46,988,119.36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39,434,543,699.3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401,968.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27,933,787.28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1,329,218,110.9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5,072,568,155.5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4,022,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15,808,266.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12,125,520.7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9,877.2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38,959,249.3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27,962,307.3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66,921,556.67 |
主承销商
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