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说明: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海发展大厦的议案》(详见临2011-008号<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本次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调整南海发展大厦投资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向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户,代表股份2544272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92%。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调整南海发展大厦投资方案的议案。 | 25442721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默律师、陆丽梅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1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