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测算2012年业绩情况不会较2011年有较大变动,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2012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