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 、“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3 年2 月19日、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18日审议通过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3年2月19日披露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及《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相关事项尚待《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本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会为负值、且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不存在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