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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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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减持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因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分别与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并于2013年2月5日分别下达(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三份。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

 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3、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被执行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红燕。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本次权益变动新鸿辉实业共减持高乐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7%。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杨氏家族”为高乐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新鸿辉实业为杨氏家族成员杨旭恩先生控制的企业,所以新鸿辉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新鸿辉实业持有高乐股份4800万股股份,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20.27%。本次权益变动后,新鸿辉实业尚持有高乐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不影响新鸿辉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上述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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