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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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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3-00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2013年2月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8人,独立董事杨汉刚先生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表决,并委托独立董事李德军先生签署决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向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6.8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3-005)。

本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6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振国、彭晓璐、付汉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增资7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13-006)。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同意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公司定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选举肖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有关会议安排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3-007)。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3-00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于2013年2月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2人,现场出席人数为2人。

会议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周敏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同意肖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肖羿,男,39岁,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武汉证券公司财务部资金清算经理;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2年5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年5月至今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

赞成2人 反对0人 弃权0人

同意将肖羿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肖羿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未发现公司监事候选人肖羿先生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李德军、杨汉刚、夏成才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3-00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借款由于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经营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不能及时还款的风险。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累计产生关联交易5笔,其中对外共同投资3笔,实施交易金额12,800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笔,交易金额91,974.97万元;转让股份1笔,交易金额1926万元。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联投集团签署借款协议,由湖北路桥向联投集团借款不超过6.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用于补充湖北路桥总承包项目、BT项目生产经营资金。

1、由于联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路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湖北路桥与联投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2、湖北路桥拟与联投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属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因此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财务资助方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81 号楚天传媒大厦 24 楼

法定代表人:李红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2000000002344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贰亿玖仟壹佰叁拾壹万零捌佰玖拾柒元玖角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拾贰亿玖仟壹佰叁拾壹万零捌佰玖拾柒元玖角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实际控制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前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总资产4,151,871.952,402,461.061,329,273.61
总负债3,438,831.062,022,924.16989,926.73
净资产713,040.89379,536.90339,346.88
营业收入363,569.47204,578.974,493.41
净利润5,770.6012,082.326,441.69

3、联投集团与湖北路桥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二)关联借款人情况:

关联借款人公司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武汉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东风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420000000029178

湖北路桥的主营业务:

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工程、公共广场工程、各类排水管道工程;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

以上关联人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2年11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相关内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湖北路桥拟与联投集团签署借款协议,由湖北路桥向联投集团借款不超过6.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用于补充湖北路桥总承包项目、BT项目生产经营资金。

2、借款协议的有关情况如下

(1)合同主体:甲方(债权人):联投集团;乙方(债务人):湖北路桥

(2)借款金额:不超过6.8亿元人民币;

(3)借款期限:1年;

(4)借款费率:6%;

(5)支付方式:借款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

(6)特殊约定

①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借款资金没有发生实际支付,且占用日未超过7个工作日的,乙方可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经甲方批准后,可免收资金占用费。

②乙方确有实际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可适当顺延还款期限,宽限期为6个月。

(7)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于借款到期日或宽限期到期日按时还款,甲方有权于违约日调整资金占用费费率。调整后费率为本协议约定的费率上浮 50 %,并对应付未付的资金占用费计收复利。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影响

公司全资子湖北路桥向联投集团的借款不超过6.8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其总承包项目、BT项目生产经营资金。目前,通过公司上下努力,湖北路桥业务发展情况较好,在建项目总标的额近80亿元,由于行业业务特点决定,湖北路桥垫付资金规模较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压力越来越大,项目正常运转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此次借款将大幅增加湖北路桥的生产经营资金,减轻其资金压力,保证各项目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有利于树立公司在施工行业的高端品牌形象,促进上市公司路桥及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为6%,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借款由于外部环境影响,企业经营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不能及时还款的风险。

本次借款完成后,湖北路桥将加强项目开发管理、计划管理、工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成本管理能力,从而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保证工程款回款进度,确保及时还款。

五、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1、201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联投集团在武汉签署了《股东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联投矿业。联投矿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资本金人民币3,000 万元,占联投矿业注册资本的 30%,公司实缴1,800万元。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12 年 2 月 2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12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联投集团签署《股东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公司认缴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占软件新城注册资本的 25%,大连软件园为软件新城的控股股东。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2 年 2 月 29 日、3 月 21 日、3 月 3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软件新城已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 4 亿元整。

公司实缴资本金 10,000 万元,按软件新城公司章程约定已履行完成出资义务,软件新城实收资本 28,000 万元。

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联投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湖北路桥的 100%股权。

截止目前,湖北路桥已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取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20000000029178 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该事项详见 201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联投集团非公开发行 96,308,869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湖北路桥与联投集团、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于2012年8月共同出资成立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路桥出资1000万元,占联投商贸注册资本的6%,已履行完毕出资义务。

5、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联投集团在武汉签署了《关于转让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926 万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联投集团转让公司所持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矿业”)30%的股权。公司已经收到该转让款项,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12 年 12 月2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独立董事李德军先生、杨汉刚先生、夏成才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此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湖北路桥的实际情况,目的是用于补充其总承包项目、BT项目生产经营资金,此次借款将大幅增加湖北路桥的生产经营资金,减轻其资金压力,保证各项目的正常运转,有利于提高或维持湖北路桥及公司较高的利润率,有利于树立公司施工行业高端品牌形象,促进上市公司路桥建设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次借款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是公平合理的。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李德军、杨汉刚、夏成才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3-00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增加注册资本金7亿元,增资后湖北路桥注册资本由3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对湖北路桥的持股比例不变,湖北路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增资标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武汉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东风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周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420000000029178

湖北路桥的主营业务:

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工程、公共广场工程、各类排水管道工程;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

湖北路桥增资前后出资额和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东湖高新出资额比例出资额比例
3亿元100%10亿元100%

湖北路桥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作为湖北省建筑业的龙头企业,湖北路桥除紧紧抓住省内市场外,积极拓展省外市场,现已成为融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施工及相关业务于一体的大中型交通建设企业,项目遍布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近三年来,湖北路桥共承接工程项目近60个,合同金额超过65亿元。其中包括省内十房、十白、谷竹三条高速公路和沪蓉西、汉十高速公路十漫段等高速工程项目,市政工程施工业务进一步壮大,拓展了两型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湖北路桥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12年9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998,297,521.892,917,711,397.221,995,521,425.79
负债总额3,503,301,366.172,469,714,932.171,659,078,644.19
少数股东权益260,271.63287,525.43974,43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4,735,884.09447,708,939.62335,468,342.73
项目2012年1-9月2011年度2010年度
营业收入2,103,666,760.923,003,786,691.942,345,317,870.25
利润总额60,490,721.7197,374,691.5065,182,237.55
净利润46,197,442.4372,042,344.8345,019,276.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224,696.2372,147,325.6444,998,981.36

以上财务数据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1、增资目的

目前,国内大型公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竞争不断加剧,甲方在招标时进一步提高了对施工企业的准入要求,对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大幅提高。目前湖北路桥的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在大型工程项目投标中的竞争优势不够突出。

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满足湖北路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增加湖北路桥的注册资本金,提高企业业务承载能力,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支持湖北路桥快速提升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发展,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2、增资湖北路桥的资金来源和时间安排

增资资金来源:本次对湖北路桥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和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计划增资7亿元人民币,其中:湖北路桥利润分配转增实收资本不超过1.8亿元,公司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约3亿元,其他款项自筹。

增资时间安排:公司计划在一年以内对湖北路桥增资到位。

3、湖北路桥发展前景变化分析

若增资7亿成功,将为湖北路桥带来两方面收益:

(1)注册资本金增加后产生规模效应。湖北路桥将具备施工大标段项目投标资格,大大增强承接业务能力。在湖北,预计市场占有率将从现有的1.5%提升到3%左右,每年承接工程量将从目前15亿上升到30亿左右。按目前行业平均2%的净利润率测算,将为湖北路桥每年新增约3,000万元的净利润贡献;

(2)湖北路桥新增现金约5.5亿元,可用于投入带资总承包的市政项目。按带资总承包的市政项目年化4%净利润率测算,可为湖北路桥每年带来2,200的净利润贡献。

综上,增资成功后,湖北路桥每年预计新增5,200万元净利润贡献,本次增资事项年化收益率约为7.4%。

四、湖北路桥增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1、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在公路、隧道、桥梁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业务承载能力和竞争实力,提升湖北路桥在行业中的地位。

(1)本次增资有利于湖北路桥适应市场需求,承接大型项目,提升业务规模。受限于单项合同金额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金5倍的壁垒,以目前注册资本金水平,湖北路桥无法承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影响业务发展。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注册资本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单项合同规模限额将从15亿元提升到50亿元,具备承揽大型施工项目的条件,将极大地促进湖北路桥业务发展;

(2)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湖北路桥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将达到申报建筑业特级资质的资本金要求。建筑施工特级资质代表着当代建筑建筑业的最高水平,拥有特级资质,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建筑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以上,增加湖北路桥的注册资本金至10亿元,可以为湖北路桥获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扫清硬件方面的障碍,湖北路桥将通过不断提高企业经营和项目管理方面的软实力,争取早日获取特级资质。

2、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

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注册资本金将达到10亿元,单项合同规模限额将从15亿元提升到50人民币亿元,具备承揽大型施工项目的条件,将极大地促进湖北路桥业务发展,通过合并报表,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营收和利润规模。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风险因素

(1)增资资金来源风险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变化等多种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资金回笼会产生影响。同时,存在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不到位的风险;

(2)业务整合及管理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的业务范围扩大,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不能与迅速扩大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将会直接影响湖北路桥的业务发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盈利风险

由于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意外事件也可能对湖北路桥盈利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可能存在盈利风险。

2、风险应对策略

(1)公司应加强各业务板块的管理,切实抓好各项经营工作,发挥规模效应,控制应收账款比例,加大业务回款力度;同时,公司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加强市值管理,争取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早日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则争取分步实施,缓解资金压力;

(2)湖北路桥将以业务拓展为核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与业务规模相匹配、适应市场需要的高效经营管理团队;

(3)湖北路桥应加强行业和市场研究,加强项目开发管理、计划管理、工程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成本管理能力,从而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防范突发事件导致重大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33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3-00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定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为如下: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3)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3-005)。

2、选举肖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2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雪梅、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038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选举肖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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