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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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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ST三星 公告编号:2013-09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三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了扩大与合作方的贸易额度,公司拟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6亿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按年利率6.0%计算。公司将以贸易回款及利润作为资金来源,尽早偿还上述借款。(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建平、张帅恒、邢春琪、叶军、顾猛、汪冠丞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参会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ST三星 公告编号:2013-10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2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是《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名称条款的议案》。

 公司2月6日收到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的临时提案(赛格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7.63%的股份)。临时提案的内容是:提议将201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现增加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通知其他部分不变,现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集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

 3.会议日期: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 截至2013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名称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 2013年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第五届董事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3年2月18、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11月20日上午8:00~9:30

 2. 登记地点: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

 3. 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

 1.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处

 联系人:邢春琪、刘洪梅 邮 编:518118

 电 话:(0755)28339057 传 真:89938787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3年2月20日在深圳(赛格三星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代理人姓名

 2.委托人姓名: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

 5.委托人所持股份是否有表决权: 是

 6.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7.如果股东对上述第 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表决: 是/否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068 证券简称:ST三星 公告编号:2013-11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深圳市

 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贸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自开展贸易业务以来,已累计完成贸易额约人民币1.7亿元,并与合作方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扩大与合作方的贸易业务额度,公司拟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借款人民币2.6亿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按年利率6.0%计算。公司将以贸易回款及利润作为资金来源,尽早偿还上述借款。

 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由于此事项涉及公司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盛典

 成立时间:1986年

 注册资本: 14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62195

 住所: 深圳市华强北路02号赛格广场61-62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玩具、电子化工项目的生产研究,承接各种电子系统工程项目,开办电子通信类专业市场、网络和信息工程的技术开发及维护,经营进出口业务。

 2012年度,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301万元,实现净利润22,80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294,357万元。以上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持有公司 7.63%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股东赛格集团借款人民币2.6亿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按年利率6.0%计算,此次借款将支付利息约人民币788.67万元。公司将以贸易回款及利润作为资金来源尽早偿还上述借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开展贸易业务以来,已累计完成贸易额约人民币1.7亿元,发展态势良好,与合作方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现拟向公司股东赛格集团借款人民币2.6亿元,旨在扩大与合作方的贸易业务额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为了满足开展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向股东赛格集团借款1.5亿,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按年利率5.60%计算,截至目前,公司向赛格集团实际借款9000万元,已支付利息人民币308,777元,含本次借款公司向该关联人借款总金额人民币3.5亿元,预计合计利息人民币819.55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是为公司扩大贸易业务,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公司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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