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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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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0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詹长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詹长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2月22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

1、《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受法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3年2月26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于晓风 胡铱

3、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4、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5、邮政编码:570314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表 决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本单位(本人)持有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户卡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9月2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迟福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迟福林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迟福林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迟福林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迟福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迟福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詹长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詹长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詹长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附:詹长智先生简历

詹长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6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人口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并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人口研究所完成博士后研究。1989年6月至1992年6月,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社会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1998年1月至1999年3月,任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处长;1999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教授;2003年12月至今,任海口市社科联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海南大学图书馆馆长。同时还担任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南省委员会第三届及第四届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馆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委员、海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詹长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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