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调整方案》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调整方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份的议案
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张发鹏等四人发生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变更和终止的情形,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四人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130,001股。上述四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张发鹏 | 60,000 |
单裕民 | 60,000 |
黄东华 | 6,000 |
梁晨 | 4,001 |
合计 | 130,001 |
三、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向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半,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提供500万股权质押。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