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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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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1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华南新材料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2月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华南新材料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佳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设立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情况介绍

恒佳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是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恒佳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橡塑产品、模具、工装、冶具、夹具、新型材料高分子材料和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加工、制造、销售、贸易及售后服务。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军工体系,允许民企参军的形势下,作为上市公司,毅昌股份积极主动,借势而为。设立本子公司有利于完成公司战略布局,打造继家电、汽车两大领域后的又一新领域;发挥毅昌股份独特DMS模式,将工业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等应用到军工产品,提升产品的质量、性能、创新等,并使之得以扩大和延伸;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的精细化、自动化、规范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半军事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业界地位。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总额人民币4,950.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9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6,94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49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3.0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10年5月24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1,133.9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309.05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已出具大信验字[2010]3-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重新确认2011年转回发行费用271.26万元,2011年6月24日,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2011]13号《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将多计提的发行费用28.89万元转回超募资金专户,故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1,60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广州耀中支行、深发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规定,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将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3亿元向芜湖毅昌增资,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同时公司与芜湖毅昌、兴业银行、国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尚未付款金额募集资金节余(扣除未付款)
安徽毅昌年产200万套高端电视机结构件二期建设项目14,307.0010,779.0661.6364.883,524.69
江苏毅昌年产300万套高端电视结构件建设项目17,106.0016,252.6534.61500.11387.85
高速精密模具厂建设项目13,943.0013,951.3831.0022.62
芜湖毅昌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建设项目13,000.0011,477.8497.12581.301,037.98
合计58,356.0052,483.55224.361,168.914,950.52

注:公司各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扣除尚未支付款项1,168.91万元,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950.52万元

四、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控制实施风险,并一直秉承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募集资金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3、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950.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等所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950.5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核查后认为:毅昌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4,950.5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毅昌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毅昌股份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本保荐机构同意毅昌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

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毅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经过几年的发展,超薄已经成为全球液晶电视的竞争主轴,液晶电视超薄型化,也将成为未来高端产品的主流。从未来平板电视机市场来看,以模组电视机和一体机为主,一体机的份额将会越来越多,随着一体机的成本优势,逐步取代模组电视机,一体机的结构件,将以五金冲压件为主,为满足公司整机结构件的配套生产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

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80万套钣金冲压模组一体化结构件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拟):广州市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股份生产基地内

3、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4,282万元,将建设1栋现代化钣金生产车间及现代化精密薄形注塑生产车间,同时引进大批先进的钣金、注塑、喷涂、模具加工设备,从而建成1条现代化的钣金成型加工线。建成后,项目无论在产品设计创新能力上、还是在生产装备和工艺上,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备生产钣金模组一体化结构件180万套以上的能力。项目达产后年产值7,200万元(以最大产能测算),年利润约1,044万元。

5、项目投资规划与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规划为4,282万元,其中厂房投资2,225万元,设备投资2,057万元。项目建设期拟定为7个月,达产时间为2013年8月。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钣金模组一体化结构件180万套,正常达产年份的销售收入达7,200万元(以最大产能测算),年净利润总额为1,044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4年。

经测算本项目新增年产180万套钣金模组一体化结构件,平均售价为40元/套(含税),但预计的达产年份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受到市场供需情况、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项目运用钣金模组与整机一体化外观融合方案,使面板钣金件与机壳融合为一体,使整机的成本降低10%以上,同时节约了大量的塑胶材料,减少了许多结构件开模的费用,在与其它品牌的竞争中,可以使电视机在更轻薄的结构和更低廉的成本上占据优势,提高品牌竞争力。

2、市场风险:虽然一体机市场需求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3、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计划在现有的客户群基础上不断开发新的客户,在扩大一体机市场的同时,开拓不同行业的金属钣金产品,向汽车内部结构件金属钣金件等行业渗透,及时更新业务范围,淘汰利润附加值不高的产品与客户。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新材料”)租赁位于广州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C13栋一层,面积2,254.88㎡用于公司仓库。公司拟与华南新材料签署《房屋租赁合米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合同约定每月租金67,646.4元(30元/㎡),物业管理服务费5元/平方,公共水电分摊1.5元/平方米,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共计为14,656.72元。协议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3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6日止。

2、关联关系

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冼燃先生回避表决。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冼燃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91562291735

法定代表人:戴耀花

注册资本: 3.38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经济开发区青年路329号301之49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等。

主要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交易方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租赁的华南新材料的房屋位于广州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业园C13栋一层。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1、定价政策和交易价格:本次租赁房屋的定价政策是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租赁总面积为2,254.88㎡,月租金为67,646.4元(30元/㎡)。物业管理服务费5元/平方米,公共水电分摊1.5元/平方米,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和公共水电分摊费用共计为14,656.72元。公司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领取本合同前向华南新材料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公司所租用房屋2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总和。公司进驻使用物业前向华南新材料缴纳水电费押金,押金金额为22,548.8元(计算方式为租赁面积×10 元/平方米)。合同期满且公司已办妥退房手续并按时迁出且经华南新材料审核后,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全额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租赁期限:自2013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6日止。

3、交易结算方式:以季度为缴租周期,每季度向华南新材料交纳一次当期(季度)租金,缴租期日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15号。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华南新材料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作为仓库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华南新材料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先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冼燃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冼燃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就本次公司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本次交易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仓库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租赁华南新材料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广州华南新材料创新园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了共同谋求发展、资源共享,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拟与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蒙城县宏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工业项目合同书》,合同约定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共同在安徽省蒙城经济开发区投资1亿元建设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乙方和丙方须在蒙城分别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作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

本协议交易对方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城县宏振汽车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合作各方情况介绍

1、甲方名称: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住所地: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马健

2、乙方名称:蒙城县宏振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马洪伟

安徽蒙城宏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蒙城汽车产业园内,占地近20亩,注册资金300万元,固定资产近4000万元,是一家集汽车检测、保养、整车销售及零配件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自2003年9月成立,与厦门金龙、厦门金旅、苏州 金龙、北汽欧v、上海申龙等国内知名客车及潍坊动力、玉柴、康明斯等品牌发动机厂签订了业务协议。

3、丙方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共同在安徽省蒙城经济开发区投资1亿元建设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乙方和丙方须在蒙城分别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作为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壹仟万)。

2、乙方项目用地选址位于蒙城经济开发区东区王冠路西侧、濮水路北侧、永兴路南侧,用地面积约50亩(四至范围以规划建设局出具《规划红线图》为准,土地面积以项目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面积为准。)。按照国家规范和蒙城经济开发区有关要求,该项目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0(其中建筑物单层高度超过8米的按两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密度不低于40%,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为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不高于总用地面积的6%,并以此作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乙方项目建设自规划方案通过且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建成。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限为50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和改变土地用途。

4、甲方依法按程序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土地,乙方应按程序参与,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关于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5、在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评审过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人民币8万元/亩向甲方足额缴纳项目土地出让金。乙方项目全部厂房主体工程基础出地面正负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亩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乙方项目厂房主体工程完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奖励乙方3万元/亩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乙方项目全部建成投产,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亩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乙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经甲方评估确认后,甲方再奖励乙方1万元/亩。若达不到则不予奖励。

6、乙方项目和丙方项目完成投资且厂房主体完工或项目用地达到办证条件后,甲方协调相关部门按程序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

7、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规划方案并报送甲方。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完毕并报甲方审批。乙方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甲方为乙方办理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甲方审批超过承诺期限,乙方建筑项目按超过期限相应顺延。乙方各项建筑物建设须与规划方案相一致。

8、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奖励资金与亩均缴税相挂钩。

(1)年度亩均缴税标准:乙方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经营主体缴税为乙方项目的组成部分)建设期满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缴税亩均须不低于2万元,第3年至第4年缴税亩均须不低于4万元,第5年以后缴税亩均须不低于6万元, 乙方和丙方项目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亩均纳税标准,不足部分由乙方和丙方项目公司按乙丙双方约定的承担比例份额直接缴纳到甲方指定的专户。

(2)乙方项目自项目建设期内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支持乙方和丙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自项目建设期满之日起,企业达到年度亩均缴税标准,乙方和丙方(或项目公司)享受相应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扶持政策,即第1年至第3年的100%、第4年至第8年的50%扶持给乙方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等数额奖励的奖励扶持根据乙丙项目公司纳税额度分别予以扶持。若未达到年度亩均缴税标准,乙方和丙方(或项目公司)不享受相应年度的扶持政策。

9、非因甲方因素,乙方项目公司在约定建设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规模,甲方有权无偿无条件收回闲置部分的土地。

10、乙方与丙方投资建设协议合同签订后方可与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四、合同签订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工业项目合同书》的签订旨在整合当地优质资源,满足公司在蒙城实施配套的生产所需设施及经营活动场所;同时,通过技术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顺利实现与江淮(蒙城)安驰的汽车内外饰结构件配套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工业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

外饰件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目前,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正处在新一轮的发展高峰期。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汽车市场的连续兴旺,国际采购商对中国汽车零部件的青睐,为中国汽车零部件的发展带来了大好机遇。为了给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进行配套服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毫州市蒙城县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实施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该子公司名称暂定为“蒙城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城毅昌”),蒙城毅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2,004.76万元。

同时,公司拟与蒙城县宏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城宏振”)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公司通过上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在蒙城经济开发区投资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配套设备,蒙城宏振按照公司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投资建设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不动产,在上述不动产满足乙方生产技术等要求并验收合格后,租赁给公司使用。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蒙城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毫州市蒙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与王冠路交口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孙志刚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对手方情况

蒙城县宏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安徽蒙城宏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蒙城汽车产业园内,占地近20亩,注册资金300万元,固定资产近4000万元,是一家集汽车检测、保养、整车销售及零配件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自2003年9月成立,与厦门金龙、厦门金旅、苏州 金龙、北汽欧v、上海申龙等国内知名客车及潍坊动力、玉柴、康明斯等品牌发动机厂签订了业务协议。

2、合作协议内容

(1)公司已通过江淮公司汽车配套零部件生产配套资格认定,拟定在蒙城经济开发区投资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配套设备。该生产基地的所需生产厂房及相关附属基础设施采用租赁与自建设相结合方式,租赁内容为:生产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不动产。

(2)公司把主要资金用于添置生产设备,其所有权归公司。

(3)蒙城宏振(或蒙城宏振投资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与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落地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蒙城宏振按照公司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投资建设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不动产,在上述不动产满足公司生产技术等要求并验收合格后,租赁给公司使用。

(4)蒙城宏振(或蒙城宏振投资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投资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及投资建设的相关不动产(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归蒙城宏振。

(5)蒙城宏振和公司按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要求,共同在安徽省蒙城经济开发区投资1亿元,以满足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给蒙城宏振享受的土地特惠政策,若投资总额达不到1亿元,其不足部分由蒙城宏振补足。当地政府关于项目用地方面的优惠政策由蒙城宏振享有;除项目用地方面的优惠政策外,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生产经营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由公司享有。

(6)合作双方共同与蒙城相关政府就项目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事宜进行洽谈。取得土地后蒙城宏振投资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同时,蒙城宏振将严格按照公司提供的由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项目书由蒙城宏振负责拟制,公司配合。

(7)在考虑双方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公司愿意向蒙城宏振垫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规划设计费用总额的50%。其公司支付的50%规划设计费用,在厂房交付使用后,用于冲抵公司租赁蒙城宏振厂房的租赁费用。公司向蒙城宏振支付上述费用的时间为:厂房整体设计完成,并通过蒙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8)蒙城宏振按照公司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及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后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保厂房基础设施建设自规划方案通过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评审之日起 1个月内建筑物主体工程开工。同时,蒙城宏振确保在5个月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如因蒙城宏振未能在工程开工后的5个月内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工作,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蒙城宏振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给蒙城宏振的设计费用总额的50%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等违约损失。

(9)厂房租赁时间为:10 年;厂房租赁费用为三年一议(三年为一个周期):一期房租价格为(三年):人民币10元/㎡(拾元/平方米);后期其厂房租赁费用应不高于蒙城当地厂房租赁价格的平均水平,同时蒙城宏振同意在蒙城当地厂房租赁价格的平均水平基础上再优惠5%给乙方。厂房启用日期为公司设备进场安装,设备安装期间蒙城宏振免收公司3个月使用租金。具体基础设施租赁细节后期通过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

3、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汽车内外饰件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蒙城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2,004.76万元

(4)项目建设期:10个月,即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存款及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筹集;

(6)投资收益: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形成1.4亿元销售收入,净利润2,124.80万元。

以上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蒙城投资建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汽车内外饰件项目,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江淮(蒙城)公司生产,实现相关汽车零部件就近配套,以降低江淮(蒙城)公司汽车零部件及配套产品成本,进一步提升江淮汽车市场竞争力;其次,对于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战略意义。

五、备查文件

1、《合 作 协 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

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设计谷”)根据市场需求,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和技术储备,积极实现公司在一体机领域的市场布局,加快推进公司在平板电视和液晶模组领域做大做强的步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采用当前的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投资建设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该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经济开发区

3、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1)购置液晶玻璃模组生产线1条、平板彩电一体机生产线2条、 模组配套仪表及治具1套、整机配套仪表及治具2套, 形成新增年产 40万台平板彩电整机、液晶玻璃模组的生产能力。

(2)项目将根据年产 110万台(原有产能70万台/年,新增产能40万台/年)平板彩电整机、液晶玻璃模组的生产规模,占用土地 7 亩,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 1.8万平方米。

5、项目投资规划与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规划为2,888万元,其中厂房投资2,488万元,设备投资400万元。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个月,达产时间为2013年4月。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新增电视机整机40万台,正常达产年份的销售收入达54,400万元,年净利润总额为965.2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2.99年。

经测算本项目新增年产40万台平板彩电整机、液晶玻璃模组,测算平均售价为1360元/台(含税),但预计的达产年份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受到市场供需情况、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该项目的实施,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和工艺,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利润增长点及带动电视机机壳产业的销量减少市场风险。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拓展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影响力,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2、市场风险:全球经济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家电行业依旧布满荆棘,在当前液晶彩电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合作伙伴在市场中的地位、销量直接影响到订单的数量,高标准严要求制造精品助力合作伙伴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与客户实现双赢,降低市场风险。

3、客户风险:清华同方目前作为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订单份额占到60%以上,维护好客户关系是降低客户风险的第一手段;其次,加大其它客户的订单份额、开发优质的多客户群,也是降低客户风险的主要手段。

4、总体投资风险:本次投资的2#厂房可作为仓库使用宜可作为其它用途,线体投资小回收期较短,总体投资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

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随着大尺寸LED电视的普及,OLED新型电视也逐步在望大尺寸方向发展。屏厂为满足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及成本综合因素,直接给整机客户提供CELL已经逐步形成一定比例规模,而且速度仍在进一步加快,比例也在急速增加;OLED新型电视几句超薄的结构和外观特性,决定了后壳将大量使用金属材质以确保强度,因而,在公司传统的电视商品机壳领域钣金的使用量将大幅增加,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视机领域的竞争力,同时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投资建设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满足公司产能需求。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新增500+400T自动冲压线及清洗线综合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拟):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经济开发区

3、项目实施主体: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增加500+400T的联动冲压线一条,满足2013年生产产能的需求和后期发展的需要。设备需求:冲床500T—3台;冲床400T—4台;移栽机—1套;送料机—1套;攻牙机—1台;检孔机-1台;机械手8台等;自动清洗线一条,预计总投资1,684万元。

5、项目投资规划与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规划为1,684万元。项目建设期拟定为4个月,达产时间为2013年5月。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新增钣金冲压件85万件,正常达产年份的销售收入达6,000万元,年净利润总额为498.6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为3.1年。

经测算本项目新增年产85万件钣金冲压件,测算平均售价为70元/件(含税),预计建设期满后半年投产83.5%的产能,第二年完全达产。但预计的达产年份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受到市场供需情况、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该项目的实施,满足了公司目前设备产能不足的需求,扩大了利润增长点。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公司在平板显示领域的品牌形象与市场影响力,有效的提高了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快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

2、市场风险:虽然钣金冲压件的市场需求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等因素,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3、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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