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议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31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1,477,703,07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本总额的43.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1,477,703,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杨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