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66 股票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3-003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2012年年报中详细披露。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29.4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2012年度销售价格持续走低。虽然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数量变化不大,但受销售价格下滑影响,销售收入受影响较大,产品盈利能力降低,同时公司全年财务费用较上年有所上升。因此,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0%以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3-004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1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已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2年大丰[保]字0011号),依据该合同,公司对2012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对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订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振兴
经营范围:包装纸板(限涂布白卡纸)制造;纸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公司自身造纸生产项目预备期内的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的除外)。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截止2012年9月30日,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21,416.83万元,负债总额为229,249.44万元,净资产为92,167.39万元,净利润为-241.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的《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2013[LCP-A]00001)项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享有的对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
2、保证金额: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2年大丰[保]字0011号),公司在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对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订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公告日,已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794.2562万美元。
3、保证方式、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
依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2年大丰[保]字0011号)的约定,上述保证金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美元1,794.25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0.33%,无逾期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对子公司担保除外)担保总额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