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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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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武汉地铁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整。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的区间为1.10%至2.10%,即簿记建档的区间为5.50%至6.50%。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每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6日。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

 (十)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二)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对公司提供不低于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信贷。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释 义

 在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武汉地铁指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0,000.00元)的“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武汉地铁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簿记管理人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后,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组织。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武汉市国资委指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债权代理人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人/监管银行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债券持有人指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管理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发改财金〔2004〕1134号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发改财金〔2008〕7号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公司章程》指《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海通证券签署的《2012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2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2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监管协议》指《2012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15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涂和平

 联系人:杨邦文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27-83749051

 传真:027-83798066

 邮政编码:43003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熊婕宇、张本金、张琳、董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8802718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汪夏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755-82033481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三)分销商

 1、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倩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8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432

 传真:0755-83025253

 邮政编码:518000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陈玫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联系电话: 010-58568004

 传真:010-58568140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扬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何忠、胡梁辉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901室

 联系电话:027-87339619

 传真:027-87339659

 邮政编码:430071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陈志新、杨海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六、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89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七、监管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大道181号楚天传媒大厦

 负责人:林放

 联系人:朱沛东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大道181号楚天传媒大厦

 联系电话:027-86759642

 传真:027-86759651

 邮政编码:430077

 八、发行人律师: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

 负责人:刘昌国

 联系人:温莉莉、桂炜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3楼

 联系电话:027-59625779、027-59625780

 传真:027-59625789

 邮政编码:43001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武汉地铁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基本利差的区间为1.10%至2.10%,即簿记建档的区间为5.50%至6.50%。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和认购单位: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八、发行方式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3年2月6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2月4日。

 十一、起息日:自2013年2月4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2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3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每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流动性支持: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对公司提供不低于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信贷。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华西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主承销商公告的《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同意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监管人,并与发行人及债权代理人签订《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或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对于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每年付息一次,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后5年每年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权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起,即自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的2月4日,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每年还本时本金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当年应兑付债券本金金额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最后5个计息年度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涂和平

 注册资本:壹十陆亿玖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票、车身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承建与总承包;轨道工程咨询(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日,是由武汉市国资委出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原武汉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武汉市国资委为主要出资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建,并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二)组织结构

 公司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合约法规部、前期策划部(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质量安全部、总工办、纪监审计室等8个职能部门。同时下设建设事业总部、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以及武汉地铁运营公司。

 三、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

 1、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持有发行人59.00%的股权,是发行人的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其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分别为5.125%、35.875%。

 2、发行人主要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2家,分别是武汉轨道交通建设公司、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发行直接持股比例占28.00%)以及武汉地铁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直接持股比例占50.00%)。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涂和平,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玉华,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何少文,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纪委书记。

 梁前银,男,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

 胡汉友,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段维明,男,高级经济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法律部副总经理

 严莉敏,女,高级经济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王克祥,男,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纪检审计室主任。

 程晓玲,女,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任科员。

 徐一士,女,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周华杰,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前期策划部副部长。

 叶万敏,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合约法规部部长。

 姚军,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镇,男,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君瑞,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少东,男,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武汉市概况

 武汉市位于中国中部,是湖北省省会和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的支流汉水在此相汇,市区由隔江鼎立的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组成,通称武汉三镇。全市现辖13个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总面积8,494平方公里。

 武汉市地理位置优越,历来被称为“九省通衢”之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辖区内交通网络发达,铁路网线主要有:京广铁路、京九铁路、汉丹铁路(丹江口)、武九铁路等;公路网线主要有:京珠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另有107、318等多条国道和省道贯穿;航空运输方面,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是全国六大区域性枢纽机场之一,是华中地区唯一可办理落地签证的出入境口岸,可直航北京、台北、澳门、广州、香港、上海、深圳等62个主要国内城市和曼谷、首尔、福冈、东京等多个国外城市,2012年开了通到新加坡、巴黎的直航线路。2012年3月21日中国民航局发布《2011年全国运输机场生产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武汉天河机场吞吐量达1,246万人次,跃居全国机场第14位;另外武汉港是国内最大的内河港口之一,货运量居长江水系第三位,货轮可直达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港澳地区。

 武汉市作为华中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经过多年建设已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以钢铁、机械、轻纺为主,化工、医药、电子、建材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工业生产基地。1992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市为金融对外开放城市后,武汉市还将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光纤、微电子、激光、汽车工业、生物工程、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基地之一。二十世纪90年代,中国以上海浦东开发、三峡工程开工和开放沿江14个城市为标志,启动了长江开发战略,武汉市是沿江14个开放城市之一,设立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和吴家山海峡两岸新技术产业园。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公布的《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至2011年,武汉市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4,560.62亿元、5,515.76亿元及6,756.2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35.54亿元、814.04亿元及1,194.30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分别比上一年同期增长42.10%、52.00%和32.0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316.07亿元、390.19亿元及673.26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分别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4.00%、23.40%和40.00%。武汉市财政收入持续快速的增长为地方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

 (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现状

 城市轨道交通是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转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按照建设技术分,主要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与私家车、城市公交等运输方式相比,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大容量、集约性、高效率、低能耗、低污染等特点,可以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状,同时也有利于解决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有助于优化城市布局,是城市良性发展的助推器。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经济体,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高速推进阶段。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分别为46.60%、49.68以及51.27%,201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城市人口超过乡村人口,城市化水平超过50%,这给我国现有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带来巨大挑战。大力发展准时、高效、快捷、客运量大、能耗低的城市轨道交通,已经成为中国当下必然选择。

 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等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运营里程为803.80千米,2009年为978.60千米。World Metro Database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13个城市开通运行城市轨道交通,总运营里程达1,569.50千米,城市轨道交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除北京、上海等大型国际化城市外,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相对滞后,城市轨道交通人均里程及负担客运比例均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截至2011年12月底世界主要城市地铁里程及人均里程表

 

 

 

 

 

 

 

 

 

 

 

 

 

 

 

 

 

 

 

 

 

 

 

 

 

 

 

 

 

 

 

 

 

 

 

 

 

城市地铁里程(千米)人均里程(米/千人)
北京337.0030.30
上海423.0028.20
巴黎215.0021.70
首尔316.3032.30
伦敦402.0046.90
莫斯科306.2029.30

 

 数据来源:World Metro Database

 (2)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前景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快速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在我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能有效缓解人口大量增加所带来的交通压力,对城市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还指出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科学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路线,规范建设标准,有序推进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

 总体看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36个城市申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其中28座城市已经获批,3座城市待批。截至2020年前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累计营业里程将达到7,395.00千米,总投资将超过10,000.00亿元。预计未来10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都将处于快速发展期。

 2、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现状

 发行人是武汉市政府批准的唯一一家城市轨道建设运营公司,在当地轨道交通行业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目前公司正运营轨道1号线,该线路全长28.50公里,一期工程于2004年7月建成通车,二期工程于2010年7月开通运营,沿途共设车站26座。2009年至2011年,1号线分别实现客流量1,317.00万人次、3,302.00万人次和7,793.00万人次,客流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全年计划实现经营收入20,000.00万元,实际完成20,015.00万元,占年度目标的100.07%。其中:实现客运收入13,941.00万元,比去年同期5,655.00万元增长146.54%;实现非客运收入4,360.00万元,比去年同期3,743.00万元增长16.48%;落实财政补贴1,800.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截至2011年底,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有:2号线一期工程、4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工程和4号线二期工程。其中: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常青花园站,穿越长江至光谷广场站,线路全长27.73公里,设车站21座,是连接长江以东的汉口和以西的武昌的重要地下交通轨道。该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概算总投资154.57亿元,截至2012年一季度完成全年投资149.98亿元。目前该工程全部车站主体结构已完工,区间隧道基本贯通,铺轨14.50公里,预计2012年建成通车。

 4号线一期工程以武昌火车站为起点,经中南路、岳家嘴,至武汉火车站,全长16.48公里。该项目投资预算为95.66亿元,截至2012一季度已完成全年投资55.11亿元。项目依长江江岸而建,南部与4号线二期接于武昌火车站。4号线一期是连接武汉市两大火车站的重要线路,建成后将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该工程于2009年开工建设,目前全线15座车站全部开工,已有8座车站主体结构完工,区间隧道掘进4,857.00米,预计2013年建成通车。

 3号线工程位于汉口,整条线路为南北向地铁线,北起后湖大道站,南至体育中心南站,并与4号线二期相连接。接通后可以提高汉口地区的旅客周转效率,进一步提高地铁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3号线工程全长33.20公里,设车站23座。宗关站、市民中心站和王家墩中心站已经开工建设。该项目的投资预算为202.10亿元,2012年一季度完成全年投资35.86亿元,预计于2015年建成通车。

 4号线二期工程是沟通长江两岸的又一重要地铁线。该项目西起黄金口站,东至武昌火车站,途经汉阳火车站,并与4号线一期衔接,形成“汉阳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三站连接的格局。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承载较多的出行旅客,在武汉市与其它省市的沟通连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4号线二期工程全长16.90公里,设站13座,概算总投资112.30亿元,预计2014年建成通车。2012年一季度完成全年投资24.10亿元,拦江路站、复兴路站及汉阳风井等市政配套站点已开工建设。

 以上项目的建成时间跨越了2011年至2015年,并且每一年都有一个项目建成通车。在未来的5年内,随着项目的不断建成通车,武汉市的地下轨道交通将逐步显现“路网效应”,这对缓解地面交通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此外,公司正在筹建8号线、6号线和7号线工程,目前正开展前期征地拆迁工作。

 8号线全长17.60公里,北起三金潭车辆段站,并分别与2号线、1号线和4号线相接于幸福大道站、黄浦路站和岳家嘴站。8号线是跨长江的地铁线,建成后将与4号线、2号线以及二七长江大桥、长江二桥共同形成长江东西岸交通的大动脉。项目设站15座,概算总投资128.60亿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竹叶山站等市政配套站点施工,征地拆迁工作陆续启动,截至201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64.67亿元,预计2016年建成通车。

 6号线北起假日广场站南至体育中心北站,全长33.50公里,设站25座,概算总投资267.40亿元,截至201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3.98亿元,预计2017年建成通车,目前征地拆迁工作陆续启动。

 7号线也是连接武汉市南北城区的重要通道。项目北起马池站,南至南湖花园站,途经新华路站、香港路站、武昌火车站等。线路全长29.90公里,设站18座,概算总投资179.50亿元,截至201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3.00亿元,预计2017年建成通车,目前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

 (2)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前景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央确定实施的“中部崛起”的战略,适应武汉城市圈、都市发展区、新城组群的一体化要求。武汉市将形成中心区以轨道交通为主体、主城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都市发展区及新城组群以轨道交通为支撑,其他交通方式为集散辅助作用的多层次、多功能、多方位的一体化交通模式。武汉市主城区依托“两江交汇、三镇鼎力”的自然格局,逐步完善汉口、武昌、汉阳三镇的功能,同时加快卫星城镇发展,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建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多轴、多中心、多开放的城市空间布局。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武汉市对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加密和延伸。远景年轨道交通线网由12条线路组成,总长540公里,设车站344座。其中市区线9条,长约332公里,市域快线3条,长约208公里。预测远景年轨道交通客运量将达到1,280万人次/日。

 总体看来,随着武汉市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优化城市交通布局已成为武汉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利于缓解武汉市城市交通压力,提升武汉城市圈的战略地位。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将进一步带动轨道交通相关资源的整合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将有力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武汉市作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核心作用。

 (二)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现状

 地方土地资源作为支持地方发展的重要稀缺资源,在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目前我国地方土地资源的开发主要有三种模式:1)完全政府运作的模式。地方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2)完全市场运作模式。政府首先将待进行一级开发的土地一次性出让给土地一级开发公司,由其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约定进行统一拆迁、补偿、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区域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或需求者要求的建设条件,再面向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间土地使用权发生了两次转移。3)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中,地方政府授权并委托当地具有土地开发资质的大型国有企业对特定地块(生地)进行统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后对“熟地”进行出让,并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对土地开发收益进行分成。

 2011年以来,我国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受此影响全国土地价格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为完成土地供应任务,部分地方政府加大了土地供应量,但由于受当前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地价保持在了相对较低水平,开发商也酌情增加了土地储备,2011年土地交易市场仍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发展状态。

 中国指数研究院有关数据显示,2011年12月全国130个城市共推出土地3,568.00宗,推出面积15,220.0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9.00%,同比减少16.00%;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274.00宗,推出面积6,134.0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7.00%,同比减少22.00%。共成交土地2,347宗,成交面积10,184.0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3.00%,同比减少35.00%;其中住宅类用地成交681.00宗,成交面积3,465.0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3.00%,同比减少47.00%。成交楼面均价为1,117.00元/平方米,环比上涨2.00%,同比下跌27.00%。

 (2)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前景

 面对我国房价持续走高的情况,近年来中央政府加强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来保障土地交易市场的良性发展。从短期来看,这将对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造成一定影响,全国主要大中型城市的土地成交率及价格都将继续呈下降趋势,直至回归平稳发展状态;但从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土地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也将越来越大,地方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土地储备供应量,土地一级开发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武汉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武汉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现状

 随着武汉市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武汉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作用,土地一级开发取得较好发展。目前土地开发的主要运作模式是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武汉市大型国有企业,代理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同时武汉市政府明确相关地块所实现的土地增值收益定向用于受托企业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平衡受托企业的投资支出和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受国家有关部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全国重要城市土地供应量比上年有所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呈明显下滑趋势。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相关信息显示,2011年武汉市实现土地出让金589.3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90%,平均楼面地价1,904.00元每平方米,较2010年增长9.90%。2012年1月在全国土地出让金整体不乐观的情况下,武汉土地市场的表现良好,以55宗地、152.90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位居全国第一,与去年同期的61.80亿元相比,同比涨幅高达147.40%。

 (2)武汉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业的前景

 武汉市是华中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近年来,武汉市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自2006年以来,武汉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始终保持13.00%以上的增速,明显快于全国9.00%左右的平均增速。据武汉?徐州两地座谈会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6,756.20亿元,增幅超过12.50%;人均生产总值6.60万元以上,突破1万美元。武汉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795.99亿元,同比增长26.8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73.26亿元,增长40.00%。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口的大量增加,使武汉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以及工业用地的需求大量增加,并呈长期增长趋势,土地需求压力在短期内难以缓解。随着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逐渐投入运营,武汉市的城市空间布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武汉市土地一级开发行业也将呈现稳步发展趋势。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从1980年到1990年,城镇化率增加7.00%;从1990年到2000年,城镇化率增加10.00%;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增长了13.00%。城市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现状相对于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通拥挤,城市道路发展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低,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是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前景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将不断加快。国家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进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也指出要鼓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总体来看,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和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武汉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

 (1)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武汉市依托其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和良好的经济基础,抓住武汉城市建设规划获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机遇,以建设中部地区中心城市为导向,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有:武汉大道综合改造、二环线汉口段建设、二七长江大桥、东沙连通工程、白沙洲大道工程、首义文化区及辛亥百年庆典道路系统改造等;重点品质工程有: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城际铁路、鄂西圈十大旅游景区、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等工程;重点生态工程有:青山-阳逻-鄂州和荆门循环经济区、黄石、大冶、潜江、钟祥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全面启动。通过这一系列城建工程、民生工程、品质工程以及生态工程的开展,武汉市市容市貌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迅速提升。

 (2)武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前景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武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产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先进、社会就业充分、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龙头城市、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区,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奠定基础;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交通、流通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创新型发展道路,突出商贸城市的职能,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根据“总体规划”,武汉市的主要职能是湖北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武汉城市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加快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现代化的交通与基础设施体系,普遍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创造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调整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成为对资本和人才最具吸引力的创业城市;保护“江、湖、山、田”的自然生态格局,构成合理的生态框架,建成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高品质的文化城市。依据“总体规划”,武汉市将继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未来几年武汉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武汉地铁是由武汉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是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导企业,在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整理领域处于重要地位。

 1、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地位

 轨道交通空间资源的集中性和不适宜竞争性,使轨道交通行业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首先,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大容量快速交通工具,在特定运能以内其边际生产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几乎为零;其次,轨道交通项目的开发,往往伴随传媒业务、物业开发管理业务等诸多业务的开展,具有较强的范围经济特性;再次,轨道交通行业具有大量固定资产,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大量资产功能较为专一,具有资产沉淀性和专业性的特点。该行业的以上特点使其在提高经济效率以及实现效益最大化时,很容易导致自然垄断的产生,这一方面能够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另一方面能够使社会福利得到增加,因此受到政府的广泛支持。

 同时,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轨道交通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民间资本一般没有实力直接介入,因此必须由政府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这对发行人今后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武汉市经济进一步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垄断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2、 土地一级开发行业地位

 为支持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2008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8〕137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平衡方案批复”),武汉市政府授权发行人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1号线、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沿线72宗面积总计1,078.13公顷(其中净用地668.47公顷)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其土地开发收益将专项用于轨道交通的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联合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共同进行吴家山生态新城366.67公顷的土地一级开发,其开发收益用于轨道项目建设。

 2011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11〕147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和4号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资金平衡方案的批复》,发行人新增轨道交通沿线储备用地2,523.05亩,同时根据武汉市政府武政〔2011〕7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东西湖区吴家山新城5,500亩土地用于轨道交通投融资问题的批复》文件精神,武汉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武汉东西湖区5,500.00亩土地的储备权。发行人还与黄陂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建设协议书,对黄陂区提供的3,300亩土地进行合作开发,用以平衡一号线汉口北延伸项目的建设资金。目前东西湖区、黄陂区的土地储备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另外,发行人与青山区政府初步商定了以14宗总用地面积1,120.59亩的地块作为轨道交通储备用地,以加速推进轨道交通建设。

 随着武汉市“地铁加物业”运作模式的逐步成型,发行人在武汉市土地一级开发领域的地位将进一步上升。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地位

 自发行人成立以来,为实现武汉市城市轨道建设与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发展,参与了大量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有:常青车辆段外部市政工程、京汉大道(卢沟桥路-黄浦路)、二环线街道口立交武珞路下穿通道工程、解放大道上延线综合整治工程及黄浦大街下穿通道工程,工程总投资106,069.84万元。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城市轨道交通紧密衔接在一起,显著改善武汉市对内、对外交通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

 发行人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领域的重要地位,使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能够与周围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相协调,同时地铁运营将带动周边的商业发展,周边基础设施的商业开发将为地铁建设与运营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从而实现双方面的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

 (二)竞争优势

 目前发行人的相关业务囊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几乎所有重要领域、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重要领域,在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在项目获取、地理位置、政策支持以及融资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1、项目获取优势

 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国资委的控股企业,全面负责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在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处于垄断地位。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得到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业务不但涵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所有重要领域,还承接着大量土地开发整理以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地铁运营、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此基础上,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武汉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发行人在武汉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区域优势

 武汉市历来被称为“九省通衢”之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距离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中国大城市都在 1,000公里左右,是中国经济地理的“心脏”,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维系四方的作用。京广、京九、汉丹、沪汉蓉、京港5 条铁路干线,以及京珠、泸蓉等6条国道在此交汇,是全国四大铁路运输枢纽之一。同时,武汉市已形成“干支一体,通江达海”的水运客货运输网络。武汉港是我国长江流域重要的枢纽港和对外开放港口;武汉天河机场,是华中地区唯一可办理落地签证的出入境口岸,为全国四大枢纽机场之一。

 巨大的区位交通优势推动了武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带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先导性,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主导企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等领域的重要主体具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

 3、政策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唯一主体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在项目投融资、土地获取以及税费优惠等方面得到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推进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发展,武汉市财政局根据2007年6月7日出具的《关于我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运营补贴的建议》等相关文件精神,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安排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对发行人进行定额补贴,2009年至2011年底,发行人获得的专项资金规模分别为:19,550.74万元、70,272.00万元、138,557.00万元。同时为支持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武汉市政府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8〕137号、武政办〔2011〕147号等文件精神,将地铁沿线大量土地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由发行人进行开发整理,相关收益全部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综合来看,武汉市政府给予发行人有力的政策支持,外部经营环境宽松,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4、融资优势

 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主导企业以及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政策性银行及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融资渠道通畅。

 截至2011年12月,发行人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授信额度496.9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195.13亿元,未使用额度为301.77亿元,充足的授信额度为发行人提供了资金支持。总体来看,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畅的融资渠道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是武汉市国资委控股的大型企业,是武汉市唯一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的主导企业,武汉市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主体。

 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以及武汉市建设“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大背景下,发行人依托其在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及城市建设领域的独特优势,在武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抓住武汉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政府赋予的政策优势,逐步形成了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收入、土地开发整理为主营的业务体系。

 发行人近三年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及经营业务占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2011年2010年2009年
收入业务占比收入业务占比收入业务占比
运营收入13,940.8912.54%5,654.581.42%1,951.5046.64%
土地整理87,800.0078.98%386,000.0096.63%
多经收入9,431.458.48%7,807.441.95%2,232.4053.36%
合计111,172.33100.00%399,462.01100.00%4,183.90100.00%

 

 (二)发行人经营状况

 1、轨道交通运营业务

 发行人是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及其他轨道交通空间资源开发领域唯一的实施主体。自2000年以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着手开展武汉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及4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工作。2009年至2011年,一号线分别实现客流量1,317.00万人次、3,302.00万人次和7,793.00万人次,呈明显增长趋势。2011年,武汉地铁一号线实现客流量较上年同期有明显的增长,日均客运量达到21.20万人次。从票款收入来看,2009年至2011年武汉地铁分别实现票款收入1,952.00万元、5,655.00万元和13,941.00万元。

 发行人轨道2号线一期、3号线工程、4号线一期及4号线二期工程相关工作全面展开,其轨道6号线、7号线、8号线工程建设正开展前期征地拆迁工作,工程进展顺利。

 2、土地综合开发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依靠土地综合开发来平衡在建项目的建设资金。2008年10月,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的批复》(武政办〔2008〕137号),武汉市政府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土地运作方式,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1号线、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沿线72宗面积总计1,078公顷(其中净用地668.47公顷)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其土地开发收益将全部用于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同时公司联合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共同进行吴家山生态新城366.67公顷的土地一级开发,其开发收益用于轨道项目建设。

 2011年,公司与东西湖区签订了吴家山生态新城开发协议,对5,500.00亩土地进行储备开发。公司还与黄陂区签订了合作建设协议书,对黄陂区提供的3,300.00亩土地进行合作开发,用以平衡1号线汉口北延伸项目的建设资金。目前东西湖区、黄陂区的土地储备前期工作已经启动。2011年9月14日,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轨道交通3号线和4号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资金平衡方案的批复》(武政办〔2011〕147号),发行人新增中心城区打包用地2,523.05亩。另外,公司还与青山区初步商定了以14宗总用地面积1,120.59亩的地块作为轨道交通储备用地,加速推进地铁建设。

 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公司已出让土地7宗共469.76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2.61亿元,实现土地净收益33.52亿元;2012年,土地储备拟完成投资16.00亿元,全年计划实现土地收益15.00亿元。

 3、轨道交通衍生资源开发业务

 发行人在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整体形象、优化轨道交通服务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业务,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实施专业经营策略,积极发挥轨道交通衍生资源效益最大化。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2号线一期宗关道口广告安装,并积极推进其他6处道口广告的拍卖准备;参与2号线一期工程广告设计,成功拍卖2号线一期工程7个站点冠名权,实现6年2,775.00万元总收益;与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合作筹办“武汉地铁报”,唱响地铁多经发展主旋律,实现经营收入的稳定增长。

 发行人陆续开展的地铁沿线广告业务、地铁站点自有物业租赁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未来将给公司产生较为可观的收益,其中,公司预计房地产开发将产生146.00亿元的收益、物业租赁2012年至2017年将累计产生约8.00亿元的收入,同时,随着部分地铁项目完工、客流增长以及广告等业务的拓展,公司地铁运营及多种经营净现金流逐渐增长,预计2012年至2017年累计产生约23.00亿元的现金净流入。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唯一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的主导企业,是武汉市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主体。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受武汉市政府委托,承担起大量市政工程代建任务,主要包括:常青车辆段外部市政工程、京汉大道(卢沟桥路-黄浦路)、二环线街道口立交武珞路下穿通道工程、解放大道上延线综合整治工程及黄浦大街下穿通道工程,工程总投资106,069.84万元,2011年全年计划完成投资0.93亿元,实际完成1.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08.60%。其中解放大道上延线工程完成1.51亿元,街道口下穿通道工程完成0.20亿元,常青车辆段外部市政工程完成0.15亿元,京汉大道项目完成0.08亿元。发行人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先行”的管理理念,严把代建工程质量关,为参与建设武汉市“两型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建设中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与通讯、自来水、燃气等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基础设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武汉地铁集团承担着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重任,不但负有公益性任务,还需科学合理地对武汉地铁的相关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并按照“地铁加物业”的运营模式,最终实现盈利。为把武汉地铁打造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地铁,武汉地铁集团根据武汉市政府的规划,一方面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另一方面在发展地铁运营业务的同时,将大力开发非票务资源,并制定了如下业务发展规划:

 1、轨道建设

 为有效解决武汉市交通拥挤的现状,武汉地铁的建设将充分考虑武汉市主城区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以及其他综合服务的分布状况,在充分考虑繁华区客流现状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安全的设计规划来力求成为武汉市骨干交通干线。根据《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武汉市依照修建顺序规划原则,将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的线网修建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中心区骨架基本形成阶段。先期修建轨道交通1 号线、2 号线一期工程和4 号线一期工程,形成长约70公里的“工”字形线路,满足武汉市中心城区客运走廊的需求,连接三大铁路枢纽,尽快实现对城市中心区相当规模的覆盖度,并尽力发挥轨道交通快速、准点、高效、安全的优势,以缓解城区的交通矛盾;第二阶段(2020年):城市骨干线网充实、形成阶段。构建城市中心区轨道快线,完善中心区骨干线网,修建市区线进一步扩大中心区线网结构规模,充实中心区,同时加强城市中心区与外围组团及机场的联系,支持城市新中心的成长,支持城市沿轴向发展;第三阶段(远景年):完善城市轨道线网,形成完整的城市轨道交通网阶段。充实城市中心区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目标:累计建成通车里程约146公里。其中:2012年完成2号线一期的工程建设,交付运营;2013年完成4号线一期的工程建设,交付运营;2014年6月底完成4号线二期、2014年完成1号线延长线的工程建设,交付运营;2015年完成3号线一期的工程建设,交付运营。力争在2011年1号线延长线、3号线一期、4号线二期工程,以及在2012年8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010至2015年共6年的规划期,平均每年完成建设投资约106.00亿元。

 2、轨道运营

 为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效率,武汉地铁集团在轨道交通运营和衍生资源开发两方面制定规划并加强管理,2015年轨道交通1、2、3、4号线实现联合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128公里,初步形成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网络,日客流量180.00万人次,运营票款年收入达13.00亿元人民币。

 在衍生资源开发方面,地铁集团以物业管理与租赁、广告、小商铺以及通信资源等主要业务为重点,拓宽地铁衍生资源综合开发渠道。到2015年衍生资源开发年收入超过3.00亿元,力争达到4.00亿元。实现各主要经营指标:广告利用率达到70.00%至80.00%,年收入达1.60亿元;通讯开发年收入达0.40亿元;商贸开发年收入达0.60亿元;物业管理与租赁实现年收入达0.40亿元。

 3、土地综合开发

 城市轨道交通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为取得轨道建设及开发的良好收益,武汉地铁将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同时,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平衡为核心,以及新线开通运营、地铁沿线土地不断增值为契机,加大土地储备和综合开发力度。

 自2011年起,年投资额达到16.00亿元以上,年出让土地260.00亩以上,物业开发年开工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年收益8.00亿元以上。2011年至2015年,完成总投资120.00亿元,其中土地储备90.00亿元,项目开发30.00亿元;出让土地1,300.00亩,物业开发开工总建筑面积100.00万平方米,实现收益41.00亿元。

 4、信息业务

 武汉地铁将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为乘客和市民提供具有地铁特色的优质信息服务,聚焦价值链高利润环节,打造地铁信息品牌,发展通信覆盖、光纤网、无线宽带、地铁电视等多种类别的服务渠道。

 为开发地铁的广告优势,轨道交通及下属子公司将积极开发和经营地铁传媒资源,具体包括:1)充分挖掘媒体资源,包括对广告资源面积的发掘、传媒新形式的发掘和媒体资源价值的发掘;2)整合多种传媒形式,以网络化为核心,立体化为方向,对旗下视频、音频、平面、户外、互联网各种传媒资源进行整合,搭建综合媒介平台,为客户提供组合式、个性化的广告服务。

 5、物业管理

 发行人所储备的轨道沿线土地大多位于商务区和交通枢纽,而轨道建设本身也将带来大量的人流进而形成新的商业区。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土地储备、政策支持和融资条件上的先天优势,借鉴学习香港地铁的先进经营理念,积极与物业开发商寻求合作,以招标开发和共同开发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对沿线土地进行充分的开发。通过出售或出租地铁物业,与发展商共享所得利润,同时管理已落成的住宅、写字楼和部分商用物业的收入,将轨道建设与物业开发捆绑一起,在轨道运营和土地出让这两种地铁传统运营模式之外寻找新的盈利点,推动武汉地铁的可持续性发展,进而带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的合并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浩审字〔2012〕第501A1298号)。本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资产总计3,654,595.232,853,867.301,723,670.09
流动资产合计1,442,580.341,275,024.76659,980.90
非流动资产总计2,212,014.891,578,842.541,063,689.20
负债合计3,142,947.852,489,399.351,607,590.74
流动负债合计419,650.38212,869.21116,144.77
非流动负债合计2,723,297.472,276,530.141,491,445.97
所有者权益合计511,647.38364,467.94116,079.3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111,172.33399,462.014,183.90
营业成本66,488.95214,825.545,639.89
营业利润40,460.30181,976.16-2,581.42
利润总额42,463.66184,268.8013.01
净利润42,449.22184,265.6712.1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46.67-73,003.80-100,245.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487.58-625,354.36-644,761.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4,291.86780,783.40847,993.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50.9582,425.23102,987.04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人民币20亿元,全部用于武汉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1、项目批复

 本项目已于2009年3月13日,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666号)批复。

 2、项目概况

 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是根据《武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所实施的重点工程,总工期为4年。该工程位于武汉市江南,自武昌火车站起,途经紫阳东路、傅家坡一路、中南路、洪山广场、中北路、岳家嘴、中北路延长线、二环路、武青四干道,至武汉火车站。该项目总投资为95.66亿元,用地51.46公顷,线路全长16.48公里,均为地下线路,共15座车站。该线路设青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一处;控制中心设置于铁机路线网管理服务中心,与轨道交通5、7号线共用。车辆采用B型车,采用直流750v接触轨下部受电制式,列车为6辆编组,初期配车15列/90辆。采用大小交路套跑运行,远期线路通过能力30对/小时,设计运输能力4万人/小时。

 3、项目的进度及前景

 (1)项目进度

 4号线一期工程于2009年3月开工,截至2012年8月底,全线15座车站全部开工,11座车站主体结构完工,区间隧道贯通18,034米,预计2013年底建成通车。该项目总投资为105.11亿元,截至2012年8月底累计完成投资68.89亿元。

 (2)项目前景

 武汉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以武昌火车站为起点,经中南路、岳家嘴,至武汉火车站,全长16.48公里。项目依长江江岸而建,南部与4号线二期工程接于武昌火车站。4号线是连接武汉市两大火车站的重要线路,建成后将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将大大改善武汉市对内、对外的交通环境。同时,4号线的开通将有力带动周边地区土地和物业的升值,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发行人地铁沿线的土地一二级开发、物业管理等业务前景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债资金,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有效保障措施和具体工作计划,包括聘请债权代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签订《监管协议》、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本期债券将以发行人相关土地开发整理收入、地铁运营收入、物业收入以及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综合收益为主要来源偿付本息。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采用提前偿还方式,从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本金的20%、20%、20%、20%和20%。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作为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等方面的唯一主体,具有区域垄断优势,市场稳定。发行人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开发收入、城市轨道交通票务收入、物业管理收入以及传媒广告收入等。2009年至201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呈明显增长趋势,分别为4,183.90万元、399,462.01万元和111,172.33万元。预计2015年轨道交通1、2、3、4号线实现联合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128公里,将初步形成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网络,日客流量180.00万人次,运营票款年收入达13.00亿元人民币。

 发行人在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整体形象、优化轨道交通服务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业务,创新资源管理模式,实施专业经营策略,积极发挥轨道交通衍生资源效益最大化。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2号线一期宗关道口广告安装,并积极推进其他6处道口广告的拍卖准备;参与2号线一期工程广告设计,成功拍卖2号线一期工程7个站点冠名权,实现6年2,775.00万元总收益。随着未来发行人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本期债券本息的如期偿付将得到有力保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附带综合收益

 武汉市4号线一期工程贯穿武汉市中南至东北城区,连接市内主要铁路客站,建成后将成为武汉市主要骨干交通线之一,在各规划期交通流量预测中,4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架线路,2014年将承担约16.20%的线网客流,2036年上升到21.00%。2021年将承担约25.00%公交过江交通客运量,2036年上升到27.00%。充足的客流量不但将为武汉地铁每年提供稳定的票务收入,而且轨道4号线沿线土地大多位于商务区和交通枢纽,轨道建设本身也将带来大量的人流进而形成新的商业区,更能为发行人带来其他客观的经济效益。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全部投资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9.22%,净现值为856,087.00万元,国民经济效益良好。

 同时武汉地铁将大力开展地铁信息业务、地铁商业开发等业务。一方面通过移动通信覆盖业务、光纤租赁业务以及传媒业务等地铁信息业务的开发来为武汉地铁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通过地铁网络站点、站厅及通道内的商业租赁、经营和管理工作来发展地铁商业,采取有效手段将地铁“乘客流”转变为“顾客流”,发展饮食、零售以及娱乐等商业活动,增加武汉地铁的非票务收入。

 (三)充足的土地储备

 发行人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同时,以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平衡为核心,以及新线开通运营、地铁沿线土地不断增值为契机,加大土地储备和综合开发力度。截至2011年底,发行人共计拥有储备土地2.92万亩,其中包括轨道1号线、2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沿线72宗面积总计约16,170.00亩(共1,078.13公顷),吴家山生态新城总计约5,050.05亩(共336.67公顷),轨道3号线、4号线二期2,523.05亩以及新增东西湖区吴家山新城5,500.00亩,用以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

 自2007年5月至2011年7月,公司已出让土地7宗共469.76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2.61亿元,实现土地净收益33.52亿元,平均每亩实现土地收益713.51万元。发行人目前拥有2.90万亩土地储备,按照40%至60%的合理可出让净地比率计算,发行人相关土地储备预计可以为发行人带来827.68亿元至1,241.52亿元的未来土地收益。发行人大量的土地储备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

 根据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协议》,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内部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对公司提供不低于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信贷。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限于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临时偿债困难。

 (五)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对发行人业务的大力支持

 为缓解武汉市交通拥堵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武汉市政府对发行人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给予大力支持。2008年5月30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武发〔2008〕12号)、《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行暂行办法》(武政办〔2008〕188号),对武汉市的轨道交通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另根据武汉市政府《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8〕160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武汉市政府成立了“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轨道项目建设。该专项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编列,并统一纳入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和核算。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本息存在偿付困难时,将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将该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这些都为发行人有关债务的如期偿还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同时,武汉作为湖北省省会,轨道交通项目是湖北省重大工程项目、武汉市最大的投资项目,轨道交通的建成将影响、辐射、改善和促进湖北省交通状况和经济发展。根据2011年12月2日颁布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1〕123号),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从公共事业、市政公用设施、土地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等收费和收益中安排适当资金,设立稳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公共交通投资逐年上升。湖北省政府将整合省级财政性交通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节能减排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因此随着武汉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位将不断得到提升,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在财政补贴、土地注入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综上,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力支持,将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进一步保障。

 (六)武汉市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

 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湖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信息中心,中部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近年来,武汉市依托其自身丰富的资源、广阔的市场和良好的经济基础,抓住国家发展“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扩大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综合实力得到迅速提高。武汉市经济总量的上升,财政收入的增加,经济环境的持续向好以及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2012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2011年武汉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756.2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2.4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673.26亿元,同比增长40.00%,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客观经济基础。发行人轨道交通业务有较好的发展,其他相关业务经营规模也可随之扩大,持续盈利能力必将随之增强。

 (七)强大的融资能力

 多年来发行人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很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截至2011年12月,发行人获得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授信额度496.90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195.13亿元,未使用额度为301.77亿元。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经济周期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值变动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的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现阶段都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以及公用事业收费标准等方面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经济周期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开发整理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同时经济周期也将影响武汉市经济的发展,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甚至出现衰退,发行人可能会面临经营效益下降及现金流减少等情况,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1)定价风险。地铁运营收入是发行人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地铁线路的收费标准以及价格的调整通常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定价方式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再加上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市政交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铁还承担着相当的公益责任,价格的波动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大,这些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带来不利的影响。

 (2)融资需求上升风险。发行人作为武汉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唯一主体、相关地块开发整理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服务于武汉市的总体战略安排。近年来,武汉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伴随地铁线路的开建,发行人对地铁线路及站点周边物业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将有较明显的增长,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项目回收期长,发行人存在后续资金支出压力。

 (3)资金匹配风险。目前来看,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间接融资、自身业务经营、土地开发收益等。面对大量的后续资金支出,发行人需要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的匹配工作,如发行人项目建设、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融资等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2、经营风险

 (1)公共关系风险。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建立起了一系列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拥有较强的处理公共关系能力。但由于发行人业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突发公共关系风险、诉讼仲裁等相关风险,如果发行人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可能会给企业的声誉和未来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2)地方政府干预风险。发行人作为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控股企业,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承担着大量社会职能。地方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可能存在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3)多业经营风险。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地铁建设及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行业。多行业经营必然会分散公司的资源,而且不同行业具有完全不同的经营特点和经营环境,从而对公司人员素质、技术、管理和运营等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项目经过严格的论证与测算,在经济、技术以及社会效益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可行性。但是,由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特殊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规划风险、勘察设计风险、施工风险以及工程成本风险。

 (1)工程规划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规划过程中,不但要在多个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协调,遵守和借鉴大量政策法规,还要综合考虑城市交通管理的需要、考虑工程周边公众利益需要以及工程项目的水位及地质工程状况。如果发行人在项目的规划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可能造成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或者造成法律纠纷,从而影响项目工期。

 (2)勘察设计风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复杂,一方面在勘察设计时,需要将各项施工参数值进行详尽说明,另一方面在施工图设计时需要绘制详尽准确的工程施工图,如果勘察设计不到位或不详尽,工程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足以及设计人员素质、水平或经验不足,将会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成本,甚至造成安全隐患。

 (3)施工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规模庞大、施工复杂,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明地质条件、施工质量问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疏漏等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以及工程质量等问题的发生,不但使发行人工程进度受到影响,还可能使发行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对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以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成本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工程总体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如果建设期间建筑材料、设备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相关税率增加,将对施工成本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预算,施工期限也可能延长,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正常投入运营,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外部环境的可能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并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如上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对策

 目前,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经监管部门批准。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证工期,争取早日建成并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为本息兑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将积极收集相关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并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制定出相应的发展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动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从事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武汉市经济实力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因而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自身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对策

 (1)定价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保证地铁运营的公益性的同时,积极联合其他衍生资源进行开发,实现收入方式的多元化,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此外,轨道交通的公益性也使得发行人可以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财务上的支持,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2)融资需求上升风险对策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与各大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大力支持。发行人将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合适的工程项目建设、开发规划,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后续资金支出合理化,降低财务风险。

 (3)资金匹配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根据未来项目建设规划、资金需求等建立较为合理的融资规划及土地开发计划,使项目建设资金及偿债资金得到保证,降低可能的资金匹配风险。此外,由于发行人工程项目带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性质,武汉市政府对武汉地铁给予了大量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2、经营风险对策

 (1)公共关系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针对可能的公共关系风险,制定了一系列健全的应急措施和风险防范机制。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的同时,提高自身处理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2)地方政府干预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商,在了解政府政策动向的前提下,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政策支持,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整体运营实力。同时,发行人将大力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管理人才,使公司的管理始终能与外部环境的变化相适应,加大对投资企业监管力度,防范经营过程中的政策风险,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

 (3)多业经营风险对策

 针对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地铁建设及运营、土地开发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行业的情况,发行人着手加强跨行业项目管理工作,一方面招聘了具有丰富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对现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技术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和管理;另一方面建立了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划分各方职责,实行领导负责制,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工程监管等工作。

 3、项目建设风险对策

 (1)工程规划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过程中,与各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充分协调,在遵守各政策法规的同时,聘请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划,对城市交通规划以及工程项目周边居民的利益需求进行了充分论证,对工程项目的水文及地质工程情况进行了充分调查,将工程项目的规划风险降到最低。

 (2)勘察设计风险对策

 为减小工程建设风险,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工程项目规划以及施工图管理流程,选择具有丰富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经验、高素质的设计人员对各工程项目施工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对地铁车站、区间平面布局进行合理优化,设计详细、准确的施工图,确保工程项目功能合理,杜绝因勘察设计不到位所导致的安全隐患、工期延误以及成本增加等风险。

 (3)施工风险对策

 发行人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工程质量等问题,发行人一方面加强工程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开展在建工程安全检查等措施,尽量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风险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发行人、相关中标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计划,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尽量避免安全事故以及工程质量不到位等施工风险的发生。

 (4)工程成本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均由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公司承担,关键工程经过反复论证,并由专业人员作为现场代表,跟踪项目施工进度,防范相关风险的发生,减少因施工延误所造成的工程项目成本增加等风险。同时,发行人还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使工程项目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债项进行综合评定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武汉市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为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作为武汉市唯一的轨道交通运营主体占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公司储备的土地地理位置优越,出让收益较高;地铁票款收入持续增长。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公司面临的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盈利能力偏弱以及政府定价政策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优势

 1、武汉市较强的经济和财政实力。近年来武汉市经济快速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2011年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6,756.20亿元,同比增长12.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73.26亿元,同比增长40.00%。不断发展的地方经济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绝对垄断的市场地位。公司是武汉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武汉市唯一一家地铁建设运营公司,所运营的武汉地铁1号线目前是武汉市唯一的轨道交通路线。公司在武汉市的轨道交通运输行业占有绝对垄断的市场地位。

 3、土地综合开发收益将为公司地铁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储备土地的地块位置较好,预期出让收益较高,开发前景较好。根据计划,至2017年公司将累计出让土地2,288亩,实现土地出让收益186亿元,为公司的在建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

 4、 公司的票款收入有望继续保持增长。2009年至2011年,公司分别取得地铁票款收入1,952万元、5,655万元和13,491万元。未来,随着地铁二号线一期以及四号线一期等线路的陆续投入运营,公司的票款收入将有更大的增长空间。

 5、获得注资40亿元,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2012年一季度,武汉市政府同意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40亿元股权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由2011年底的51.16亿元增加到91.16亿元。

 (三)关注

 1、未来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将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目前有4个在建项目、6个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高达1,232.4亿元,2012~2017年计划投资达895.9亿元。较高的资本支出给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了较大压力。

 2、地铁业务盈利能力偏弱。由于公司大部分地铁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因此地铁业务的盈利能力偏低。2009年至2011年,公司的地铁业务利润分别为-0.27亿元、-0.23亿元和-0.19亿元,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3、 外部定价的风险。地铁线路的收费标准及价格调整均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市民听证,收费机制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市民对地铁公益性要求的提升,存在票价下浮的可能,若票价下浮将会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债券每年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受发行人委托指派温莉莉律师、桂炜律师作为公司本次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

 该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10〕28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本次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除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外,已经履行了其他必备的授权及批准程序。

 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债券条例》、《债券管理通知》以及《债券有关事项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以及环保批复、土地规划预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符合《证券法》、《债券条例》、《债券管理通知》、《债券有关事项通知》以及《融资平台发行债券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发行人审计机构国富浩华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从事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审计业务的主体资格。

 6、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由中诚信出具的《评级报告》并已委托中诚信负责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度的跟踪评级。中诚信具有从事本期债券信用评级的主体资格。

 7、海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具备《债券条例》、《债券管理通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承销资质。本期债券承销方式及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合法有效。

 8、《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4〕1134号以及发改财金〔2008〕7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不存在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年、2010及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涂和平

 联系人:杨邦文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

 联系电话:027-83749051

 传真:027-83798066

 邮政编码:430030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伍敏、熊婕宇、张本金、张琳、董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8802718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二)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网站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http://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3年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

 

 

 

 

 

 

 

 

 

 

 

 

 

 

 

 

 

 

 

 

 

 

 

 

 

 

 

 

 

 

 

 

 

 

 

 

 

 

 

 

 

 

序号承销团成员发行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伍敏

 傅璇

010-88027899

 010-8802797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固定收益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心商务大厦22楼汪夏如0755-8203348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投资部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8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五层

李倩

 杨歆

0755-83025432

 010-6622671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陈玫颖010-58568004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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